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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诊所设置标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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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诊所设置标准 中医诊所设置标准 中医诊所基本标准 单位地址许可证号:人员至少有1名取得医师资格后从事五 年以上临床工作的中医师。经批准设置中药饮片和成药柜的,须配 备具有中药士以上职称的人员共同执业。法人/负责人: 号码备注 房屋 〔一〕建筑面积不少于 40 平方米;〔二〕药房、诊室必需独立。有基本设备和与展开的诊疗科目相应的设备及中医诊疗器具 1、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灭菌剂、消毒剂浓度和配置改换记录标识 准确,高压灭菌符合要求,治疗室、处置室空气消毒落实,并有详 细记录。 2、严格按照规定处理医疗废物,一次性医疗用品用后必 须分类存放,统一集中处置。 3、按照传染病防治法规定要求报告传染病疫情,并一律不准接诊传染病患者。 设备 消毒隔离 规章制度 制定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处方、门诊登记记录完整、规范,消毒记录完整准确、传染病登记记录准确及时。注册资金到位,各类收费标准上墙公示。 1、完成卫生行政部门安排的公共卫生服务、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以及其他临时性任务。 2、按时参加卫生行政部门、卫生监督部门组织召开的培训和专题会议。 医疗文书 资金状况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交办任务 医疗机构设置标准〔试行〕 〔卫生部 1994年〕 本标准为医疗机构执业必需达到的最低标准,是卫生行政部门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依据。 少数地区执行本标准确有困难的,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依据实际状况调整某些指标,作为地方标准,报卫生部核准备案后施行。尚未列入本标准的医疗机构,可比照同类医疗机构基本标准执行。民族医医院基本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第一部分医院基本标准 综合医院 中医医院 中西医结合医院 民族医医院 专科医院 口腔医院 肿瘤医院 儿童医院 精神病医院 传染病医院 心血管病医院 血液病医院 皮肤病医院 整形外科医院 美容医院 康复医院 修养院 第二部分妇幼保健院基本标准 一级妇幼保健院 二级妇幼保健院 三级妇幼保健院 第三部分乡〔镇〕、街道卫生院基本标准 床位总数在19张以下的乡〔镇〕、街道卫生院床位总数20至99张的乡〔镇〕、街道卫生院第四部分门诊部基本标准 综合门诊部 中医门诊部 中西医结合门诊部 民族医门诊部 专科门诊部 一般专科门诊部 第五部分 第六部分 第七部分 第八部分 第九部分 第十部分 口腔门诊部整形外科门诊部医疗美容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室〕、医务室、中小学卫生保健所、诊所、卫生所〔室〕、医务室中医诊 所中西医结合诊所民族医诊所口腔诊所美容整形外科诊所医疗 美容诊所精神卫生诊所中小学卫生保健所卫生站村卫生室〔所〕基本标准专科疾病防治院、所、站基本标准口腔病防治所职业病 防治所职业病防治院急救中心、站基本标准急救站急救中心临 床检验中心基本标准市〔地级〕临床检验中心省临床检验中心部 临床检验中心护理院、站基本标准卫生站基本标准 护理站 护理院 第一部分医院基本标准 凡以“医院〞命名的医疗机构,住院床位总数应在20张以上。 综合医院 一级综合医院 一、床位: 住院床位总数20至99张。 二、科室设置: 〔一〕临床科室:至少设有急诊室、内科、外科、妇〔产〕科、预防保健科; 〔二〕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房、化验室、X光室、消毒供应室。 三、人员: 〔一〕每床至少配备0.7名卫生技术人员; 〔二〕至少有3名医师、5名护士和相应的药剂、检验、放射等卫生技术人员; 〔三〕至少有1名具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 四、房屋: 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45平方米。 