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XXX有限(责任)公司
协力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 范围
为加强**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各协力单位安全环保管理工作,切实保障员工人身安全及生产正常进行,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协力单位。
公司内所有协力单位都要纳入考核评比,但各协力单位的安全环保工作仍由各单位进行自主管理,本规定仅对各单位的安全环保管理工作起到督促及补充的作用。
2. 术语和定义
协力单位:是生产协力、检修协力、施工协力、生活协力、绿化卫生协力等所有协力单位的统称。
施工协力:主要是指在公司内从事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等有关建设工程的施工单位。
3. 管理职责
3.1安全环保部负责:
a) 制定和维护本规定并监督各相关部门对本规定的执行情况。
b) 协力单位生产安全、消防安全、环境保护、综合治理管理的综合考评。
c) 汇总各归管理、使用部门对协力单位的检查与考评结论。
d) 对施工协力主管部门是否履行安全职责进行监督检查。
e) 对协力单位宣传本公司安全、环境方针,并与其签订安全、
环保协议,提出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要求。
f)对施工协力的安全资质进行复查。
3.2人力资源部负责对各协力单位劳动纪律及培训教育方面提出要求,并检查与考评。
3.3机制维修部负责:
a)对设备维修(含常规检修、单项检修、维修工程、备件修复
等)、施工协力单位作业现场的安全检查、考评等综合管理。
5)施工协力水、电及其他介质使用的管理工作。
3.4财务部负责:
a)生活后勤业务协力单位的安全检查、考评等综合管理。
3.5保卫部负责:
a)协力单位道路交通安全、治安安全等管理的综合考评。
b)对施工协力的车辆及人员入厂进行管理。
3.6工程主管部门负责:
a)施工公司现场的安全、环境、综合治理监督管理工作。
b)对施工协力的相关资质进行审查。
c)对施工协力使用(包括自备、租用)的流动式起重机相关资质进行审查。
3.7各区域单位负责对协力单位具体进行安全交底,并协助主管部门进行日常的安全监督管理。
3.8各协力单位具体负责本单位内部的日常安全环保管理工作。
4. 管理内容和要求
4.1管理要求通则
进入公司的协力单位和协力人员必须遵守国家安全法律法规、国家安全标准、行业安全标准以及公司安全、环保管理规定及所在区域的专业安全技术规程,按照合同约定范围实施作业,建立、健全内部安全、环保管理制度和管理网络。
进入公司作业的协力单位应自主开展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制定并实施有针对性的控制措施。
协力单位应配合和接受公司对本单位和人员的资质审核,并提供相关的资质凭证(原件或复印件)。
协力单位应获知公司所确定的适用的重要环境因素和危险源,并执行与此相关的公司安全、环保管理制度。
协力单位应使用适宜的设备、施工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装备,使用的物资、设备(危险化学品、个人防护装备、防爆电气设备、消防设备、运输设备等)应符合国家、行业安全标准和公司要求;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动用公司的设备和工器具(紧急情况除外)。
协力单位应按国家、行业安全标准配备必须的劳保及个体防护用品,并督促员工按标准使用。
进入公司作业的协力单位应建立并维护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岗位员工的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对患有职业禁忌症或未能提供职业健康体检合格证明的协力人员,不得在公司内从事相关作业。
协力单位需用公司的能源介质(水、电、氧气、氮气、氩气、煤气、压缩空气等),必须经公司相关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使用,同时应确保在用能过程中的安全。
在公司区域实施动火、登高、受限空间内部作业,必须执行公司的相关制度。
