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黄岩区柑桔收购协议书 甲方:_ 乙方:_ 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双方在自愿、平等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基本种植收购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负责对乙方耕种地域的环境(空气、水质、土壤)进行检测,在符合无公害标准的条件下,方可建立产品购销关系。 第二条甲方免费为乙方进行技术培训,在必需要的时候,派技术人员到基地现场指导、监督检查,并帮助建立田间生产管理档案。乙方必需严格按照甲方各品种的生产技术规程、各项标准进行操作,并完整地在“档案中记录。 第三条乙方在生产过程中的种子、农药、肥料等生产资料必需到甲方认可的供应点购买,不得使用禁用的农资物品。 第四条定购农产品内容: 第五条验收标
2、准: 1、质量标准:柑桔产品应符合GH01483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标准提出的无公害要求。 2、包装标准:为防止产品内伤,用袋装、散装包装的拒绝收购。 第六条交售地址:甲方场地及设在各地的临时收购点内。 第七条收购价格:在最低保护价的基础上,按当地当天市场价格面定。 第八条付款方式:凭收购单领取现金,每_天结算一次。 第九条违约责任: 1、乙方迟延交货或者甲方迟延支付收购款的,应当每日按照迟延部分价款_%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交付的柑桔不符合约定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补足、换货或退货,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当;但甲方应在_日内通知乙方,否则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要求。 3、甲方未按约定收购符合产品要求的产品,应承当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条因发生自然灾害、重大疫情等不可抗力的,经核实可全部或部分免除责任,但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实。 第十一条违约及争议解决;双方在本协议履约过程中假设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本协议约定的以下第_项方法解决: 1、向台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住址:住址: 时间:年月日时间: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