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1. 目的
当原物料、半成品、成品产生不合格现象或未通过检验判定急必须使用时,在不影响产品使用功能及特性的先决条件下,必须求部门可提出申请,依此特采操作程序办理,以免影响生产及延误交期。
2. 适用范围
凡属于本公司及供应商所生产 的材料、零件、半成品等超出检验规格时,为减少损失可配合生产和出货,在条件同意的状况下可以申请实施特采。
3. 定义
当材料、零件、半成品和成品发生与产品规格书、检验规范和图纸等不符合的状况时,从公司多方面待利益综合合计,同意在一定的范围和程度内作出让步接收,简称特采,也称为让步接收。特采具体包括两方面:一是对不符合的具体项目的让步接收;二是对不良数量或不良率的让步接收。
4. 使命
技术质量部:安全性、功能性、产品特性的检验与测试。主要、次要外观及尺寸的检验
供 销 部:合约有规按时,征求客户的同意。
5. 程序细则
5.1 特采申请。
5. 当生产中发现材料或产品异常而严重影响生产和出货,或者给公司造成较大损失时,如果特采可以解决生产和出货问题或减少损失,并且不会降低品质或对品质影响很小时,可以提出特采申请。
5. 2 申请主体
5. 供应商(外协厂)申请特采的状况:供应商向采购提出特采申请,经总经理同意可进行特采。
5.2.2 外购材料和外购零件的特采申请:由所在部门填写申请表申请。
5.2.3 半成品或成品的特采申请:由生产主管申请。
5.3 可申请的两种特采内容
5.3.1 对某项具体不良的特采,特采内容要求接近良品规格。
5.3.2 不良数或不良率的让步接收,通常该项特采要求不良率在10%-15%以内且不良品易于选别时才同意。如果可以线外选别,则不合计对不良数或不良率的特采。
5.4 申请者要依据“物料检查(IQC)检验报告〞、“品质异常通知单〞等单据的信息填写“特采申请单〞
6 特采审批
6.1 申请者填写 “特采申请单〞并连同有关附件和样品交技术质量部处理。
6.2 技术质量部审核特采的可行性和有关附件和样品信息。讨论或行性,必要时经总经理批准。
6.2.1 审核特采是否合理。
6.2.2 确认特采的异常状况是否属实。
6.2.3 判定特采对产品品质是否有影响。
6.2.4 决定是否必须要客户同意。如果必须要客户同意,则联系供销部。
7. 特采判定
技术质量部依据判定看法进行可否特采的判定以及给出附加条件。附加条件的作用是对不符合项进行限制,以便最大限度地确保品质。
7.2 以下状况应否决特采。
7.2.1 客户不同意特采。
7.2.2 特采对品质损害大。
7.2.3 特采的代价比生产出货问题或产品损失更大。
7.2.4 其他办法比特采更好。
8. 特采实施
8.1 特采批准后编号存档,用复印件通知有关部门特采批号。
8.2 如必须通知客户的,供销部负责将特采内容通知客户。
8.3 各部门对特采件按良品对待,必须要管制的要做有关标识并采用其他有关管控措施。质检员要在特采品包装外贴上特采标签,并注明名称,编号等信息。
9 质量记录
特采申请单
特采记录表
修 改 记 录
序号
更改申请单编号
更改前页码标识和内容
更改后页码标识和内容
更改日期
更改人
签名
更改批准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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