协力单位应确保独立管理区域内安全、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转、安全、消防设施要与生产设备同时安排检修,不得擅自停用、拆除安全、消防设施。
协力单位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
协力单位应对各重要的过程(重大危险源)或情况制定相应的措施或应急预案。
协力单位收到公司相关部门的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必须立即落实整改,并在规定时间内将整改情况反馈公司相关部门。
在协力业务过程中发生各类事故(包括险肇事故),协力单位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汇报上级部门的同时,告知公司安全环保部。
协力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具有国家认可的安全管理合格证书等相应资质,作业人员应通过本单位的上岗作业能力考核或必须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有效的资质证书。
4.2协力单位安全准入管理要求
工程主管部门负责对协力单位的相关资质进行审查,审查的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a)协力单位拥有四证”:施工(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人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其资格和签约权限应与所承包的工程相适应。
b)协力单位应使用保证安全施工的机具及经劳动和技术部门检
查合格的工器具和安全防护设施、安全用具。
c)协力单位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作业人员安全施工的技术素质符合外包公司的要求,特种作业人员持有关部门颁发的有效操作证件。
工程主管部门主管工程师填写《外来施工安全准入流程》(OA网模版),协力单位携本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到安全环保部申请签署《安全环保协议书》及批准安全准入。
安全环保部对协力单位的安全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进行复核。在确认该施工协力具备相应安全资质后,安全环保部与协力单位双方协商后,签署《安全环保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该协议一式三份,由安全环保部,工程主管部门及协力单位各存一份。
安全环保部对协力单位进行公司级安全环保告知,签发《外来施工单位安全准入流程》(OA网模版),通过OA网传工程主管部门及工程所属单位。
工程主管部门负责执行签署的《安全环保协议书》,并根据安全环保部签发的《安全准入流程》,组织对协力单位进行安全交底,填写《安全环保交底书》。如果协力单位跨区域施工,则工程主管部门对其进行安全交底后,分别组织每个区域监管单位对其进行区域安全交底。《安全环保交底书》一式三份,由工程主管部门、作业区域单位及协力单位各一份。
如协力单位在现场施工日期超过《安全准入流程》中开具的施工准入日期,则需要出具工程主管部门的工程延期证明,到安环部办理延期准入手续。(OA流程均可)
保卫部根据安全环保部与协力单位签署的《安全环保协议书》,对协力单位车辆及人员登记,并办理胸卡及车辆通行证。
公司内部跨各单位间跨部门、区域进行检修、施工、维护、劳务等作业活动须填写《安全环保交底书》,具体要求参照款执行。
公司内除施工、检修以外的生产、生活、绿化卫生等协力单位的安全交底由所在作业活动区域的单位负责对其进行安全交底。
4.3施工现场安全环境管理要求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由施工协力进行自主管理为主,安全环保部
及工程管理部门进行监督检查。
工程管理部门应协助施工协力,办理安全准入手续。施工协力应了解公司的相关制度与规定,掌握施工现场的不安全因素及其他与施工相关的情况。
施工协力应设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或安全管理机构,负责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
