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地产项目现场管理违约处理条例
一、总则
1。为加强工程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过程控制,减少不规范的施工作业行为给工程建设导致的损失或不良影响,避免隐患、事故的发生或扩大,确保工程各项建设目标的顺利实现,发包人根据工程建设管理需要,特制订本条例.
2。本条例处理对象为因相关单位责任过失而使工程产生潜在质量、安全隐患或已产生质量、安全隐患及相关缺陷行为的当事方,处理的目的旨在督促、警告、监管当事方加强工程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全过程的管理,及时整改、排查相关隐患环节,防患于未然。
3。本条例是发包人与其存在合同履约关系的相关单位,在合同履约过程中对发生违约行为的相关单位进行处理的合同约定,不能免除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对相关单位触犯有关法规所进行的相应行政处罚。
4。按本条例约定进行过违约处理的相关单位,不免除其后续整改至符合相关标准规定的责任,情节严重的,上报有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业协会等。
5。质量管理过程中的违约处理条款。
6。设立专项帐户,帐户归业主所有,工程建设期间由监理部负责掌管。因处罚获得资金须专款专用,只可做奖励用,监理单位若挪作他用,不仅要承担法律责任,还将双倍赔偿。工程完工后14天内监理将帐户移交给业主,无论是债权还是债务均毫无保留的全部移交。
7。本条例对总包及指定分包均有效,本条例之规定并不取代合同之约定的相关条款。
二、施工过程违约处理
1。质保资料违反本条规定,相关单位有以下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违约金10-50元.
1。1质量保证资料不齐全、时间滞后;
1.2质保资料伪造、涂改、抽换;
2。验收单元未按国家及地方验收标准、规范、规定或(代)建设单位有关验收要求和程序进行验收,责令限期改正,处违约金10-2元.
3。违反原材料、构配件有关规定,相关单位有以下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违约金10-5元。
3。1原材料、构配件不按国家及地方标准、规范、规定等要求进行检验或未经监理和建设单位审核批准,并已用到工程上;
3.2检测样品弄虚作假,样品缺乏代表性;(注:白试块、委托混凝土生产商制作试块、提前制作试块、提高标号制作试块、未按标准条件养护试块、钢筋试件不能代表实际使用材料、试件造假等)
3.3取样员、见证员无证上岗;
3.4监理人未履行见证人职责,对检测样品未有效见证;
3.5产品合格证与产品不一致;
3.6不符合设计要求;
3.7监理人将不合格或不符合设计要求的建筑材料、构配件按照合格签字盖章确认;
3。8有关原材料、构配件管理的其他要求。
4。违反仪器设备使用管理规定,有以下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违约金10-50元。
4。1使用未在检定有效期内的计量器具;
4。2仪器设备台帐与使用设备不一致.
5。未按设计图纸或规范施工,偷工减料,造成质量潜在缺陷,相关单位有以下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违约金10-5元。
5。1钢筋数量、规格尺寸达不到设计及规范要求;
5。2钢筋连接加工达不到设计及规范要求;
5。3混凝土强度达不到设计要求;
5。4沟槽回填、路基、基层、面层材料和结构施工不符合设计、规范等要求;
5.5监理人对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条文要求的专项施工方案按符合要求签字盖章的;
5。6承包人未按审批的施工技术方案进行施工;
5.7发现质量问题或隐患,承包人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
5。8其它降低或不符合设计、规范等标准的行为.
6. 成品保护制度不健全、措施不得力,造成成品、半成品污染损坏,影响工程整体质量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违约金10-1元.
7。检测单位未按规范要求或项目检测方案进行检测的,出具虚假报告,发生一次处违约金50〜1元.
三、安全和文明施工管理过程中的违约处理条款
1。承包人未按照《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条例》规定设置安全管理机构和现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处违约金3-5元.
2。承包人未建立项目安保体系或建立但未及时通过外审处违约金50-1元.
3。承包人未按照《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条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或方案未经专家论证以及专家论证意见未回复而擅自开工处违约金1-2元.
