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开展地质灾害和防汛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雨地灾指[X]18号X市X区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X市X区 人民政府防汛指挥部关于印发《关于开展X区地质灾害和防汛安全隐 患排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和文件精神,全区将从6月10日-7 月10日集中开展地质灾害和防汛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现结合我委实 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市委、市 政府和区委、区政府的工作安排上来,充分认清当前地质灾害防治和 防汛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以对人民 群众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态度,牢固树立“防范胜于救灾”理念,始 终把地质灾害和防汛减灾工作作为“生命工程”来抓,迅速行动起来, 扎实开展地质灾害和防汛安全隐患排查防治工作。此次排查工作务必 在7月10日前完成,确保不留空白、不留死角。
二、主要任务
(一)突出隐患排查工作重点。突出崩塌、滑坡等灾害防治,对 X江流域和城区易涝重点区域开展动态排查,特别是要重点关注辖区 内4个现有地质灾害隐患点,辖区内2个销号点、重点水库、交通威 胁点等,确保全覆盖、不遗漏。要找准薄弱环节,及时化解风险,强 化问题整改。
(二)做深做细隐患排查工作。排查工作采取群众普查与专业技 术单位调查相结合、重点调查与一般核查相结合方法,统筹整合各方 面防灾力量,通过资料收集、群众普查、专业调查,借助高科技手段 和方法,分层次对已有隐患点、已建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进行复查复核, 对近3年已销号的隐患点进行再评估、再检查,做好新增隐患点调查 及人聚居区地质环境调查、易发区工程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 估防范措施落实情况检查等工作。对前期已发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 重点校核其发展变化情况;对新发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全面调查 其类型、规模、成因及发展趋势等,并按有关调查技术要求,做好灾 害点调查数据的完善和更新等工作;对已实施或正在实施的重大地质 灾害治理工程,要调查其防灾减灾效果,并针对已建工程的安全性、 有效性进行复核评估;针对在建工地,重点查看其地质灾害危险性评 估防范措施落实情况。对已经通过各种措施处理销号的隐患点要进行
“回头看”,重点检查治理工程运行情况、评估周边地质环境是否有 新的变化、查看避险搬迁群众有无返回居住等情况。
(三)聚焦隐患问题大整治。国土所要牵头,针对各社区排查出 的隐患点逐项梳理、建立台账,迅速研究,逐一落实整治措施,逐一 落实责任社区和科室,逐一明确防灾责任人、落实专职监测员,做到 隐患排查一处,防灾措施落实一处。要加强信息公开,逐一设立警示 标识标牌,逐家逐户发放避险明白卡,做好宣传培训和避险演练。要 充分运用好排查成果,科学合理做好规划建设。坚持边排查边整改, 分类推进实施。对能够在短时间内消除的隐患,要立即落实治理、避 险等措施,尽快整治销号;对因客观原因难以在短期内完成整治的, 必须确保隐患威胁区告知率和应急预案覆盖率达到1%,按照提前 避让、主动避让、预防避让原则,组织引导群众提前转移撤离。对已 建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需清淤的要及时清淤,需加固的要及时加固, 确保发挥正常功效。对工程建设项目防灾措施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 的,要及时督促业主单位和施工企业加强整改,确保不留隐患。
三、工作要求
各社区要保持清醒头脑,统筹协调抓好各项工作,防止顾此失彼、 忙中漏项、忙中出错。要始终坚守安全生产底线,加强协调联动,齐 抓共管,形成合力,全力以赴确保汛期安全。
(一)确保责任落实到位。全面落实党委政府主体责任、部门工 作责任,一把手负总责,健全党委政府齐抓共管、部门联防联动的组 织体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国土所要切实加强协调联动和业 务指导,确保工作有序推进,安全应急各成员科室负责做好隐患排查 监督和指导工作。
(二)确保防治措施到位。各社区要对排查出的隐患点逐一登记造 册入库,逐一完善防灾预案,逐一落实责任单位和部门,逐一明确防 灾责任人、落实专职监测人员,建立完善警示标牌,逐一搞好宣传培 训和避险演练。按照“一日一移交”的原则,每天下午17: 30及时 将排查结果上报国土所。对排查出的隐患点逐一细化避让、监测、治 理等措施,及时消除隐患;对险情紧迫的,要第一时间组织受威胁人 员疏散转移,确保安全。
(三)确保整体联动到位。安全度汛和地质灾害防治涉及多个部 门、多个领域、多条战线,要进一步健全整体联动工作机制,形成齐 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国土所要及时掌握、发布重要气象预报和重大雨 情、水情、险情信息,做好监测预警;民政、国土、交管、公安等科 室克单位要按职能做好灾害防治和抢险救援工作,既各司其职快速反 应、迅速行动,又联防联动高效运转,加强协调配合,打好整体战。
(四)确保信息报送到位。各社区落实一名专人负责排查工作的组 织协调和信息收集报送工作,并于6月11日18: 前将信息报送联 系人(单位、姓名、职务、联系方式、QQ号码)分别报送至国土所。
地质灾害和防汛安全隐患排查按照“一日一移交”原则,6月11 日-7月10日排查工作期间,每日下午17: 30前,各社区向国土所 报告辖区地质灾害和防汛减灾隐患排查与问题整改情况表(附表1、 附表2),对发现的隐患要及时报告。国土所次日9点前将我委地质 灾害和防汛安全隐患排查结果上报区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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