施工协力在生产区域进行施工时,工程管理部门应组织施工协力与公司所属单位做好协调工作,施工前对现场的作业环境进行确认,并将作业区域与生产区域划分开,施工协力设专人进行监护,严格执行安全交底内容。
进入厂区施工,必须节约用水,施工产生的废水尽可能回收利用,如需排放,排入厂区下水前,应采取措施保证不堵塞下水管线,如需直排出厂区,必须经过安环部的批准。
施工时应采取措施,减少施工现场及道路扬尘。
合理布置搅拌机等高噪声的机械设备,降低对施工现场周围环境的影响,确保施工中产生的噪音符合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排放标准。
施工过程产生的废弃物应及时清运出厂,不得随意堆存;如存在危险废物,应按国家规定到营市环保局办理转移联单,委托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
厂区内禁止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生活垃圾及其他可能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
厂区内禁止一切炊事活动,施工生活宿舍所配备的厨房必须统筹规划,合理布局设专人统一管理。严禁携带未成年人入厂,严禁饲养任何动物。
凡在厂内新建的临时生活宿舍、库房、临时办公楼(房)厨房必须使用阻燃材料搭建,并配备消防器材。
含有易挥发物质的液体原料、成品等应有密闭贮存设施,禁止敞存放。;
厂内行驶的机动车辆必须装消音器和符合规定的喇叭,车辆穿越办公区时,应减少鸣笛。
4.4事故管理
协力单位发生生产性工伤事故,对发生事故的协力单位进行考核,如施工单位分包方发生事故,总包单位、监理单位需负管理责任,应对其进行考核。具体考核如下:
事故级别
事故单位考核
总包单位考核
监理单位考核
险肇事故
10〜50元/次
2 〜10 元/
次
—
轻伤事故
1元/人次
20元/人次
10元/人次
重伤事故
5元/人次
1元/人次
50元/人次
死亡事故
20元/人次
5元/人次
3元/人次
协力或施工单位发生火灾事故,对发生事故的单位和监理单位进行考核,如事故对公司财产造成损失,还应进行赔偿。具体事故考核如下:
事故级别
事故单位考核
监理单位考核
一般事故
10〜5万元/次
5〜1万元/次
较大事故
5万〜20万元/次
1万〜5万元/次
重大事故
20万〜50万元/次
5万〜10万元/次
特别重大事故
50万〜1万元/次
10万〜30万元/次
协力单位发生事故,对我公司协力单位主管部门及监管部门的所属单位考核见《安全环保绩效考核办法》。
4.5考评管理
各主管部门负责对本部门所管理的协力单位各项作业内容进行日常检查,对查出的违章违规、安全隐患等,根据管理责任按《协力单位安全管理考核办法实施细则》等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分别予以考核。
每年年终对协力单位的考核情况进行汇总,作为公司对该协力单位评价的参考内容。
5. 相关记录
《外来施工单位安全准入申请单》
《安全准入通知单》
《安全环保交底书》
附:《协力单位安全管理考核办法实施细则》
协力单位安全管理考核办法实施细则
考核内容
细则公司
细则序号
细则内容
单位
扣分
处罚金
(元)
01安全内业管理
01安全管理
1
协力单位应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生产责任制),未建立、健全的
每项
10
5〜
10
2
协力单位须建立安全教育制度,每季度组织一次与全员安全教育,未落实的
每起
10
5〜
10
3
协力单位相关规章条款不适应安全生产现状的,必须及时修订、补充和完善,未及时修订、补充、完善的
每起
10
5〜
10
4
协力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网络,未建立的
每项
10
5〜
10
5
未经主管单位批准擅自缺席公司组织召开的各类安全生产会议
人次
2
2
6
凡公司安全监察中开具的整改公司,协力单位应按“三定四不准”的原则落实整改(暂无法落实整改的,应说明原因),未落实整改
每项
5
3〜5
7
同一单位发生数人群体违章、在一定时期内多人次重复违章或管理人员在场未对员工违章行为加以制止,该单位负有管理责任
每项
10
5〜
10
8
凡被集团公司等上级领导在安全检查中开具安全整改公司的(以书面为准)
每条
10
5〜
10
9
阻碍公司管理人员执行安全生产管理或拒绝接受安全教育
人次
5
3〜5
02
操
1