五、设备: 〔一〕基本设备: 心电图机洗胃器电动吸引器呼吸球囊妇科检查床冲洗车气管插管万能手术床必要的手术器械显微镜离心机X光机电冰 箱药品柜 恒温培养箱高压灭菌设备紫外线灯洗衣机常水、热水、蒸馏水、净化过滤系统 〔二〕病房每床单元设备: 床1张 床单2条 枕芯2个 枕套4个 床头柜1个 暖水瓶1个 面盆2个 痰盂或痰杯1个 病员服2套 〔三〕有与展开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 六、制订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七、注册资金到位,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确定。 二级综合医院 一、床位: 住院床位总数100至499张。 二、科室设置: 〔一〕临床科室:至少设有急诊科、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皮肤科、麻醉科、传染科、预防保健科,其中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可合并建科,皮肤科可并入内科或外科, 四周已有传染病医院的,依据当地《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可不设传染科; 〔二〕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剂科、检验科、放射科、手术室、病理科、血库〔可与检验科合设〕、理疗科、消毒供应室、病案室。 三、人员: 〔一〕每床至少配备0.88名卫生技术人员; 〔二〕每床至少配备0.4名护士; 〔三〕至少有3名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 〔四〕各专业科室至少有1名具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 四、房屋: 〔一〕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45平方米; 〔二〕病房每床净使用面积不少于5平方米; 〔三〕日平均每诊人次占门诊建筑面积不少于3平方米。 五、设备: 〔一〕基本设备: 给氧装置呼吸机 电动吸引器自动洗胃机 心电图机心脏除颤器 心电监护仪多功能抢救床 万能手术床无影灯 麻醉机胃镜 妇科检查床冲洗车 万能产床产程监护仪 婴儿保温箱裂隙灯 牙科治疗椅涡轮机 牙钻机银汞搅拌机 显微镜电冰箱 恒温箱分析天平 X光机离心机 钾钠氯分析仪尿分析仪 B超冷冻切片机 石蜡切片机敷料柜 洗衣机器械柜 紫外线灯手套烘干上粉机 蒸馏器高压灭菌设备 下收下送密闭车常水、热水、净化过滤系统冲洗工具净物存放、消毒灭菌密闭柜热源监测设备〔恒温箱、净化台、干燥箱〕〔二〕病房每床单元设备:除增加床头信号灯1台外,其他与一级综合医院相同; 〔三〕有与展开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 六、制订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七、注册资金到位,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确定。 三级综合医院 一、床位: 住院床位总数500张以上。 二、科室设置: 〔一〕临床科室:至少设有急诊科、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中医科、耳鼻喉科、口腔科、眼科、皮肤科、麻醉科、康复科、预防保健科; 〔二〕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剂科、检验科、放射科、手术室、病理科、输血科、核医学科、理疗科〔可与康复科合设〕、消毒供应室、病案室、营养部和相应的临床功能检查室。 三、人员: 〔一〕每床至少配备1.03名卫生技术人员; 〔二〕每床至少配备0.4名护士; 〔三〕各专业科室的主任应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 〔四〕临床营养师不少于2人; 〔五〕工程技术人员〔技师、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人员〕占卫生技术人员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 四、房屋: 〔一〕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60平方米; 〔二〕病房每床净使用面积不少于6平方米; 〔三〕日平均每门诊人次占门诊建筑面积不少于4平方米。 