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申请变更登记表
企业名称(盖章):
许可证编号: GSP证书编号:
企业负责人签字: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一)申请变更登记事项(企业填)
关联申请:GSP证书变更 许可证换证
项目
原核准内容
拟申请变更内容
企业名称
注册地址
仓库地址
法定代表人
企业负责人
质量负责人
经营方式
零售 零售(连锁)
零售零售(连锁)
经营范围
处方药,非处方药:中药材, 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药 制剂,抗生素制剂,生化药 品,生物制品(除疫苗) 处方药(不含必须凭处方销售的 药品)
一类店:非处方药**
二类店:非处方药、处方药** 中成药,化学 药制剂,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生物制品(除 疫苗),处方药(注射剂、肿瘤治疗药、抗生素、 生物制品、二类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罂粟 壳等必须凭处方销售的药品及中药饮片除外)** 三类店:非处方药、处方药** 中药饮片,中 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 生物制品(除疫苗)**
第二类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罂粟壳
**
药学人员
姓名
职称
姓名
职称
变更原因 及自查结果
(二)审批部门意见(监管部门填)
企业名称
变更理由
变更内容
经办人员 意见
签名:日期:
签名:日期:
主办部门
负责人审
核意见
签名:日期:
局领导审 批意见
签名:日期:
东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
企业申请须知:
根据广东省药品零售企业分级分类的要求,企业应配备足够的、与经营范围 和经营规模及岗位职能相适应的药学技术人员,从事质量管理、药学服务及处方 审核等工作。
企业负责人是企业药品质量的主要责任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应 具备执业药师(或执业中药师)资格。
一类店经营范围限定:非处方药,至少配备1名药师或以上职称的药学技术 人员。
二类店经营范围限定:非处方药、处方药(注射剂、肿瘤治疗药、抗生素、 生物制品、二类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罂粟壳等必须凭处方销售的药品、 中药饮片除外),至少配备1名执业药师(含执业中药师)和1名药师或以上职称 的药学技术人员。
三类店经营范围包括:非处方药、处方药、中药饮片等所有可在药品零售企 业销售的药品,至少配备1名执业药师(含执业中药师)和2名药师或以上职称 的药学技术人员,经营范围包括“中药饮片”的至少其中1名药学技术人员为执 业中药师或中药师(含)以上药学专业技术职称。
企业营业场所面积每超出开办标准1平方米,需增加1名执业药师。
经营第二类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和罂粟壳,仅限符合国家规定的、并 经许可的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的连锁门店,且应符合所在地特殊药品经营布局要求。 质量管理人员、处方审核人员、药学服务人员等关键岗位人员应在职在岗,岗位 职责不得由其他岗位人员代为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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