4。监理人未按规定配置现场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或监理人员处违约金50-1元;
5。安全、文明施工内业资料的建立与审核,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的,处违约金10-50元,监理人负有连带责任的,处违约金5-30元.
5。1交底资料与安全措施无针对性;
5.2安全技术方案的审核程序不规范;
5.3无专项文明施工方案或措施;
5.4未建立安全和文明施工管理台账和资料以及台账和资料内容凌乱、不规范或弄虚作假;
6. 根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46-24》,发包人在日常或季度的检查中发现承包人有以下行为的作现场违约处理,查实监理人负有连带责任的,监理人的违约金按承包人违约金的20%-50%处理。
6.1安全管理
6.1。1专职安全员到岗率每周不足5个工作日,处违约金30-50元;
6.1。2承包人特殊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或上岗证过期每个处违约金5-30元;
6.1。3起吊、动火作业无审批程序处违约金5-10元;
6.1。4自查出的事故隐患整改未做到“三定”,处违约金10-50元;
6。2基坑安全
6。2。1基坑超过5米,未按规定设置临边防护及违反《建筑施工高空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相关要求处违约金10-60元;
6.2。2坑槽开挖未按规定要求放坡及设置人员上下通道处违约金20-50元;
6.2。3未按规定进行基坑支护变形监测及毗邻建筑物、重要管线和道路的沉降观测,处违约金60元;
6。2.4基坑开挖施工过程中未按规范或规程以及施工方案规定次序进行开挖和支撑处违约金30-50 元;
6.2.5未经开挖条件验收擅自开工处违约金50元.
6.3模板工程
6.3。1现浇混凝土模板的支撑系统不符合设计计算要求处违约金20-60元;
6.3。2模板拆除时,拆除区域无设置警戒线和监护人处违约金10-20元;
6.3。3模板存放堆放不整齐、高度防倾倒措施不合理处违约金5-30元。
6.4脚手架
6。4。1落地式脚手架
(1) 立杆基础不符合方案要求,夯实找平,设置底座或垫木,纵向及横向扫地杆严重违规,处违约金20-50 元;
(2) 连墙杆的间距未按规定距离设置,处违约金20-50元;
(3) 支架搭设未按方案执行,严重违规处违约金20-1元。
6。4。2悬挑式脚手架
(1) 未按方案搭设,严重违规处违约金20-50元;
(2) 单层悬挑脚手架的斜挑立杆无与建筑结构牢固连接。多层悬挑梁的尾端无固定在钢筋混凝土楼板上,悬挑梁无按立杆间距(1。5m)布置,处违约金10-50元。
6。4。3外挂脚手架
(1) 未按方案搭设,严重违规处违约金20-50元;
(2) 施工荷载超过1KN/m2使用,作业人员超过两人处违约金10-30元;
6.4。4吊篮脚手架
无合格的挑梁锚固或配重等抗倾覆装置,升降葫芦保险卡与升降吊篮保险绳破损等处违约金10-20 元。
6.5施工机具、设备
6。5。1机具设备缺乏保护罩每一处违约金5-10元;
6.5。2机具设备缺乏零线保护每一处违约金10-20元;
6。5。3机具设备无合格证每一处违约金20-30元;
6.5.4塔吊、行走式吊机、桩基、搅拌桩等特种设备租赁合同不规范,验收、合格报告等资料不齐全每处处违约金30-50元.
