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文件编号:E0F/HYLHD-04-2012 版本号/修改次数:A/0
工伤事故管理制度
1. 设置目的
为使公司员工在遭受事故后得到及时解决,在事故后能得到合理、合法的经济补偿,并能及时发现管理不够采用有效措施改善,确保做到坚决做好安全预防工作,一旦发生事故又能得到及时妥善处理,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内与公司形成劳作关系的全体员工,包括临时工,实习生、但不包括劳务工和承建工程人员。
3.引用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工伤保险条例》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调查分析规则》
4.职 责
4.1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是工伤事故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事故的调查分析、统计、结案工作。
4.2管理部门负责事故应急准备工作,防止事故扩展。
5、程 序
人身伤亡事故。凡属本公司职工〔包括计划内的临时工〕,在生产区域所发生的和生产有关的伤亡事故。
火灾事故。厂区内由于火灾造成的人身伤亡或一定的物质财产损失的事故。
爆炸事故。在生产过程中由于某种原因引起的爆炸,造成人身伤亡或一定的物质财产损失的事故。
设备事故。由于某种原因引起的机械设备、工艺设备、动力设备、贵重仪器仪表和工具的非正常损坏〔包括设备管线发生故障〕。
交通事故。凡是厂内的车辆交通肇事所造成的一定的车辆损坏、物质财产损失和人身伤亡〔包括非职工的乘客民工、行人等〕事故。
5.1.6其它因工事故。
事故的性质
为了便于事故管理,按事故性质划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稍微、重大未遂事故六种。
5.2.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5.2.5稍微事故,轻伤一名,休假治疗八小时以上,造成直接损失100元至3000元者〔包括3000元在内〕
重大未遂事故。未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但性质恶劣〔如设备超负荷、大走刀量切削降低设备使用寿命,起吊浇铸包高空掉落,高压气瓶高处跌落尚未引起爆炸,检修中误送电侥幸未造成触电伤亡等〕或生产操作严重不正常给设备带来重大隐患,或严重影响了设备使用寿命。
5.3 工伤事故认定
5.3.1 职工有以下状况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使命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5.3.2职工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1〕项、第〔2〕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5.3.3 职工有以下状况之一的,不得认定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1〕有意犯罪的;
〔2〕醉酒或者吸毒的;
〔3〕自残或者自杀的。
抢救受伤人员,迅速脱离危险区,保护事故现场;
5.4.2车间、部门负责人马上通知综合管理部安排车辆送往医院,晚上加班时直拨120急救车抢救。
5.4.3发生轻伤事故后,安全员汇同班组组长,48小时内完成调查、分析、案例分析处理工作。
发生重伤以上事故,企业负责人接到事故发生部门报告后要1小时内报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其他相关主管部门。
6、工伤亡事故的发生后的处理
6.1 事故发生后马上上报综合管理部;书面报告24小时内提交.