五、设备: 〔一〕基本设备: 给氧装置呼吸机电动吸引器自动洗胃机心电图机心脏除颤器心电监护仪多功能抢救床万能手术床无影灯麻醉机麻醉监护仪高频电刀移动式X光机X光机B超 多普勒成象仪动态心电图机脑电图机脑血流图机血液透析器肺功能仪支气管镜食道镜 胃镜十二指肠镜乙状结肠镜结肠镜直肠镜腹腔镜膀胱镜宫腔镜妇科检查床产程监护仪万能产床胎儿监护仪婴儿保温箱骨科牵引床裂隙灯牙科治疗椅涡轮机牙钻机银汞搅拌机显微镜 生化分析仪紫外线分光光度计酶标分光光度计自动生化分析仪酶标分析仪尿分析仪 分析天平细胞自动筛选器冲洗车电冰箱恒温箱离心机敷料柜器械柜冷冻切片机石蜡切片机高压灭菌设备蒸馏器紫外线灯手套烘干上粉机洗衣机 冲洗工具下收下送密闭车常水、热水、净化过滤系统 通风降温、烘干设备 净物存放、消毒灭菌密闭柜 热源监测设备〔恒温箱、净化台、干燥箱〕 〔二〕病房每床单元设备:与二级综合医院相同; 〔三〕有与展开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六、制订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七、注册资金到位,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确定。 中医医院 一级中医医院 一、床位: 住院床位总数20至79张。 二、科室设置: 至少设有三个中医一级临床科室和药房、化验室、X光室。 三、人员: 〔一〕每床至少配有0.7名卫生技术人员; 〔二〕中医药人员占医药人员总数的比例不低于60%; 〔三〕至少有3名中医师,1名中药士,4名护士及相应的放射、检验人员; 〔四〕至少有1名具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中医师。 四、房屋: 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30平方米。 五、设备: 〔一〕基本设备: 心电图机 呼吸球囊 必备手术刀包 离心机 中药煎药设备 紫外线杀菌灯 给氧装置 针麻仪 电冰箱 蒸馏水装置 〔二〕病房每床单元设备: 床 被子 褥子 被套 枕头 床头柜 床垫 床单 枕套 病员服 〔三〕有与展开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 六、制订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七、注册资金到位,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二级中医医院 一、床位: 住院床位总数80至299张。 二、科室设置: 〔一〕临床科室:至少设中医内科、外科等五个以上中医一级临床科室; 〔二〕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剂科、检验科、放射科等医技科室。 三、人员: 〔一〕每床至少配有0.88名卫生技术人员; 〔二〕中医药人员占医药人员总数的比例不低于60%; 〔三〕至少有4名具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中医师、1名中药师和相应的药剂、检验、放射等技术人员。各临床科室至少有1名中医师; 〔四〕每床至少配备0.3名护士。 四、房屋: 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35平方米。 五、设备: 〔一〕基本设备: 心电图机自动洗胃机给氧装置呼吸机麻醉机电针仪手术器械手术床酸度计分析天平钾钠分析仪培养箱电冰箱干燥箱分光光度计X光机纤维胃镜结肠镜妇科检查台蒸馏水器高压灭菌设备中药煎药设备电动吸引器显微镜心脏除颤器离心机 各类针具B超 无影灯骨科牵引床尿分析仪紫外线杀菌灯洗衣机 〔二〕病房每床单元设备: 〔三〕有与展开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 六、制订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七、注册资金到位,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三级中医医院 一、床位: 住院床位总数300张以上。 二、科室设置: 〔一〕临床科室:至少设有急诊科、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针灸科、骨伤科、肛肠科、皮肤科、眼科、推拿科、耳鼻喉科; 〔二〕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剂科、检验科、放射科、病理科、消毒供应室、营养部和相应的临床功能检查室。 三、人员: 〔一〕每床至少配有1.0名卫生技术人员; 〔二〕中医药人员占医药人员总数的比例不低于60%; 〔三〕临床科室主任必需是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中医师,至少有1名具有副主任药师以上职称的中药师和相应的检验、放射等技术人员; 〔四〕工程技术人员〔技师、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人员〕占卫生技术人员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 〔五〕临床营养师不少于1人; 〔六〕每床至少配有0.3名护士。 四、房屋: 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45平方米。 