资源描述
xxx有限公司 基坑支护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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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二XX年XX月XX日
XXXXX公司
XX项目部
目录
一、工程概况
二、确保基坑支护施工安全的要求
三、把握住支护结构设计的安全控制点,确保安全施工
四、认识基坑坍塌的基本因素内容,在施工过程中加以控制
五、了解基坑坍塌事故要素的存在和表现形式,在施工过程中加以克服
六、确保安全作业条件,细化安全防范规定
七、本工程基础开挖注意事项
八、基坑开挖的安全措施
九、护坡桩锚杆施工要求
十、降水过程中注意的问题
十一、基坑工程的监测要求
十二、基坑施工的其他安全问题
十三、基坑支护验收表(4-104)
十四、基坑支护安全检查评分表(JGJ59-99 表3.05)
十五、基坑支护检查记录(4-105)
十六、基坑支护专用工具产品登记表(4-106)
一、工程概况
二、确保基坑支护施工安全的要求
1、坚持基坑支护必须编制安全施工方案 ,严格按照基坑支护施工方案组织施工,确保护坡和降水工程的质量。
2、严格按护坡和降水工程的图纸进行施工,严格遵守施工程序和支护措施规定,严格进行施工安全的监侧和监护。
3、确保支护材料的材质和规格符合设计要求;确保支护的设置位置、程序、结构、节点构造和工作状态符合要求;确保对支护措施的的执行和管理责任落实到人。
4、防止任意改变施工程序、要求和安排;防止在施工中任意改变、调整措施的设计和规定;防止在开挖施工中碰撞支护结构或影响其状态安全。
5、避免支护工作滞后于开挖;避免施工中人员过度集中;避免超规定在坑边堆置荷载(土、材料、设备)。
6、加强日常的检查管理,发现异常情况和事故前兆时,应及时向负责人报告,及时暂停施工和及时研究处理。
三、把握住支护结构设计的安全控制点,确保安全施工
本工程支护结构设计的安全控制点综合如下:
1、采用相应设计状态下可能出现的最不利荷载作用;
2、采用最合理、能最大发挥支护结构能力的承传载方式;
3、采用能满足承传载要求、具有足够刚度的节点构造;
4、确保支座部位在承载时能始终保持稳定,不会因出现沉降、移动而影响、甚至损伤其正常的工作状态;
5、对施工和安装的初始变形给予严格控制。由于存在松软地层、设置条件和施工控制要求不严等诸多影响因素,使支护结构施工和安装时形成的初始变形过大,会造成其承载能力的降低或者所受荷载作用偏于不安全的改变,从而影响其工作安全。
6、确定构配件承载变形的控制要求,一旦出现变形过大情况时,要有应急处置措施。
四、认识基坑坍塌事故的基本因素内容,在施工过程中加以控制
序次
基本因素
基坑坍塌事故基本因素
1
状态因素
1、在无支护情况下,坑槽边壁坡角大于土体稳定角(自然安息角);
2、边坡范围土体已有裂缝、松散和软弱层、滑动面等不稳定状态隐患;
3、边坡范围土体存在管道滴水、空洞等宜陷落构造;
4、坑槽底有可浸泡破坏边坡(壁)稳定的积水。
2
荷载因素
1、近坑槽边缘大量堆土或堆置其他临时工程器材;
2、在靠近坑槽边缘行驶重载车辆或进行大型机械(挖掘机、泵车、起重机等)作业;
3、坑槽贴近建筑和围墙茂盛,破坏、削弱或扰动了基底持力层的稳定状态,不仅使建筑荷载作用于坑槽坡壁,而且还会因其基础的沉降和滑移的变形发展而不断大,并有招致围墙和建筑出现开裂、歪斜,甚至倒塌的危险;
4、坑槽东侧接近人工湖,受到有充足补给的水压作用,且随坑槽深度的增加而增大。
3、
措施因素
1、支护结构设计所考虑的坑槽状态和设计荷载与实际施工情况严重不符,承受不住实际出现的荷载作用、招致破坏;
