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三方土地出租合同 甲方出租方: 乙方转租方: 丙方承租方: 丙方由于业务发展必须要,必须租赁乙方原向甲方承租的土地,经甲方同意,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租赁土地范围、面积位于市路 号附图,面积按土管部门勘定的为准。 第二条租赁土地用途丙方开设汽车销售中心。 第三条租赁期限自年 月 日至年 月日止。 第四条租金及支付方式自年 月日至 年 月 日 的租金为3万元/年,自年 月 日至年 月日的租金为 万元/年。 租金每半年支付一次,丙方自租赁期限开始之日起一周内,支付当年租赁费的一半给乙方, 个月后的第一周内支付当年另一半租金。这二个付款日为以后每年租金的付款日。 第五条续租合同期满后,该土地持续出租
2、的,在同等条件下丙方享有承租优先权。 第六条合同终止国家征用该土地时,合同终止。各自损失自行承当。 第七条合同解除1.乙、丙双方协商一致,合同解除; 2.甲、乙方不能确保丙方行使该租赁土地使用权时,丙方有权解除合同; 3.丙方不按时支付租金且超过半年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八条违约责任1.丙方不承租该土地,赔偿乙方损失 万元; 2.乙方不将该土地出租给丙方,赔偿丙方损失 万元; 3.乙方因其他原因造成违约的,除赔偿丙方在租赁土地上的全部基建投入该基建投入以丙方基建完工后提供给甲、乙方的基建清单为准外,另再赔偿丙方损失 万元。 第九条其他1.该租赁土地的审批手续由甲、乙方负责,丙方给予配合; 2.租赁期内未通过乙方同意,丙方不得擅自改变租赁土地用途; 3.租赁期内丙方不得将租赁土地抵押给他人。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甲、乙、丙三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未尽事宜,甲、乙、丙三方另行协商。 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二份。 甲方:乙方:丙方: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