五、设备: 〔一〕基本设备: 心电图机 给氧装置 多功能抢救床 无影灯麻醉监护仪萤光显微镜气血分析仪酶标仪 离心机 超净工作台X光机 膀胱镜 电检眼镜 直接喉镜 妇科检查台石腊切片机高压灭菌设备药品柜 电动吸引器心脏除颤器万能手术床针麻仪 血球计数器钾钠分析仪恒温箱 干燥箱 自动洗胃机电动呼吸机心电监护仪麻醉机手术器械尿分析仪自动生化分析仪电冰箱分光光度计肺功能仪移动式X光机 纤维胃镜裂隙灯动态心电图机骨科牵引床冷冻切片机各类针具人流吸引器B超纤维结肠镜乙状结肠镜鼻咽镜多普勒成象仪 牙科综合治疗台紫外线杀菌灯电针仪 分析天平中药煎药设备洗衣机 〔二〕病房每床单元设备: 枕套4个病员服2套 〔三〕有与展开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 六、制订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七、注册资金到位,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中西医结合医院 一级中西医结合医院 一、床位: 住院床位总数20至99张。 二、科室设置: 〔一〕临床科室:至少设有中西医结合内科、外科与预防保健科; 〔二〕至少设有中药房、西药房、化验室、X光室、消毒供应室。 三、人员: 〔一〕每床至少配有0.7名卫生技术人员; 〔二〕中西医结合人员占医药人员总数的比例不低于50%; 〔三〕至少有3名医师,5名护士,1名药剂士,1名中药剂士及相应的检验、放射人员; 〔四〕至少有1名具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中西医结合医师。 四、房屋: 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35平方米。 五、设备: 〔一〕基本设备: 心电图机〔自动〕洗胃机X光机给氧装置呼吸球囊呼吸机电针仪妇科检查台高压灭菌设备显微镜 离心机紫外线杀菌灯器械柜抢救车蒸馏水装置各类针具中药煎药设备电冰箱人工洗片装置药品柜必备手术刀包吸引器〔二〕病房每床单元设备: 个病员服2套痰盂或痰杯1个 〔三〕有与展开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 六、制订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七、注册资金到位,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医〔药〕行 政管理部门确定。 二级中西医结合医院 一、床位: 住院床位总数100至349张。 二、科室设置: 〔一〕临床科室:设有六个以上中西医结合一级临床科室; 〔二〕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剂科、检验科、放射科、病理科、消毒供应室; 〔三〕设立中西医结合专科或专病研究室〔组〕。 三、人员: 〔一〕每床至少配有0.98名卫生技术人员; 〔二〕每床至少配有0.35名护士; 〔三〕中西医结合人员占医药护技人员总数的比例不低于50%; 〔四〕至少有3名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其中至少有1名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中西医结合医师; 〔五〕各专业科室至少有1名具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 〔六〕至少有1名主管药师和1名中药师及相应的检验、放射等技术人员。 四、房屋: 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40平方米。 五、设备: 〔一〕基本设备: 心电图机自动洗胃机呼吸机心脏除颤器万能手术床无影灯胃肠减压器万能产床手术器械各类针具妇科检查台干燥箱电针仪涡轮机 高压灭菌设备紫外线杀菌灯电冰箱离心机显微镜分光光度计分析天平尿分析仪恒温箱酸度计 器械柜中药煎药设备冷热水净化系统培养箱冰冻切片机石腊切片机电动吸引器钾钠分析仪 心电监护仪超声心动图机麻醉机给氧装置产程监护仪药品柜骨科牵引床蒸馏水器鼻咽镜B超 牙钻机牙科治疗椅纤维胃镜X光机洗衣机 〔二〕病房每床单元设备: 床1张被子1.2条褥子1.2条被套2条枕芯2个床头柜1个暖水瓶1个床头信号灯1台床垫1.1条床单2条枕套4个病员服2套痰盂或痰杯1个〔三〕有与展开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 六、制订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七、注册资金到位,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三级中西医结合医院 一、床位:住院床位总数350张以上。 