2、支护的结构、节点设计和材料材质、规格的选择存在缺陷,在受力后发生局部或整体的变形、位移乃至失效和解体破坏;
3、支护构件和支护结构设置与固定不稳,受力后因发生移位、滑落、顶(陷)入土层等情况而招致失效;
4、散布支护措施设置密度不够,常凭经验设置,支护设施不能起到其应应有的支撑作用;
5、改变原定施工方案后,未能根据状态和荷载改变相应调整支护措施设计。
4、
操作因素
1、未按措施要求设置支护或者任意改变支护设计;
2、在不设支护的坑槽开挖中任意加大边壁坡角;
3、在临近建筑和墙体基础开挖时,没有可靠的安全保障措施,冒险作业;
4、贴近坑槽边缘大量堆土;
5、在出现土体开裂等边坡状态不稳的情况下,冒险作业;
6、为图方便,在挖掘作业中任意拆除支护构件或者移动其位置;
7、发现支护结构或构件出现变形、移位、滑落、松动时,未停下作业进行处理;
8、其他违章施工、指挥和作业情况。
五、了解基坑坍塌事故要素的存在和表现形式,在施工过程中加以克服
事故要素
方面
基坑事故要素的存在和表现形式
不
安
全
状
态
土体自身的不安全状态
1、土体自身存在不稳定因素(松散层、洞穴、裂缝等)
2、不支护坑槽边壁坡角显著超过自稳角;
3、有顶部和侧面重荷载作用的土体失去了相对面的平衡约束支承。
支护结构的不安全状态
1、支护结构出现位移、滑落等失效状态;
2、支护结构出现变形、断裂等受载后的初始破坏状态。
荷载作用的不安全状态
1、毗邻建(构)筑物发生沉降、倾斜、滑移以及倒塌前兆;
2、坑槽边堆载越限后仍在增加;
3、坑槽外侧水位增高;
4、坑槽边大型机械荷载超限。
不
安
全
行
为
违章施工
1、没有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情况下随意施工;
2、没有安全作业条件的冒险施工;
3、没有做好各项安全施工准备工作匆忙施工。
违章指挥
1、未按规定放坡;
2、未按规定设置支护;
3、任意改变施工程序和作法;
4、任意改变支护结构和措施设计;
5、有隐患存在和事故前兆仍强令继续施工。
违章作业
1、在坡(壁)底掏挖;
2、任意移动或拆除支护构件;
3、人员过度集中;
4、有异常情况时不报告,仍继续作业;
5、进行危及支护结构安全的操作。
起
因
物
1、自身状态不稳的土体;
2、失效和发生变形、破坏的支护结构;
3、毗邻建(构)筑物、基础和地下设施;
4、坑沿堆土;
5、近坑沿的大型机械
致
害
物
1、坍塌的土块
2、破坏、掉落的支护构件;
3、倒塌的建(构)筑物;
4、倒入坑槽之中的施工机械和器材。
伤害
方式
1、砸压;2、撞击;3、掩埋;4、水淹。
六、确保安全作业条件,细化安全防范规定
安全作业条件包括:
1、施工场地满足安全作业要求;
2、对施工安全有影响的周围环境和毗邻建筑物等,已得到妥善的安全保护处置;
3、具有人工作业安全条件,人员不会过度集中,出现异常情况时能够迅速安全撤离;
4、具有机械作业安全条件,不会出现招致机械和基坑边坡状态失稳的问题。
细化的安全防范规定包括:
1、安全作业程序规定;
2、安全作业和操作规定;
3、发现异常时立即报告和处置的规定;
4、出现危险征兆时应立即停工、撤离的规定;
5、施工安全监护规定;
6、使用安全防护用品规定。
七、本工程基础开挖注意事项 :
1、土方开挖的顺序、方法必须与设计工况相一致,并遵循“开槽支撑、先撑后挖、分层开挖、严禁超挖”的原则;
2、除设计允许外,挖土机械和车辆不得直接在支撑上行走操作;
3、采用机械挖土方式时严禁挖土机械碰撞支撑、立柱、井点管和工程桩;
4、应尽量缩短基坑无支撑的暴露时间,每一工况下挖至设计标高后,立即进行护坡工作;
5、采用机械挖土,坑底应保留200~300mm厚基土,用人工挖除整平,并防止坑底土体扰动;