6。5.5特种作业设备司机、指挥、安装与拆卸人员无证上岗处违约金5-30元;
6.5.6吊装设备吊钩、卷扬机滚筒保险装置,上人爬梯护圈等不符合要求处违约金10-30元;
6.6外用电梯(人货两用电梯)
6。6。1安装、拆卸作业人员无证作业或无验收、交底记录处违约金5元一30元;
6。6.2每层卸料无设置防护门,卸料台搭设不规范每处处违约金5-20元;
6.6.3每班作业前无规定检查,试车记录与交接班记录处违约金5-10元;
6.7施工用电
6.7.1用电无专项施工组织设计,现场配电不符合三级配电两级保护规定处违约金50元;
6.7。2违反“一机、一闸、一漏、一箱”作业处违约金20-1元;
6.7.3用其他金属材料代替的熔丝每只处违约金5-10元;
6。7.4电缆线架空不规范处违约金5-10元;
6.7.5乱拖线路或使用不符JGJ46-25电箱,每只处违约金10元。
6.7。6宿舍内违规使用电热毯、电饭煲或其他大功率电器等处违约金20元。
6.8临时设施
6.8。1搭建临时设施未进行合格验收即使用处违约金50元;
6.8.2搭建临时设施未进行消防验收处违约金50元;
6.8.3临设未按规定进行办公和居住分开处违约金20元;
6。8.4临设内设施或居住人员不符合规定检查发现每次处违约金10元;
6。8。5 “五小“设施(食堂、厕所、宿舍、淋浴室、活动室)不全每缺一项处违约金20元;
6。8.6室风通风差,照明差、有异味处违约金5-20元;
6.8。7无卫生制度、“七不”规范及值日表处违约金2-10元;
6。8.8检查时宿舍门锁闭或窗户拉上窗帘、涂漆、贴纸处违约金5-20元;
6.8.9食堂无安装排风设备、纱窗、纱门处违约金10-30元;
6.8。10无食堂卫生许可证和食堂人员健康证或过期使用处违约金2-30元;
6。8.11无留样菜及相关设施清洗记录处违约金2-10元;
6.8.12食堂无使用密封式垃圾箱,垃圾(化粪)外运无环卫保洁专业资质的单位承接外运处违约金10-50 元;
6。8。13浴室无安装热水器、防爆防潮灯具等设施处违约金20-50元;
6。9施工现场
6。9.1 “三宝四”
(1 )人员进入现场,未佩戴安全帽,高处作业人员未佩戴安全带并按规定系挂,每人一次处违约金5元;
(2) 密目安全网封闭不规范处违约金20-40元;
(3) 楼梯、电梯井、预留洞、阳台、楼板及屋面未设置临边防护及其他防护设施,并不符合相关规定要求,每处处违约金10—30元。
(4) 通道无设置合格的防护棚每处违约金10-30元。
6。9.2加工制作场地
(1) 制作场地警示牌、标志牌不齐全或不规范处违约金5 — 10元;
(2) 材料堆放零乱、不规范处违约金10-30元;
6。9.3围档与通道
(1) 无施工区域与非施工区域隔离措施处违约金20—50元;
(2) 隔离措施的连续性、完整性、整洁度有问题处违约金5 — 10元;
(3) 人员、车辆等出入不平整、不整洁处违约金10-20元;
(4 )无保洁扬尘控制措施或现场有严重扬尘处违约金10-1元.
6。9。4临时排水
(1 )无现场临时排水方案或方案不符合三级排水两级沉淀规定处违约金50-1元;
(2 )临时排水不畅通造成严重积水处违约金5 — 30元;
6。9.5渣土、扬尘控制
(1 )无扬尘控制方案处10 — 50元,方案缺乏针对性或无审批手续处违约金5-20元;
(2 )未及时清运的建筑垃圾或未采用防尘措施处违约金10-50元;
(3) 未设置车辆清洗设施及配套排水、泥浆沉淀等设施处违约金20 — 10 0元;
(4) 未设置渣土专职监管员处违约金5-10元.
6。9。6接管设施养护
接管道路养护区域管理不到位,交通、路政设施以及翻交道路损坏不及时维修被重复投诉3次以上以及造成排水管道堵塞或淤积导致养护单位不予接管的处违约金50-1元。
6.10管线保护和交通组织
6。10。1未进行管线保护交底,未办理管线保护绿卡处违约金10—50元;
6。10.2发生电力、电信、上水、煤气等具有较大负面影响的管线事故,处违约金5 - 10元;
6。10.3未办理交警和城管部门的占路施工手续,擅自占路施工处违约金20-30元;
6。11综合治理
6.11。1外来人员登记不齐全,相关证件没及时办理处违约金5 — 20元;
6.11.2无门卫、无值班制度、无相关记录处违约金2-5元;
6.11。3无文明共建活动内容处违约金2-10元;
6.11.4施工现场无消防设施或消防设施严重不足处违约金20-50元.