二、科室设置: 〔一〕临床科室:至少设有急诊科、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耳鼻喉科、口腔科、眼科、皮肤科、针灸科、麻醉科、预防保健科; 〔二〕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剂科、放射科、检验科、病理科、血库、消毒供应室、病案室、营养部和相应的临床功能检查室; 〔三〕设立中西医结合专科或专病研究所〔室〕。 三、人员: 〔一〕每床至少配有1.1名卫生技术人员; 〔二〕每床至少配有0.4名护士; 〔三〕中西医结合人员占医药护技管人员总数的比例不低于60%; 〔四〕各临床科室的主任必需是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其中至少有40%为中西医结合医师或中医师; 〔五〕至少有1名具有副主任药师以上职称的药师、具有主管药师以上职称的药师和中药师各1人和相应的检验、放射等技术人员; 〔六〕至少有1名临床营养师; 〔七〕工程技术人员〔技师、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人员〕占卫生技术人员的比例不低于1%。 四、房屋: 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45平方米。 五、设备: 〔一〕基本设备: 心电图机自动洗胃机呼吸机心脏除颤器肺功能仪万能手术床麻醉机麻醉监护仪高频电刀胃肠减压器产程监护仪手术器械骨科牵引床妇科检查台引产吸引器裂隙灯直接喉镜电针仪牙钻机高压灭菌设备X光机电冰箱钾钠分析仪萤光显微镜显微镜分光光度计分析天平尿分析仪恒温箱酸度计药品柜器械柜 膀胱镜电栓眼镜 移动式X光机多功能抢救床乙状结肠镜中药煎药设备冷热水净化系统培养箱多普勒成像仪纤维结肠镜石腊切片机纤维胃镜电动吸引器酶标分析仪心电监护仪超声心动图机无影灯给氧装置手术显微镜支气管镜 万能产床动态心电图机各类针具牙科综合治疗台干燥箱自动生化分析仪鼻咽镜蒸馏水器涡轮机B超 紫外线杀菌灯冰冻切片机离心机洗衣机 〔二〕病房每床单元设备: 床1张被子1.2条褥子1.2条被套2条枕芯2个床头柜1个暖水瓶1个床头信号灯1台床垫1.1条床单2条枕套4个病员服2套痰盂或痰杯1个〔三〕有与展开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 六、制订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七、注册资金到位,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专科医院 口腔医院 二级口腔医院 一、牙椅和床位: 牙科治疗椅20至59台,住院床位总数15至49张。 二、科室设置: 〔一〕临床科室:至少设有口腔内科、口腔颌面外科和口腔修复科、口腔预防保健组、口腔急诊室; 〔二〕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剂科、检验科、放射科、消毒供应室、病案室。 三、人员: 〔一〕每牙椅〔床〕至少配备1.03名卫生技术人员; 〔二〕至少有2名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 〔三〕各专业科室〔组〕至少有1名医师; 〔四〕医生与护理人员之比不低于1:1.5; 〔五〕修复医师与技工之比为1:1。 四、房屋: 〔一〕每牙科治疗椅建筑面积不少于30平方米; 〔二〕诊室每牙科治疗椅净使用面积不少于6平方米; 〔三〕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45平方米; 〔四〕病房每床净使用面积不少于6平方米。 五、设备: 〔一〕基本设备: 给氧装置呼吸机心电图机电动吸引器抢救床麻醉机多功能口腔综合治疗台 涡轮机光敏固化灯银汞搅拌机高频铸造机中熔铸造机超声洁治器 显微镜火焰光度计分析天平生化分析仪血球计数仪离心机电冰箱X光机X光牙片机敷料柜 器械柜高压灭菌设备煮沸消毒锅紫外线灯洗衣机 〔二〕病房每床单元设备:与二级综合医院相同; 〔三〕门诊每诊椅单元设备: 牙科治疗椅1台 手术灯1个 痰盂1个 器械盘1个 电动吸引器1支 低速牙科切割装置1套 高速牙科切割装置1套 三用枪1支 口腔检查器械1套 病历书写柜1张 医师座椅1个 〔四〕有与展开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 六、制订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七、注册资金到位,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确定。 三级口腔医院 一、牙椅和床位: 牙科治疗椅60台以上,住院床位总数50张以上。 二、科室设置: 〔一〕临床科室:至少设有口腔内科、口腔颌面外科、口腔修复科、口腔正畸科、口腔预防保健科、口腔急诊室; 〔二〕医技科室: 至少设有药剂科、检验科、放射科、病理科、消毒供应室、病案室、营养室。 