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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镇全年秋季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
为进一步规范镇幼儿园的招生工作,根据国家、省、市中长期教 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按照“统筹安排,就近 入学”的原则,现就X年X镇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招生计划
X镇中心幼儿园:3班90人
X镇第二中心幼儿园:4班120人
二、招生对象
X年秋季招收年满3周岁(X年9月1日至X年8月31日出生) 的适龄幼儿入园。
三、招生范围
X镇中心幼儿园:XX、XX、XX
X镇第二中心幼儿园:XX 一村、二村、三村
四、入学条件
(一)户籍在片区内的适龄幼儿。报名时需提交户薄、《预防 接种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X镇直机关单位的在职干部职工子女。报名时提供单位证 明、户薄、出生证、《预防接种证》原件和复印件。
(三)驻片区部队现役干部子女。(报名时需提供军衔证、户 薄、所在部队证明、《预防接种证》原件和复印件)。
(四)国家级道德模范、X市高级人才、X市民营企业高层次人 才指导目录(1 )(2 )类人才;X市荣誉市民的子女。报名时须提供 证书或相关证明、居住证明、户簿、《预防接种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审核确定的新市民积分入学的适龄幼儿对象。报名时需提 供户薄、《X市民子女积分入学申请表》《预防接种证》原件及复印 件。
五、招生时间
6月26日前向社会公布招生意见,幼儿园张贴招生通告。
7月3日至7月4日入园申请登记。
7月5日,登记结束,幼儿园进行新生造册,如人数超出招生计 划,幼儿园采用抽签摇号,确定就读学生,并将拟招收的幼儿名册(一 式三份)报送X镇中心校审核后,在学园门进行公示。
7月7日、8日幼儿报名,招生结束。
凡抽到而放弃学位者,不能更换就读学生。
六、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按照市教育局、财政局、物价局等部门联合下发的文件 规定执行。
七、招生要求
(一)各幼儿园必须严格按文件规定的要求招生,按上级文件规 定严格控制班生规模,小班新生原则上控制在30人,不得违反规定 招收不满三周岁的幼儿。
(二)招生登记时经办人员必须认真核对原件,并在复印件上签 名。
(三)各幼儿园在公办教育资源不足的情况下,应耐心解释并指 导家长带幼儿到居住地附近的合法民办幼儿园就读。
(四)入园适龄儿童申请入园需填写《X市幼儿园入园申请表》。
八、招生监督
(一)幼儿园参加招生工作的人员要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 则,严格遵守招生纪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违反招生工作规 定的人员将按有关规定给予查处。
(二)各公办幼儿园必须认真贯彻《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X年规 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严禁收取与入学挂钩 的“借读费”、“捐资助学费”、“赞助费”等。
(三)各学校要增强法制观念、政策意识和服务意识。凡符合入 学条件的要及时给予办理,不符合条件的要给予明确答复和耐心、解释 说明,及时化解招生工作中出现的矛盾问题,切实维护招生秩序,确 保社会稳定。
(四)招生期间,学校要确保有值班人员在岗,并做好家长接待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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