6、基坑中有局部加深的电梯井、水池等,土方开挖前应对其边坡作必要有加固处理。
八、基坑开挖的安全措施
1、在施工组织设计中,要有单项土方方工程施工方案,对施工准备、开挖方法、放坡、排水、边坡支护应根据有关规范要求进行设计,边坡支护要有设计计算书;
2、人工挖基坑时,操作工员之间要保持安全距离,一般大于2.5m;多台机械挖土,挖土机间距应大于10m,挖土要自上而下逐层进行,严禁先挖坡脚的危险作业;
3、挖土方前对周围环境要认真检查,不能在危险的障碍物下面作业;
4、深基坑四周设防护栏杆,人员上下要有专用爬梯;
5、运土道路的坡度、转弯半径要符合有关安全规定;
6、施工机械进场前必须经过验收,合格后方能使用;
7、机械挖土,应严格控制开挖面坡度和分层厚度,防止边坡和挖土机下的土体滑动。挖土机作业半径不得有人进入,司机必须持证作业;
8、弃土应及时运出,如需要临时堆土,或留作回填土,堆土坡脚至坑边距离应按挖坑深度、边坡坡度和土的类别确定,在边坡支护设计时考虑堆土附加的侧压力;
9、为防止基坑底的土被扰动,基坑挖好后要尽量减少暴露时间,及时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九、护坡桩锚杆施工要求
1、钻孔水平方向孔距和垂直方向误差不宜大于100mm,倾斜度不应大于3%;
2、浆体应按设计配置,一次灌浆宜选用灰砂比1:1~2,水灰比0.38~o.45的水泥砂浆或水灰比0.45~0.5的水泥浆;二次高压注浆时间可根据注浆工艺试验确定或一次灌浆体强度达到5MPa后进行,宜使用水灰比0.45~0.5的水泥浆、注浆压力控制在2.5~5.0之间;
3、锚固段强度大于15MPa并达到设计强度等级的75%后方可进行张拉;
4、锚杆张拉控制应力不应超过杆体强度的0.75倍,宜张拉到设计荷载的0.9~1.0后,再按设计要求锁定。
十、降水过程中应注意的的问题
1、土方开挖前必须保证一定的预抽水时间,一般不少于7天;
2、井点降水设备的排水口应与坑边保持一定距离,防止排出的水回渗入坑内;
3、降水过程必须与坑外水位观测密切配合,注意可能由于隔水帷幕渗漏在降水时影响周围环境;
4、雨天出现无有效阻止地表水进入基坑时,应及时组织抽排基坑存水,避免基坑周边土层出现含水饱和而造成坍塌;
5、拔除井点管后的孔洞应立即用砂土 填实。
十一、基坑工程的监测要求
1、护坡桩顶连接梁、坡顶水平位移:
用经纬仪和前视固定点形成测量基线,测量梁顶、坡顶各测点与基线距离的变化,精度为1mm;做好记录;
2、孔隙水压力:
监测渗漏和土体固结度变化,预测土体变化和基坑稳定。采用埋设孔隙水压力计的方法监测,精度应不低于1KPa。做好记录。
3、坑底降起:
埋设分层沉降管,用沉降仪监测不同深度土体在开挖过程中的降起变形,精度不低于1mm;做好记录;
4、锚杆拉力:
在锚杆安装钢结式钢筋,精度不低于1/100(F·S);做好记录;
5、基坑周边地面建筑的沉降和倾斜度:
用经纬仪和水准仪测量。沉降测量精度不低于1mm;做好记录。
基坑工程监测对于确保基坑工程的安全和质量,对于对基坑周围环境进行有效的保护,以及检验设计所采用的各种假设和参数的正确性、提高工程设计和施工水平,都有其 重大的作用,不可忽视,必须认真做好。
十二、基础施工的其他安全问题
1、基坑周边的安全:
基坑周边安全除支护结构设计时充分考虑外,施工中更要注意:尤其本工程南、北两侧为交通要道,地质结构复杂等不利因素给施工带来很大的考验。
2、护坡、降水过程的用电安全:
由于护坡和降水工程使用的机械基本上都在相对湿度比较大的场所工作,这对安全用电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所用配电箱须符合国家标准(一机一箱一闸一漏电保护);用电设备必须有接零保护和接地保护;现场维护电工必须持证上岗;所用的漏电保护器须灵敏有效;电工须做好日巡查记录和漏电保护器的试验记录。