三、人员: 〔一〕每牙椅〔床〕至少配备1.03名卫生技术人员; 〔二〕医师与护士之比不低于1:1.5; 〔三〕各专业科室主任应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 〔四〕临床营养师1人; 〔五〕修复医师与技工之比为1:1;〔六〕工程技术人员〔技师、助理工程师以上职称的人员〕占卫生技术人员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 四、房屋: 〔一〕每牙科治疗椅建筑面积不少于40平方米; 〔二〕诊室每牙科治疗椅净使用面积不少于6平方米; 〔三〕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60平方米; 〔四〕病房每床净使用面积不少于6平方米。 五、设备: 〔一〕基本设备: 给氧装置呼吸机电动吸引器心电图机心脏除颤器心电监护仪手术床麻醉机麻醉监护仪高频电刀多功能口腔综合治疗台涡轮机银汞搅拌机超声洁治器光敏固化灯配套微型骨锯光固化烤塑机铸造与烤瓷设备 X光机X光牙片机口腔体腔摄片机断层摄片机超短波治疗器激光器肌松弛仪肌电图仪颌力测试仪显微镜血球计数仪分析天平 紫外线分光光度计自动生化分析仪酶标分析仪尿分析仪血气分析仪恒温培养箱电冰箱离心机 冷冻切片机石腊切片机敷料柜器械柜高压灭菌设备煮沸消毒锅紫外线灯蒸馏器洗衣机 下收下送密封车 水净化过滤装置 〔二〕病房每床单元设备:与二级综合医院相同; 〔三〕门诊每诊椅单元设备:与二级口腔医院相同; 〔四〕有与展开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 六、制订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七、注册资金到位,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确定。〔注:目前我国不设一级口腔医院〕 肿瘤医院 二级肿瘤医院 一、床位: 住院床位总数100至399张。 二、科室设置: 〔一〕临床科室:至少设有肿瘤外科、肿瘤内科、放射治疗科、中医〔中西医结合〕科、急诊室; 〔二〕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剂科、检验科、放射科、B超室、手术室、病理〔包括细胞学〕科、血库、消毒供应室、病案室、营养室。 三、人员: 〔一〕每床至少配备1.06名卫生技术人员; 〔二〕每床至少配备0.4名护士,医护之比为1:1.6; 〔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占医师总数10%以上; 〔四〕至少配备1名营养士。 四、房屋: 〔一〕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45平方米; 〔二〕病房每床净使用面积不少于6平方米; 〔三〕每床门诊面积不少于1.5平方米。 五、设备: 〔一〕基本设备: 心电图机B超 麻醉机电止血器 显微镜胃镜 支气管镜生化分析仪 肺功能测定仪病理切片机及染色设备200mA以上X光机钴60治疗机或加速器高压灭菌设备洗衣机 电冰箱 〔二〕病房每床单元设备:与二级综合医院相同; 〔三〕有与展开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 六、制订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七、注册资金到位,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确定。 三级肿瘤医院 一、床位: 住院床位总数400张以上。 二、科室设置: 〔一〕临床科室:至少设有肿瘤外科、肿瘤内科、肿瘤妇科、放射治疗科、中医〔中西医结合〕科、麻醉科、急诊室、预防保健科; 〔二〕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剂科、检验科、影像诊断科、内窥镜室、手术室、病理〔包括细胞学诊断〕科、输血科、核医学科、消毒供应室、病案室、营养部和相应的临床功能检查室 三、人员: 〔一〕每床至少配备1.1名卫生技术人员; 〔二〕每床至少配备0.4名护士,医护之比为1:1.6; 〔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不少于医师总数的15%; 〔四〕护师以上职称的护士不少于护理人员总数的30%; 〔五〕至少有1名具有营养师以上职称的临床营养专业技术人员; 〔六〕工程技术人员〔技师、助理工程师以上〕不少于卫生技术人员总数的1%。 四、房屋: 〔一〕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60平方米; 〔二〕病房每床净使用面积不少于6平方米; 〔三〕每床门诊面积不少于2平方米。 