协力单位岗位作业无安全操作规程
每项
10
5〜
10
8
作
规
程
2
协力单位管理人员应熟知安全操作规程,不熟知
人次
1
50
3
协力单位管理人员应熟知安全管理职责,不熟知
人次
1
1
03信息反馈
1
各协力单位必须及时做好安全信息反馈工作,有台账记录,未记录或弄虚作假
每项
5
3〜5
2
公司安全环保部开具的《安全整改通知书》,协力单位应在规定的时间反馈,逾期的
每份
10
5〜
10
3
因资金、施工等因素等不能立即整改的公司,在说明原因后,必须采取应急预防措施,并由专人负责落实该项措施,是该隐患处于受控状态,并有具体落实时间表
每项
5
3〜5
4
对整改公司弄虚作假
每起
20
10 〜
20
04资料管理
1
协力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档案资料签收、登记、归档制度,未建立
每项
10
5〜
10
2
协力单位必须组织班组安全活动,并做好记录,无记录
每本
5
3〜5
3
对新进、转岗人员必须认真进行安全教育,并做好教育记录,被教育者须签名承诺认可,未教育、无记录或未签名承诺
人次
5
3〜5
02安全现场管理
01
特种作
业
1
实习期无带教师傅独立操作
人次
3
3
2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做到持证上岗,无证作业(含操作证过期)
人次
10
5〜
10
3
特种作业人员作业时未随身携带操作证
人次
1
50
02标志
牌
1
安全标志牌不清、错误或未挂标志牌
每处
1
50
2
安全标志牌悬挂错误
每处
1
1
3
未悬挂安全标志牌
每处
2
2
03违章作业
1
作业现场违章指挥、指派不具备相应资格或安全操作技能的人员作业
人次
5
3〜5
2
交叉立体作业无安全隔离防护层措施
每起
5
3〜5
3
跨越皮带或辊道等生产作业线
每起
1
1
4
擅自闯入安全警戒区域
每起
1
1
5
使用移动梯子登高作业时,无专人护住梯子
(固定牢固除外)或无防滑措施
每起
1
1
6
擅自短接安全连锁装置
每起
10
5〜
10
7
旋转设备未按规定停稳便进行加油、维护、清扫作业
每起
5
3〜5
8
擅自启动已挂牌停机的设备
每起
10
5〜
10
9
9
设备检修未按安全确认制执行
每起
10
5〜
10
10
开挖区域未设防护栏杆等安全措施
每处
3
3
11
高处跳板无固定措施
每块
5
3〜5
12
违反所处安全标志规定
每处
1
50
13
操作旋转机床时长发未束缚在工作帽内或带手套
每起
3
3
14
特级动火未办理签证手续或作业中违章
每起
30
10 〜
30
15
一级动火未办理签证手续或作业中违章
每起
10
5〜
10
16
二级动火未办理签证手续或作业中违章
每起
5
3〜5
17
拆除施工未按照施工方案执行
每起
50
30 〜
50
18
登高作业未系安全带
每起
10
5〜
10
19
高处作业安全带未高挂低用
每起
3
3
20
高处作业向下抛掷工具、物件(无防范措施)
每起
10
5〜
10
21
未办理进入受限空间作业手续
每起
10
5〜
10
22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无安全防范措施
每起
5
3〜5
23
未办理煤气作业相关手续或作业中违章
每起
10
5〜
10
24
停送水、风、电、气等能源介质未执行工作票制度
每项
10
5〜
10
25
下水道、水管、电缆沟等开挖不办理签证;不挂信号灯、无安全警戒
每起
5
3〜5
26
人为损坏安全装置、安全标志或报警装置
每起
10
5〜
10
27
酒后作业
每起
20
20
28
电气操作开关未锁紧造成意外转动、通电或泄漏等
每起
5
3〜5
29
机床不用夹具固定,用手拿工件进行加工
每起
3
3
30
在仪器、仪表或设备操作台放置杂物
每处
1
1
31
违反“十不吊”
每起
3
3
32
违反本岗位规章制度
人次
1〜5
1〜5
33
个人极度不安全行为
人次
3〜10
3〜
10
34
其他不安全行为和违章作业
人次
1〜10
50〜10
04
现
1
脚手架超负荷堆物
每起
3
3
2
脚手架搭建不规范
每起
3
3
10
场
作业
3
预留孔、洞、沟、槽等无盖、无栏杆、无安全警戒,或虚盖、虚设
每起
10
5〜
10
4
检修、点检后安全保护设施未及时恢复
每起
3
3
5
安全装置失效,损坏或未及时完整有效修复
每起
3
3
6
使用有安全隐患的电气线路、设施、设备
每处
5
3〜5
7
作业现场未按规定正确穿戴劳防用品
人次
1
1
8
未配置劳防用品或配置不足
每起
5