3、行人支撑上的护栏:
用钢管搭设架空便道,以满施工需要,并采取了防范措施。具体做法见《周边安全防护》的规定。
4、基坑内扶梯的合理设置:
为方便施工,保证施工人员的安全,有利于特殊情况下采取应急措施,基坑内搭设了二个上、下行人扶梯。采用钢管搭设,两侧扶手用密目网封闭。
十三、基坑支护验收表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结构类型
支护面积
深度
验收日期
项目经理
参加验收人员
验收项目
施工方案要求
验收情况
资料
应有设计计算书
施工详图
安全措施
选用材料
按方案施工
沉降观测
按时对建筑物沉降情况进行观测并做好记录
其他
验收结果
符合JGJ 59----99 安全检查标准的要求
项目负责人: 安全技术主管部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天津市建设安全监督管理站监制
十四、基坑支护安全检查评分表 表3.0.5
序号
检查项目
扣分标准
应得分数
扣减分数
实得分数
1
施工方案
基础施工无支护方案的,扣20分
施工方案针对性差不能指导施工的,扣12-15分
基坑深度超过5M无专项支护设计的,扣20分
支护设计及方案未经上级审批的,扣15分
20
2
保证项目
临边防护
深度超过2M的基坑施工无临边防护措施的,扣10分
临边及其他防护不符合要求的,扣5分
10
3
坑壁支护
坑槽开挖设置安全边坡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扣10分
特殊支护的作法不符合设计方案的,扣5-8分
支护设施已产生局部变形又未采取措施调整的,扣6分
10
4
排水措施
基坑施工未设置有效排水措施的,扣10分
深基施工采用坑外降水,无防止临近建筑危险沉降措施的,扣10分
10
5
坑边荷载
积土、料具堆放距槽边距离小于设计规定的,扣10分
机械设备施工与槽边距离不符合要求,又无措施的,扣10分
10
小计
60
6
上下通道
人员上下无专用通道的,扣10分
设置的通道不符合要求的,扣6分
10
7
一般项目
土方开挖
施工机械进场未经验收的,扣5分
挖土机作业时,有人员进入挖土机作业半径内的,扣6分
挖土机作业位置不牢,不安全的,扣10分
司机无证作业的,扣10分
未按规定程序挖土或超挖的,扣10分
10
8
基坑支护变形监测
未按规定进行基坑支护变形监测的,扣10分
未按规定对毗邻建筑物和重要管线和道路进行沉降观测的,扣10分
10
9
作业环境
基坑内作业人员无安全立足点的,扣10分
垂直作业上下无隔离防护措施的,扣10分
光线不足未设置足够照明的,扣5分
10
小计
40
检查项目合计
100
十五、基坑支护检查记录
工程名称
检查日期
年 月 日
部位
施工部位
检查负责人
参加检查人员
检查内容
检查负责人:
年 月 日
天津市建设安全监督管理站监制
十六、基坑支护专用工具产品登记表
NO:
生产经销单位
产品类别
及型号
经销负责人
四证名称编号
序号
产品进货情况
使用部位
使用情况
负责人签字
时间
数量
1
年 月 日
2
年 月 日
3
年 月 日
4
年 月 日
5
年 月 日
6
年 月 日
7
年 月 日
8
年 月 日
9
年 月 日
10
年 月 日
11
年 月 日
12
年 月 日
13
年 月 日
天津市建设安全监督管理站监制
Xx 工程 第12页 共12页 项目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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