五、设备: 〔一〕基本设备: 心电图机B超 电手术刀麻醉机 电止血器显微镜 自动生化分析仪自动血细胞计数仪500mA以上X光机模拟定位机 γ—照相机〔同位素检查〕 钴60治疗机直线加速器肺功能测定仪病理切片机支气管镜胃镜 结肠镜膀胱镜高压灭菌设备洗衣机电冰箱 〔二〕病房每床单元设备:与二级综合医院相同; 〔三〕有与展开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 六、制订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七、注册资金到位,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确定。 〔注:目前我国不设一级肿瘤医院〕 儿童医院 一级儿童医院 一、床位: 住院床位总数20至49张。 二、科室设置: 〔一〕临床科室:至少设有急诊室、内科、预防保健科; 〔二〕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房、化验室、X光室、消毒供应室。 三、人员:〔一〕每床至少配备0.7名卫生技术人员; 〔二〕每床至少配备0.25名护理人员; 〔三〕至少有3名医师,其中至少有1名具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 〔四〕至少有4名护士和相应的放射、药剂、检验人员。 四、房屋: 〔一〕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45平方米; 〔二〕病房每床净使用面积不少于5平方米; 〔三〕日平均每门诊人次占门诊建筑面积不少于3平方米。 五、设备: 〔一〕基本设备: 氧气瓶呼吸球囊电动吸引器心电图机 抢救车必备手术器械显微镜离心机电冰箱X光机人工洗片装置器械柜药品柜紫外线灯高压灭菌设备洗衣机常水、热水供应 〔二〕病房每床单元设备: 床1张 床垫1条 被褥1条 床单2条 枕头1个 枕套2个 床头柜1个 面盆1个 每室配备公用暖水瓶、便盆各1个 〔三〕有与展开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 六、制订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七、注册资金到位,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确定。二级儿童医院 一、床位: 住院床位总数50至199张。 二、科室设置: 〔一〕临床科室:至少设有急诊室、内科、外科、五官科、口腔科、预防保健科; 〔二〕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剂科、检验科、放射科、手术室、病理科、消毒供应室、病案统计室。 三、人员: 〔一〕每床至少配备0.95名卫生技术人员; 〔二〕至少有3名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各专业科室至少有1名具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至少有2名具有主管药师以上职称的药剂人员和相应的检验、放射等卫生技术人员; 〔三〕每床至少配备0.4名护理人员。 四、房屋: 〔一〕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45平方米; 〔二〕病房每床净使用面积不少于5平方米; 〔三〕日平均每门诊人次占门诊建筑面积不少于3平方米。 五、设备: 〔一〕基本设备: 给氧装置呼吸机电动吸引器心电图机心电监护仪手术床无影灯麻醉机相应的手术器械显微镜恒温培养箱分析天平自动生化分析仪尿分析仪离心机电冰箱X光机B超 裂隙灯直接喉镜 牙科综合治疗台雾化吸入设备婴儿保温箱器械柜敷料柜蒸馏器 紫外线灯高压灭菌设备洗衣机 通风、降温烘干设备 常水、热水、净化过滤系统 〔二〕病房每床单元设备:除增加病员服2套外,其他与一级儿童医院相同; 〔三〕有与展开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 六、制订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七、注册资金到位,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确定。 三级儿童医院 一、床位: 住院床位总数200张以上。 二、科室设置: 〔一〕临床科室:至少设有急诊科、内科、外科、耳鼻喉科、口腔科、眼科、皮肤科、传染科、麻醉科、中医科、预防保健科; 〔二〕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剂科、检验科、放射科、功能检查科、手术室、病理科、血库、消毒供应室、病案室、营养部。 三、人员: 〔一〕每床至少配备1.15名卫生技术人员; 〔二〕至少有10名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各专业科室的主任必需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 〔三〕至少有5名主管药师以上职称的药剂人员和相应的检验、放射、药剂等技术人员; 〔四〕每床至少配备0.4名护理人员;无陪护病房每床至少配备0.5名护理人员。 