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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工程建设监理工作中的安全生产管理
2021年11月24日温家宝总理签发了393号国务院令,正式公布并从2021年2月1日起实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其中第4条明确规定:“建设单位、勘察单位、制定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管理单位及其他与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有关的单位,必必需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依法承当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责任。〞《条例》的第二章至第四章分别规定了建设单位的安全责任、勘察制定单位、工程监理及其他单位的安全责任,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以法律形式赋予了监理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理使命。面对《条例》赋予的安全生产这一权利,同样也是一项义务,一种责任,监理单位必必需马上行动起来,按照《条例》的要求,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要求,本着“以人为本〞的精神,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行使安全生产监理使命,确保安全生产,确保职工的安全与健康。因此,工程建设中的安全生产管理应该纳进监理方强化监控管理的范畴。以下是我对工程建设监理工作中的安全生产管理的浅显看法。
一、监理企业建立安全生产监理长效机制
1、首先,项目监理部要组织相关技术人员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法》以及其他地方性有关施工安全的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参加安全生产管理培训,特别对《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2021年新版〕有关施工安全篇章、《建筑施工安全标准》〔JGJ59-99〕及实施指南的内容要学深学透,理论结合施行,对不同施工阶段、施工部位、施工方法可能出现的安全隐患进行事先分析预控,掌握其发生规律,及早提醒施工单位注意防范。
2、项目监理部应依据项目特点制定相关《监理部内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总监理工程师和专业监理工程师以及监理员对安全生产监控中的使命,建立监理企业内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1〕总监理工程师:应做好相应指导性工作,包括审核施工组织制定中安全生产管理确保体系,核查督促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各项管理技术措施制定和落实,经常组织监理人员进行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发生事故后参加事故调查等。
〔2〕监理工程师:对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在施工交接进程中或交叉作业时涉及施工安全问题时进行协调,落实安全质保体系相关内容,认真督促执行施工组织制定、安全技术措施,随时检查作业现场内各项防护措施、设备使用状况,督促检查施工作业人员正确使用防护用品,发生事故马上报告总监。
〔3〕监理员:依据总监和监理工程师的工作安排,强化日常安全检查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向有关各方反馈,并督促施工方对安全隐患落实整改。
3、项目监理部要确立《监理部内部安全检查制庋》
按不同专业,明确人员分工,检查时间,部位,频率,方法等。
〔1〕施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及检查落实--应由总监或总监代表负责。
〔2〕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状况检查落实--应由专业监理工程师或监理员负责。
〔3〕“三宝〞“四口〞防护状况检查落实--主要应由专业监理工程师或监理员负责。
〔4〕施工临时用电检查落实--由专业监理工程师或监理员负责。
二、施工准备阶段的安全生产监理
1、督促施工承包单位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确保体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制度,并必必需在开工前按规定办理安全监督手续,为职工办理建筑工程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监理应向施工方介绍监理部《内部安全生产贵任制》及《安全检查制度》的计划安排状况。并就安全生产管理对施工方提出具体要求。每次工地例会,要求施工单位专职安全员参加,向施工方介绍监理部《内部安全生产贵任制》及《安全检查制度》的计划安排状况。就监理人员现场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并要求施工方提出整改措施和整改完成期限。必要时召开专题会,解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专项问题。
2、编制具有针对性的监理规划和安全监理细则
〔1〕编制的监理规划应包括安全监理内容,明确安全监理的范围、内容、工作程序和制度措施,以及人员配备计划和使命等。
〔2〕对中型及以上项目和《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还应当编制专项监理实施细则。实施细则中明确安全监理的方法、措施和控制要点,以及对施工单位安全技术措施的检查方案。
3、检察施工组织制定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
〔1〕在检察开工报告前监理认真检察逐条落实开工条件,尤其对安全部分相关内容,包括“三通一平〞、“五牌一图〞、围墙、临时用电、临建设施及排水系统应符合要求,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安全质保体系,特种作业资格检察,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及交底等,不符合开工条件坚决不同意开工。
〔2〕在施工准备阶段,监理单位检察核验施工单位提交的有关技术文件及资料,并由项目总监在有关技术文件报审表上签署看法;检察未通过的,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不得实施。监理工程师在检察施工组织制定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时,应检察以下主要内容:
①检察施工单位安全组织机构和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网络。监理应严格把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三类人员〞〔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管理纳进建设工程管理的全过程,检察是否与投标文件相一致,执行动态管理。全过程监控。
