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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考试管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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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XXXX小学考试管理 对考点的基本要求 1. 设立考点的学校校长是第一负责人。 2. 考场设置: (1) 每42人一个考场,按6X7安排座位,6列,每列7人;多余人数在5人(含)以内的,不再单独设考场,和上面一个考场合并安排,每列多安排1人;多余人数在6人 (含)以上的,要单独安排考场,按6X7安排座位。课桌间距要做到最大化,前到讲台,后面及左右到墙。桌子内外不留任何书籍资料。多余的课桌清理到教室外面。 (2) 考场门要张贴考场顺序号“第X考场气 (3) 各考场要在课桌的右上角张贴学生姓名、考号、座号(01-42)信息。教室进门第一列第一个课桌为1号,依次往后,蛇形排列。 2. 准备好保密橱或保密箱,胶棒、订书机。 3. 各考点必须做到信息畅通,便于联系。 4. 安排专人掌握信号。 5. 把《考生守则》及考试有关制度张贴到醒目的位置。 6. 确保本校教师不得以送水、送物等任何理由随意进入考场。未经带队领导及考点负责人同意擅自进入考场者,一旦发现核实后,按师德考核相关文件要求处理。 7. 各考点做好服务工作。 负责好学生入场、考场秩序,学生的行为管理,为带考、监考人员提供休息场所、满足考试期间师生饮用水,使考试工作正常顺利进行。 考试操作程序及要求 1. 各考点负责人按规定时间准时到地点拿题,到达考点后将试题封存到保密橱或保密箱内;考点负责人考前半小时组织监考教师签到并学习《监考守则》《对考试期间违规违纪及作弊行为的规定》,并公布监考人员安排方案,考完试后要将监考分工和监考教师签到表与试题一并上交。 2. 预备铃响后,监考教师组织学生入场,对号入座,组织好考场秩序,保证桌距半米以上。 3. 考点负责人巡视考场整理情况,组织完毕后,一名监考教师留在教室学习《考生守则》,另一名监考领取试卷。等听到拆封信号后进行拆封发题,拆封后若发现试卷有误,一人留守考场,另一人立即向考点负责人反映,不得出现考场内无监场人员现象。考点负责人能处理的处理,不能处理的与中心校领导联系。 4. 开考铃响后,学生开始答题,监考教师按《监考守则》进行监考,监考过程中若发现试卷有问题立即向考点负责人反映,再由考点负责人向中心校领导反映,学校领导做出意见后统修改,若等不到修改意见维持原状。听到考试信号结束后,要求考生立即停止答卷,监考教师按考生考号顺序收好试卷、答题卡,经检查无误后,填写好考场记录,签上名,并在试卷封皮上签上监考人的姓名,最后连同试卷拿回办公室,由小号到大号按顺序整理好装到试题袋中,交给考点负责人。 5. 考试过程中考点负责人每场巡视不得少于2次并做好相关记录。每场考试完毕后考点负责人整理核对无误后封存到保密橱或保密箱内。 6. 半天考试结束后将所有试题及考场记录、监考人员分工安排和监考教师签到表一起安全的送回领题处,同时拿回下半天考试试卷。 监考守则 1. 监考带队必须提前45分钟到中心校领取试卷,及时赶到考点,会同考点负责人检查无误后存放到保密橱,上锁后任何人不得随意开启。 2. 监考人员必须按时到考场,不得在场内吸烟,不得读书看报,不得闲谈。手机统上交由考点负责人负责保管。不得将试卷传出室外,不得让非监考人员进入考场,不得擅离考场。监考人员在考场内必须一前一后。 3. 监考人员态度要和蔼,不能以任何理由影响考生答卷。 4. 监考人员在考前10分钟内负责宣读《考生守则》。 5. 预备铃响后,监考人员逐一核对学生的考号与身份,与实际不符者决不允许参加考试。 6. 考试后,监考人员逐一核对学生在试卷上填写的姓名、考号,坚决杜绝填写位置不当和漏项的情况。 7. 考试中,若出现意外情况,有一人向考点负责人汇报,另一人负责好考场纪律。 8. 收卷时不得出现漏卷、倒卷,答题卡要从小号到大号,按顺序整齐排好装到档案袋中。填好考场记录交监考负责人。 9. 