6.2造成残疾的应同意作伤残鉴定,按劳作部门的标准发放伤残补贴和误工补贴;
6.3没有造成伤残的,按医院开出的休假证实,给予员工原基本工资作为生活补贴。
6.4事故处理后,由安全管理员提交报告,重伤、死亡事故由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结案。
“四不放过〞 〔事故原因不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处理不放过,没有制定防范措施不放过〕原则由安全员进行处理:
6.5.1事故调查、处理应遵循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
6.5.2事故调查处理的主要任务和内容:
⑴及时正确查清事故类别及原因,现将事故的主要原因分列如下,供各车间上报安全员参照:
Ⅰ、人身伤亡事故的原因:
①事故类别及其直接原因〔物质原因〕
1〕物体打击:指落物、锤击、砸伤、崩块〔不包括因爆炸而引起的物体打击〕。
2〕车辆伤害:指挤、压、撞等。
3〕机械工具伤害:指绞、辗、碰割、戳等。
4〕起重伤害:指起重设备在操作过程中所引起的伤害。
5〕触电:包括雷击、电击。
6〕 淹溺。
7〕 灼、烫伤。
8〕火灾:指着火和救火过程中所引起的伤害。
9〕刺割;指机械工具伤害以外的刺割,例如钉子扎脚、尖物刺割等。
10〕扭伤:指扭腰、扭臂、扭脚等。
11〕高空坠落:指从三公尺以上的高空作业坠落和从平地坠入坑池、沟内。
12〕倒塌:指建筑物、框架、堆集物倒塌。
13〕瓦斯爆炸:公司无此类事故。
14〕中毒和窒息:指氮气、二氧化碳等。
15〕锅炉、压力容器爆炸,包括各种气瓶爆炸。
16〕其它伤害:指上述原因以外的,如跌伤、冻伤等。
②间接原因:〔组织技术原因〕
1〕防护、保险、信号等装置缺少或有缺陷。
2〕设备、工具附件有缺陷。
3〕个人防护用品缺少或有缺陷。
4〕光线不够或工作地点通道条件不良。
5〕没有安全操作制度或不健全。
6〕 劳作组织不合理。
7〕对现场缺乏检查或指导有错误。
8〕 制定有缺陷。
9〕 不懂操作技术知识。
10〕违反操作规程或违反劳作纪律。
11〕除上述以外的其它原因。
Ⅱ、设备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① 直接原因
1〕违反操作规程或劳作纪律。
2〕缺乏维护或维护不周。
3〕缺少检修或检修不良。
4〕设备本身故障或材质不良。
5〕 制定错误。
6〕安装不合理或安装错误。
7〕 其它原因
②间接原因
1〕规章制度不健全或没有制度。
2〕 劳作组织不合理。
3〕 缺乏安全教育。
4〕 验收不彻底。
5〕 其它。
Ⅲ、火灾、爆炸事故的原因:
① 物质原因:
1〕使用明火:如焊割、烘烤、加温、照明、取暖等。
2〕设备、工具缺陷:如漏油、漏气、摩擦、撞击产生火花,缺乏安全装置等。
3〕电气装置有缺陷:电器设备、线路产生火花、雷击、静电放电等。
4〕设备发生故障:如缺水、停汽、停电、腐蚀、结焦等。
5〕物质自燃:如油抹布自燃等。
6〕易燃物接触火源或灼、热物体。
7〕 物质的化学作用。
8〕 其它。
⑵查明事故性和责任。具体分为人为事故、自然事故;意外事故、责任事故;
⑶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整改措施,由车间方提供案例分析一篇,由安全员提出整改措施,落实专人限期整改;
⑷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看法,由安全员对责任者进行处理。
6.5.3事故调查、处理应有事故原因分析、事故责任者、事故责任者及单位的处理决定、防范措施及完成状况等内容,每年对事故就有综合分析。
6.5.4建全事故档案:储存好现场图、调查记录、分析会记录、报告书、处理决定、防范措施和落实状况、员工复工教育等内容。
6.5.5重大未遂事故应等同于事故处理。
7、相关记录
7.1 《生产安全事故台账》
7.2 《伤亡事故登记表》
7.3《伤亡事故预防措施反馈表》
附表1:生产安全事故台帐
序号
日期
姓 名
事故经过
备 注
附表2:工伤事故登记表
登记编号: 登记时间: 年 月 日
企业名称
企业地址
法人代表
证件号码
肇事地点
联系
肇事时间
处罚结果
责任认定状况
损失状况
事故简要经过:
采用的措施:
事故原因及处理看法:
伤亡人员姓名
籍贯
性别
年龄
工种
受伤程度
家庭住址
事故报告人
报告时间
记录人
附表三:伤亡事故预防措施反馈表
伤亡事故预防措施反馈表
车间〔科〕 班组:
发生事故日期 年 月 日 时 分 事故发生地点
姓名
预防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
整改措施完成状况
完成日期 年 月 日 验收人签字
单位负责人 制表人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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