四、对问题整改的处理
1. 需整改的问题,逾期不改或屡教不改者,可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单位处违约金50-2元。
2. 监理人对整改情况督促检查不力或确认有误,视情节轻重处违约金10-1元.
3. 未按规定配足从业人员的数量、专业或人员弄虚作假、不到位,在约定期限内不能整改到位的,处违约金 10 - 2 元。
五、对其他违约行为的处理
1. 监理人对关键工序、隐蔽工程等未实施旁站,对问题、隐患不进行纠正、处理,有违反合同约定等行为的,现场处违约金10元-1元。
2. 偷工减料造成较大质量隐患和不良影响的,除现场处违约金外,对不合格部分不予计量,对采取加固补损、返工的费用不予支付,相关责任方自行支付。
3. 承包人管理行为不到位或不良管理行为导致以下后果的,按以下约定处理。
3.1发生严重质量问题、质量和安全事故未及时上报或隐瞒不报处违约金2-3元。
3.2不良管理行为被上级单位或主管部门通报批评,被举报查实或被新闻媒体曝光,每次处违约金2-10 元。
3。3每月投诉回复和处置率不达标处违约金50-1元。
3。4对委托管线单位的文明施工未进行有效的现场管理,造成不良后果处违约金30-50元。
3.5施工管理区域内被倾倒垃圾或渣土未能及时清理,被有关部门督办整改,每次处违约金1-2 元。
3.6不落实防汛防台和各种施工应急抢险预案,造成不良后果处违约金2-5元。
3.7现场疏于管理,造成发包人移交的电箱或其他现场设施丢失或损坏的,照原价赔偿或修复。
3。8项目预验收至移交接管期间整改工作不落实,导致项目预验收(开放交通)后6个月内仍不能完成项目整改达到移交标准的,发包人按照接管单位报价,直接委托接管单位整改,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在合同履约保证金中予以扣除。
4. 承包人未实现合同约定的工程质量目标、进度目标、投资控制目标、安全目标、文明施工目标、环境保护目标的,施工合同有明确约定的,按合同约定处理,未有明确约定的,每未完成一个目标处违约金5 - 10元,其中投资控制目标未实现导致发包人发生直接经济损失的,还需另行赔偿发包人的经济损失。
六、对发生事故的违约处理
1、发生质量、安全事故,按以下等级事故处施工、监理等位违约金。
一般事故施工单位5-10万元,监理单位1 — 5万元;
较大事故 施工单位25-50万元,监理单位5-10万元;
重大事故施工单位55-150万元,监理单位10—20万元;
特大事故施工单位155 — 5万元,监理单位20 — 50万元。
2、根据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规定,事故等级由事故调查组的结论确定。
3. 未构成等级的严重质量问题,每起处承包人违约金3-5万元,处监理人违约金1-3万元。
七、违约处理程序
1。发包人在其组织的季度或月度例行检查、专项检查以及日常检查中,发现上述违约行为,当即开具《违约处理单》,经发包人相关领导批准后生效。
2。严重质量问题、质量和安全事故的违约处理由发包人以违约处理函的形式通知违约单位.
3。《违约处理单》或违约处理函由发包人通知违约单位,无论违约单位是否签字确认均为有效,发包人财务管理部从违约单位的履约保证金中予以扣除,每半年结算一次。
八、附则
本条例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结束,本条例自行失效。
罚款通知单
编号
工程名称
执行单位
被罚单位
时间
事由:
违反《工程现场管理奖罚规定》第条
罚金
签发人:审核人:经办人:
本单一式二份第一联:项目经理部
罚款通知单
编号
工程名称
执行单位
被罚单位
时间
事由:
违反《工程现场管理奖罚规定》第条
罚金
签发人:审核人:经办人:
本单一式二份
第二联:被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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