对作弊考生的处理意见,经监考人员和监考负责人核对后签字方可生效。 考生守则 1. 考生在考前10分钟进场,对号入座,30分钟后方可离场,考生进入考场时不得夹带任何书籍、纸张等,只带需用文具。 2. 考生在答题前在规定的位置上写好学校、班级、姓名、考号,做题前写清上述内容。 3. 考生在答题时,除发现试卷不清可向监考老师询问外,不得向监考老师询问与试题内容有关的其它问题,做题时除一、二年级用铅笔外,其它年级均用黑色或蓝色钢笔。答题要按规定格式答卷,书写要公正清楚。语文试卷答题过程中不出现真实校名和姓名等,若涉及学校名、教师名、同 学名一律用“△”代替。 4. 考生答卷时如出现错误,不得用改正纸和涂改液,否则均按作弊处理。 5. 考生要尊重监考老师,要讲文明懂礼貌,服从监考老师的安排。 6. 考试时,考生应遵守纪律,不得交头接耳,左顾右盼,如有发现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严重者试卷作废,并追究学校领导和负责教师的责任。 7. 考试终了,考生应立即停止答卷,待监考老师收好卷后方可离场。 对考试期间违规违纪及作弊行为的规定 为确保考试取得圆满成功,对在本次考试中一切违规违纪及作弊行为将做出严肃处理,决不姑息迁就,具体规定如下: 1、在试题运送、分发、存放过程中措施不利,造成偷题、漏题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2、对考点不按要求安排,组织不利、安排不当,影响考试正常运行,追究考点负责人及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并在全校通报批评。 3、对有意安排学生集体作弊,如冒名顶替、在试题试卷上做标记、起哄、交头接耳、传卷、带小抄,不服从监考老师及谩骂、侮辱教师等行为,一经查实,据情节扣该科目班级平均成绩,对班主任及任课教师通报批评,并取消本年度评优资格。 4、监考教师不服从安排,迟到、缺勤者、违犯操作程序和要求造成不良影响的本年度不能评优评先。在监考过程中发现在考场中有吸烟、交谈、随意出入考场等不负责任的行为,在全校道通报批评。 5、在监考过程中对考生体罚、恐吓、误导、扰乱学生答卷、应向学生说明答复而未尽职责的,对考场中的突发性事件未及时向考点负责人反映说明的及监考人员伙同其他人作弊的,不得评优评先。 6、收卷时有漏卷、倒卷、不按顺序收卷,学生校名、姓名、班级、考号填写不全的,全校通报批评。 7、未经考点负责人和带队领导同意进入考场影响监考教师工作的,不得评优评先。对上述规定未涉及到的行为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8、监考一年级的老师,应根据学校统部署规定要求,需要读题时考前教师要统对试题题目进行读题,凡是因不读题或借读题拖延时间的,从而造成影响学生无法做题的,本年度不得评优评先。 阅卷、统分工作制度 为了检查教与学的真实效果,客观公正的评价学生的每一份试卷,保证阅卷工作顺利进行,特制订本制度。 1、全体教师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评价每一份试卷; 2、各学科组阅卷前,必须认真制定试卷的评分意见,阅卷教师要认真学习评分标准,认真阅卷。阅卷完毕后要认真复查自己所阅试卷; 3、阅卷过程中,教师均不得随意进入其他阅卷场所,不得谈论与阅卷无关的事; 4、各学科组阅卷、统计分数等工作由组长安排,做到分工明确,阅卷时采取流水作业形式; 5、阅卷、统分一定认真,统分后务必需要复核并签上合分人和复核人的姓名,组长做好记录,交教导处备案; 违规处理办法: 1、私拆试卷封条者;2、统分时串通私自更改分数者; 3、统分时故意更改成绩者;(包含漏加、错加、多加等与试卷实际得分不相符等道德败坏现象); 4、其他违反考试纪律,造成恶劣影响者。 出现以上情形之一即给予责任追究,对违规者取消所教学科成绩,本人在考核总分中教学成绩按零分计算,本年度考核不能定为优秀等次,不能参加评优评先,并全校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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