3〜5
03现场各专业安全管理
01电气安全
1
电气设施、设备应接地(接零)保护而未采取接地(接零)保护
每起
3
3
2
临时用电未办理登记手续
每起
10
5〜
10
3
临时用电不符合规范
每起
5
3〜5
4
不规范使用高压用具或其它电气设施、设备
每处
3
3
5
电气设备、设施缺安全保护装置
每处
3
3
6
配电箱未按规定巡检或巡检记录不规范
每处
3
3
7
高压安全用具未定期检测或无检测记录
每起
3
3
8
停送电制度未落实、无记录、不规范
每起
5
3〜5
9
电线剪断或破损处不采取绝缘包扎
每起
3
3
10
无用电气设备、临时线超期未及时拆除
每处
3
3
11
电气作业不执行挂牌制度
每起
5
3〜5
12
在潮湿场所或金属构架上操作时,使用1类移动电具
每起
3
3
13
电器电源线裸线直接插入电源插座
每处
3
3
14
电气控制柜内堆放工具、杂物
每处
3
3
15
倒闸作业时,不按安全操作规程作业
每起
5
3〜5
16
擅自拉、接用电临时线
每起
3
3
17
下班后未按规定切断电源
每起
1
1
18
安全照明不按规定正确使用、管理
每起
3
3
19
现场用电箱未执行一机、一闸、一漏电保护
每处
3
3
20
移动电具未按规定收发、检验、使用
每起
3
3
21
虚接地线(不符合接地标准)、电气线路敷设不符合要求
每处
3
3
02特种设
备
1
起重机械、电梯、锅炉、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必须持证运行、无证运行或逾期
每台
10
5〜
10
2
轮胎式起重机械和汽车吊作业时未做到支撑脚平稳、可靠
每起
3
3
3
高压控制柜、变压器、避雷装置接地等必须定期检测(测试),未检测(测试)
每台
5
3〜5
4
已封存或经检测机构认定不能使用及判废的特种设备,擅自启用的
每台
5
3〜5
5
擅自使用火炉、碘钨灯、电炉取暖、烘烤等
每处
3
3
6
各种固定式排风扇安装不牢固,各类风机无防护罩
每台
3
3
11
7
安全阀、压力表无检验标志
每处
1
1
8
安全装置损坏未及时更换
每起
3
3
9
未按时巡检或运行记录未按时填写
每起
1
1
10
擅自在压力管道、设备上动火
每起
10
5〜
10
11
擅自使用生产管道能源介质
每起
10
5〜
10
12
特种设备或安全装置未定期检查、检测,超期限运行
每台
10
5〜
10
03起重作业
1
液压千斤顶用砖块等易碎物当垫物
每起
1
1
2
在不停电情况下,行车检修时,长路铁轨上不夹轧轨器、不挂旗,地面不拉安全警戒线
每起
1
1
3
驾驶员离开行车时,开动牌不随身带走
每起
1
1
4
驾驶员离开驾驶室,保护柜刀闸未拉下
每起
1
1
5
吊运危险物品,未采取安全措施
每起
3
3
6
吊运物件时,物件从人员及重要设备上越过
每起
3
3
7
起重设备吊物滞留悬空,驾驶员离开驾驶室
每起
3
3
8
行车遥控操作不跟随
每起
1
1
9
使用不符合规定或不安全的吊索具
每起
3
3
04焊割作业
1
电焊机物保护接地(接零)或接地、接零不规
*范
每处
3
3
2
电焊机接线端带电桩头裸露
每处
3
3
3
电焊机绝缘损坏
每台
3
3
4
烧割或电焊作业未戴皮手套、防护镜
每起
1
1
5
使用不规范工具
每起
1
1
6
电弧焊设备、工具安全防护装置或设施残缺
每起
3
3
7
气焊气割设备、工具未按标准安装使用
每起
3
3
8
气焊气割设备,工具残缺破损
每起
3
3
9
违章搬运焊接气割设备
每起
3
3
10
可燃物、助燃物混放或间距不符合安全要求
每起
3
3
11
用氧气吹扫身上灰尘、充气、通风或其他违章行为
每起
1
50
12
氧气瓶不用减压阀,乙炔瓶不用回火防止器
每瓶
3
3
13
氧气瓶、乙炔瓶放在烈日下或高温环境中无防护措施
每起
3
3
14
在煤气区域随意逗留、休息
每起
1
1
15
氧气、乙炔皮管一头接瓶上,另一头放在封闭的环境
每起
1
1
16
易燃易爆场所、禁火区未执行禁火制度
每起
5
3〜5
17
氧气瓶、乙炔瓶临时堆放处,无严禁火种安全标志和消防设施
每起
3
3
18
氧气、乙炔瓶存放、搬运、运输或使用不符合规定
每瓶
1
1
12
13
16
将食物带入变配电站(室)、电缆隧道、电气室及其他严禁携带的场所
每起
5
3〜5
17
不按要求配置消防器材
每处
5
3〜5
18
灭火器超期,失效或消防器材挪作他用
每起
3
3
19
室内消防栓被遮挡或消防水带、水枪不能正常使用
每处
5
3〜5
20
防火门、防火墙损坏,未及时修复
每处
5
3〜5
21
室外消火栓、水泵结合器被圈占、埋压
每处
5
3〜5
22