②检察施工单位应有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检察施工总平面布置图是否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办公、宿舍、食堂、道路等临时设施设置以及排水、防火措施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③检察本项目工程施工应用的安全监督手段。安全监督与管理手段,如班组互相安全监督检查。专检与自检相结合的安全检查方法,定期与不定期的安全检查。现场替换安全值日,签订安全责任书。以及现场悬挂各种安全宣扬标语和警示标牌。安全教育与培训等方法和手段。
④检察施工单位安全资质和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施工单位安全资质是当地行政主管部门检察与颁发的《企业安全资质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包括修理电工、安装电工、电焊工、架子工、塔吊和施工电梯的司机、指挥,大型机构搭拆人员。井字架操作工、登高作业工等。检察操作证的时效性和人证相符性。
⑤审核施工单位应急救援预案和安全防护措施费用使用计划。
(3)一般工程项目的专项施工方案和主要技术措施检察的内容有:
①检察基坑支护和挖土方案。在土方工程施工方案过程中应依据基坑、基槽、地下窒等的土方开挖深度和土质种类选择开挖的方法、设置安全边坡或固壁支护,对较深的基坑必必需进行专项支护制定和专家论证。在方案中应有相关的安全技术措施。
②检察模板工程施工方案。模板及其支架应依据结构形式、荷载大小、地基土类别、施工设备和材料供应等条件进行制定。模板及其支架应有足够的承载能力、刚度和稳定性,能可靠地承受浇筑混凝土的重量、压力以及施工荷载,模板及其支架制定要有安全验算书和细部构造放样图,对模板材料、规格尺寸、间距、连接方式以及剪刀撑的设置等应有具体说明,对模板拆掉应有具体安全措施。
③检察脚手架搭拆方案。脚手架搭拆方案应依据本工程特点进行编制,要有针对性。落地式钢管脚手架的-般搭设高度在50米以下,方案中应绘制搭设图纸。说明基础做法。立杆、大横杆纵横向的间距,小横杆与墙的距离,连墙件和剪刀撑的设置方法。超过50米时。应有制定计算书和卸荷方法详例。搭设方法必必需符合安全强制性条文的规定要求。
④检察塔吊、井字架等垂直运输设备的安装、使用、修理保养和拆卸方案。检察有无经过安全资格认证和取得安全使用合格证,塔吊基础必必需经过安全验算。对安装和拆卸的施工程序,安全技术措施,注意事项,以及特别状况的防范措施应有具体说明。安装后应经过主管部门验收,发给相应的安全使用合格证。经监理核查施工单位提交的验收记录、保养记录、顶升记录、相关合同等,并由安全监理人员签收备案后方可使用。
⑤检察高处〔高空〕作业的安全防范措施。高处作业主要指施工现场“网口〞和“五临边〞的防护。以及独立悬空作业所采纳的安全防范措施。
⑥检察施工现场用电方案和安全措施。
方案的编制、技术审核、批准程序应符合要求。相关人员的专业要求是电气安装专业,并落实安全用电责任制。方案中应有临时用电施工机械汇总表,施工组织制定中列表的所有用电设备须列人其中,以便正确计算最大用电量,以此为依据确定各级配电的导线断面、隔离开关、漏电保护器熔断体的型号。包括各主要回路用电量的汇总,以便正确计算该线路的用电量,即线路负荷计算,以选定相应开关,漏电保护器、导线截面和熔断体型号。检察安全用电的技术措施,如严格执行“一机、一闸、一漏保〞;在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作业场所的照明电源,必必需使用安全电压等。
〔3〕监理通过检察,发现问题要及时与施工单位沟通。如有必需要补充完善的、必需要修改的,应采纳及时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等手段督促其修改、补充或完善。例如,钢管、扣件经过现场抽样检测不合格,在不能退场和采购、租赁到合格产品的实际状况下。施工单位必必需针对检测结果对承重架和脚手架方案进行修改和完善,采纳有效加固措施。按照FIDIC惯例。监理与承包商的正式沟通都要用书面形式。这不但是完工验收和档案管理的必需要,而且是监理工作的日常记录,是监理自我保护的必需要。
〔4〕监理对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的检察不能流于形式。要注意方案和措施的科学性、合理性,更要注意可行性,并针对项目特点提出问题。
三、施工阶段检查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工作
在施工阶段,安全监理的主要工作内容就是通过有效手段,监督施工单位按照施工组织制定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及时制止违规施工作业。监理人员依据《监理内部安全检查制度》相关要求,在监理巡视检查验收过程中,依据制定的具体条款,逐项检查落实,并认真作好记录。重点应强化以下几方面工作:
1、施工过程中安全生产监理
〔1〕对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不同工种工序施工交接过程中或交叉作业时涉及施工安全问题和隐患及时进行协调处理。
〔2〕督促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对新入场班组、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
〔3〕督促施工单位对施工用电机具设备及时进行安全验收。
〔4〕督促施工单位随时作好现场文明施工管理。
〔5〕督促总、分包单位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6〕督促承包单位的安全管理职能部门切实履行好各自的安全管理使命。对施工单位自查状况进行抽检。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7〕依照经检察批准的方案定期不定期对施工现场施工起重机械、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和安全设施进行专项检查,核查验收手续。
〔8〕监理人员现场巡查中将检查实际上岗人员有相应的上岗资格。依据人员流动性大的实际状况。监理有必要执行过程动态控制。
〔9〕检查施工现场各种安全标志和安全防护措施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并检查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状况。
〔10〕抓好安全生产基本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基本措施主要表现有:①安全帽措施,②安全带措施,③安全网措施,④安全棚措施,以及机械设备的规范化管理和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
〔11〕定期巡视检查施工过程中的危险性较大工程作业状况,对重要工序关键部位进行旁站监理,如塔吊的安装、拆掉、顶升等。
〔12〕安全检查记录是否真实反映各项检查后发现的安全问题和事故隐患,是否进行了整改,是否对整改事项进行复查。
〔13〕工程基础、主体、结顶、装饰四个阶段进行安全检查评分。
〔14〕在项目施工过程中采纳巡视或旁站等形式实施现场安全监理〔包括安全、防火和文明施工等〕。
2、专项工程的安全监理
2.1.1脚手架搭设前要检察专项安全方案。
2.1.2检察钢管、扣件的生产出厂证、产品合格证、法定检测机构检测报告。
2.1.2.1钢管表面应平直平滑,不应有裂缝、结疤、分层错位、硬弯、毛刺和深的划道,不得自行对接加长。显然弯曲变形不应超过《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程》〔JGJ130-2021〕2021版中表8.1.5的规定,且应做好防锈处理。
2.1.2.2扣件不得有裂缝、变形,表面大于10mm2的砂眼不应超过3处且累计面积不应大于50mm2,螺栓不得出现滑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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