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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纠纷代理词范本.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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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纠纷代理词范本 审判员: 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接受本案原告______的委托,指派我们担任高______与刘______离婚纠纷一案的诉讼代理人。依据刚刚庭审的调查状况,对本案有了较为全面的了解。现依据事实和法律,发表代理看法如下: 一、原、被告婚前缺乏了解,轻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属于感情已经破裂的情形,依法应判决离婚。 原、被告双方系经人介绍相识,因家人不断督促,原告无奈与被告匆匆结婚。由于婚前双方缺乏互相了解,原告在婚后才发现被告有暴力倾向,加上被告在婚后不履行家庭义务,且双方性格不合,根本无法进行沟通、交流。如果原告婚前了解到这些,是完全不可能和被告结婚的。有哪一个女人希望自己常常生活在暴力的阴影下呢?这充分说明,原告婚前对被告是缺乏了解的,结婚非常轻率。加之被告婚后不履行家庭义务并且有多次打骂原告的行为,导致双方本来基础就很薄弱的一点感情已经被彻底破坏掉,原告无法持续与一个有暴力倾向、不履行家庭义务的人共同生活,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假设干具体看法》“婚前缺乏了解,轻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视为夫妻感情已经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以判决离婚。鉴于本案原、被告双方的感情基础很差,现原告坚决要求离婚,法院应判决原、被告离婚。 二、被告对原告实施家庭暴力以及不履行家庭义务属于《婚姻法》规定的感情破裂、应判决离婚的法定情形,因此应当判决原、被告离婚。 《婚姻法》第32条规定“有以下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依据司法解释的规定,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在今天的庭审中,原告已经提交证据证实被告殴打原告的行为,且原告被打以后,肉体上遭受了很大的痛苦,并对其精神造成了较大的伤害,原告的精神一直都处在恐惧之中,常常整夜失眠,有时从恶梦中惊醒,不敢接被告的 ,不敢独自出门,被告的暴力行为已经给原告造成了较大的精神伤害。婚后被告常常猜疑原告在外有人,对原告不信任,造成原告精神压力非常大。这不是家庭暴力又是什么? 原告与被告生育小孩后,原告在外打工挣钱照顾小孩,但被告却在家什么也不做,依靠原告的收入来生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假设干具体看法》明确规定“不履行家庭义务〞属于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三、原告离婚的态度坚决,双方再无和好可能,如不判决离婚,对双方并无实际意义。 在今天的庭审中,原告一再说明态度:坚决要求离婚。如不判决离婚,将再次起诉,直到离婚为止。原告认为,根本无法和被告在一起共同生活了。人关于生活的最低要求,除了温饱问题,莫过于能有一份平静的生活以及独立的人格和尊严,和被告生活在一起,连这么一个小小的、可怜的基本要求都不能得到,这婚姻还有什么存在的必要呢?虽然被告一再表示不同意离婚,但感情是双方的事,婚姻的存续必需基于双方自愿,被告的一厢情愿,不等于双方感情尚未破裂。《婚姻法》规定可以诉讼离婚,其立法目的就在于,关于一些一方坚决要求离婚,而对方执意不肯离婚的状况,关于婚姻确实没有存续的必要的,可以用法律手段来结束双方的痛苦。如果只有双方同意离婚法院才可以判决离婚的话,法律就没有必要规定可以采纳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了。 四、双方共同所生育的婚生女__________应由原告扶养。 代理人认为,双方婚生女__________的扶养归属问题应当本着有利于__________今后的成长和教育的原则出发合计。为此,应综合合计女儿__________自身的年龄、原被告的经济能力、女儿的生活环境和生活习惯等因素。这样既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也能缓解原、被告双方的经济压力。 从生活环境和生活习惯来看,婚生女___________自出生以来,一直由原告带在身边扶养,原告也非常喜爱女儿,到处呵护有加。婚生女__________已经形成了与原告共同生活的习惯,也熟悉这样生活环境。这样的环境属于婚生女__________一贯以来的生活习惯,也有利于___________今后的成长作为女孩,在成长过程中,无论是在生活上还是心理上,都必需要母亲的呵护,相比之下,母亲对女孩的健康成长所起的作用比父亲更为重要,有些方面是父亲所无法替代的,且被告有家庭暴力倾向对孩子的成长容易造成负面影响。 2、从经济能力上讲,原告有稳定的工作、收入,原告工作非常悠闲,有更多的时间陪伴孩子,反观被告在外打零工,收入不稳定,工作时间不固定,不能给孩子很好的照顾。 3、从以后的教育环境看,离婚后婚生女刘______将与我在济南共同居住生活,按照日常生活经验,城市的教育环境、教学质量比老家要强好多,对孩子以后的成长和综合素养的提升,对孩子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有更多的保证。 综上所述,本案由于原、被告双方婚前缺乏了解,轻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真正的夫妻感情,且被告在婚后实施家庭暴力、不履行家庭义务,双方感情确已彻底破裂,完全没有和好的可能,原告要求离婚的态度坚决,具备了判决离婚的条件。请法院依法判决原、被告离婚,解除双方的痛苦婚姻,给双方一个重新寻找幸福的机会。 以上看法,请法庭参照并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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