每月不少于一次消防安全大检查,以记录为准
每缺一次
5
3〜5
23
消防器材每月检查不少于一次,以记录为准
每少
一次
3
3
24
防火档案不健全或不详实
每起
5
3〜5
25
防火领导小组每季度活动不少于一次,以记录为准
每少
一次
5
3〜5
26
不按规定参加公司布置的消防活动
每少
一次
10
5〜
10
27
员工不会正确使用本岗位上配置的消防器材
每起
1
1
28
员工不会正确拨打公司内应急电话线或火灾报警电话
每起
1
1
29
易燃易爆部位未按规定使用防爆电器
每处
5
3〜5
30
易燃易爆物品管理不善
每起
5
3〜5
31
违反其他消防管理规定
每起
1〜50
1〜
50
06交通安全
01交通安全
1
交通管理组织、制度不健全,人员不落实
每项
30
10 〜
30
2
交通管理台账不齐全
每项
10
5〜
10
3
不按规定完成公司布置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每项
10
5〜
10
4
车辆安全装置不齐全或无效
每起
10
5〜
10
5
移动吊车、叉车、斗铲及不得载客的其他车辆违章载人
人次
5
3〜5
6
叉车、斗铲违章运输,车辆在道路上拖物
每起
10
5〜
10
7
驾驶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车辆
每起
5
3〜5
8
驾驶员管理台账不齐全
每项
5
3〜5
9
车辆人货混装或驾驶室内超员
人次
3
3
10
装载货物未捆扎牢固
每起
3
3
11
车辆行驶中货物甩落、抛物
每起
10
5〜
10
14
12
车辆发生故障、违章停车或其他行为而导致侵占道路,堵塞交通
每起
3
3
13
驾驶车辆时吸烟、吃食物、打手机等
每起
1
50
14
未经批准擅自扩大占路面积、延长占路时间
每起
10
5〜
10
15
道路施工损坏交通设施
每起
10
5〜
10
16
在道路上违章搭建建筑物或逾期不拆除
每起
10
5〜
10
17
在道路上施工不设交通安全标志
每处
5
3〜5
18
履带机械未采取铺垫措施,擅自在道路上行驶或移位
每起
10
5〜
10
19
道路开挖、大件运输不办理签证手续
每起
10
5〜
10
20
无证驾车、酒后驾车
每起
10
5〜
10
21
违章超速、装载、变道、超车
每起
3
3
22
机动车闯禁令标志、闯红灯、道、栏杆
每起
3
3
23
机动车闯道、栏杆
每起
3
3
24
遇有停车标志路而未停车
每起
1
1
25
驾车违反各行其道规定
每起
3
3
26
驾驶无牌、无证车辆在道路上行驶
每起
5
3〜5
27
违反铁路沿线安全施工规定
每起
1〜10
1〜
10
28
驾驶灯光、喇叭、雨刷、后视镜缺一的车辆
每项
1
1
29
汽车驾驶员离开机动车辆未熄火或电门钥匙未随身带走
每起
1
3
30
非机动车、摩托车逆向行驶
每起
1
50
31
机动车辆驶入、停放在禁止驶入的生产作业区或禁止停放区域
每辆
1
1
32
机动车自卸翻斗未放平行驶或边行驶边放下
每辆
10
5〜
10
33
机动车行驶中驾驶室门边上站人,或车门未关
人次
5
3〜5
34
在停驶的机动车车身下躺睡、休息
人次
5
3〜5
35
外来车辆擅自在公司内停放过夜
每辆
5
3〜5
36
非机动车及行人闯红灯、闯禁令、道
每起
1
1
37
自行车、助动车、摩托车驶入、停放在生产作业区或禁止停放区域
每辆
1
50
38
摩托车行驶中未戴头盔
每起
1
50
39
违反其他交通法规或厂容管理规定
每起
1〜50
1〜
50
07
环
01
环
1
未经安全环保部同意擅自停用环保设施的责
任单位
每起
20
1 0 〜
20
15
16
17
理
3
未办理手续,擅自堆物、搭建
每起
5
3〜5
4
工地车辆上道路,轮胎泥污染路面
每起
10
5〜
10
5
往道路上排水和泥浆,或在道路上乱倒垃圾杂物及土方
每起
10
5〜
10
6
在道路上或非定点处冲洗混凝土罐、泵车及其它各种车辆
每起
10
5〜
10
7
在公司区域内焚烧树叶、垃圾等杂物
每起
10
5〜
10
8
在道路上冲洗修理车辆导致路面污染
每起
5
3〜5
9
违反其他绿化卫生管理规定
每起
1〜50
1〜
50
10
1
其他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
每起
1〜50
1〜
50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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