四、房屋: 〔一〕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45平方米; 〔二〕病房每床净使用面积不少于5平方米; 〔三〕日平均每门诊人次占门诊建筑面积不少于3平方米。 五、设备: 〔一〕基本设备: 给氧装置呼吸机心电图机心脏除颤器电动吸引器自动洗胃机心电监护仪万能手术床无影灯麻醉机 麻醉监护仪牙科综合治疗台涡轮机显微镜 自动生化分析仪血液气体分析仪尿分析仪电子血球计数仪离心机分析天平恒温箱X光机移动式X光机B超 脑电图机裂隙灯肺功能仪婴儿保温箱食道镜支气管镜结肠镜膀胱镜石蜡切片机冷冻切片机电冰箱器械柜敷料柜洗衣机紫外线灯蒸馏器高压灭菌设备 通风、降温烘干设备 常水、热水、净化过滤系统 器械消毒设备〔冲洗工具、去污、去热源〕 热源监测设备〔恒温箱、净化台、干燥箱〕 净物存放、消毒灭菌密闭设备 〔二〕病房每床单元设备:与二级儿童医院相同; 〔三〕有与展开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 六、制订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七、注册资金到位,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确定。 精神病医院 精神病医院是指主要提供综合性精神卫生服务的医疗机构。 一级精神病医院一、床位: 精神科住院床位总数20至69张。 二、科室设置: 〔一〕临床科室:至少设有精神科门诊、精神科病房〔男、女病区分设〕、预防保健室; 〔二〕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房、化验室、X光室、消毒供应室。 三、人员: 〔一〕每床至少配备0.4名卫生技术人员; 〔二〕至少有3名精神科医师,其中至少有1名具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精神科医师; 〔三〕至少有6名护士。 四、房屋: 〔一〕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35平方米; 〔二〕病房每床净使用面积不少于4平方米; 〔三〕病人室外活动的场地平均每床不少于2平方米; 〔四〕通风、采光、安全符合精神病医院要求。 五、设备: 〔一〕基本设备: 供氧装置呼吸机洗胃机电动吸引器心电图机气管切开包静脉切开包导尿包灌肠器显微镜火焰光度计PH计血球计数仪离心机自动稀释器电冰箱干燥箱X光机B超脑电图仪眼底镜五官检查器常用处置器械药用天平储存柜器械柜电休克治疗仪 体疗设备电视机录音机紫外线灯蒸馏装置高压灭菌设备洗衣机 〔二〕病房每床单元设备: 床1张 床单2条 枕芯2个 枕套4个 面盆2个 痰盂或痰杯1个 病员服2套 〔三〕有与展开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 六、制订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七、注册资金到位,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确定。 二级精神病医院 一、床位: 精神科住院床位总数70至299张。 二、科室设置: 〔一〕临床科室:至少设有精神科〔内含急诊室、心理咨询室〕、精神科男病区、精神科女病区,工娱疗室,预防保健室; 〔二〕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房,化验室,X光室,心电图、脑电图室,消毒供应室,情报资料室,病案室。 三、人员: 〔一〕每床至少配备0.44名卫生技术人员; 〔二〕至少有1名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精神科医师; 〔三〕每临床科室至少有1名具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 〔四〕至少有1名具有主管护师以上职称的护士; 〔五〕平均每床至少有0.3名护士。 四、房屋: 〔一〕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40平方米; 〔二〕病房每床净使用面积不少于4.5平方米; 〔三〕病人室外活动的场地平均每床不少于3平方米; 〔四〕通风、采光、安全符合精神病医院要求。 五、设备: 〔一〕基本设备: 供氧装置呼吸机电动吸引器洗胃机心电图机心电监护仪气管切开包显微镜火焰光度计血球计数仪 分光光度计自动生化分析仪血气分析仪荧光光度计血小板计数仪PH计自动稀释器恒温箱干燥箱分析天平离心机超净操作台电动振荡器电冰箱X光机脑电图仪脑电地形图仪脑血流图仪B超眼底镜 五官检查器常用处置器械体疗设备电休克治疗仪超声治疗仪音频电疗机 音乐治疗仪生物反馈治疗机电视机录音机扩音机储存柜紫外线灯蒸馏装置高压灭菌设备洗衣机 〔二〕病房每床单元设备:与一级精神病医院相同; 〔三〕有与展开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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