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SG—T067表1
玻璃幕墙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工程名称
分项工程名称
验收部位
验收部位
项目负责人
专业工长
项目负责从
项目负责人
(分包单位)
施工班组长
施 工 执 行 标 准 及 编 号
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
施工单位
检查评定记录
监理(建设)单位
验收记录
主
控
项
目
9.2.2玻璃幕墙工程所使用的各种材料、构件和组件的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现行标准和工程技术规范的规定
9.2.3玻璃幕墙的造型和立面分格应符合设计要求
9.2.4玻璃幕墙使用的玻璃应符合规范的规定
9.2.6各种连接件、紧固件的螺栓应有防松动措施;焊接连接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焊接规范的规定
9.2.7隐框和半隐框玻璃幕墙,每埠玻璃下端应设置铝合金或不锈钢玻条,其长度不应小于100mm,厚度不应小于2mm,玻条外端应低于玻璃外表面2mm
9.2.8明框玻璃幕墙的玻璃安装应符合规范规定
9.2.9高度超过4m的全玻幕墙应吊挂在主体结构上,吊夹具应符合设计要求,玻璃与玻璃、玻璃与玻璃肋之间的缝隙,应采用硅酮结构密封胶填嵌严密
9.2.10点支撑玻璃幕墙应采用带方向头的活动不锈钢爪,其钢爪间的中心距离应大于250mm
9.2.11玻璃幕墙的四周、玻璃幕墙内表面与主体结构之间的连接节点、各种变形缝、墙角的连接点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技术标准的规定
9.2.12玻璃幕墙应无渗漏
9.2.13玻璃幕墙结构胶和密封胶的打注应饱满、密实、连续、均匀、无气包销包,宽度和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技术标准的规定
9.2.14玻璃幕墙开启窗的配件应齐全,安装应牢固,安装位置和开斋方向、角度应正确;开启应灵活,关闭应严密
9.2.15玻璃幕墙的防雷装置必须与主体结构的防雷装置可靠连接
施工单位检查
评定结果
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 项目专业质量(技术)负责人: 年 月 日
监理(建设)单位
验收结论
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 年 月 日
注:1、本表适用于玻璃幕墙施工检验批主控项目质量验收,由施工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填写,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项目专业质量(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
四川省建设厅制
SG—T067表2
玻璃幕墙(明框)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工程名称
分项工程名称
验收部位
施工单位
项目负责人
专业工长
分包单位
分包项目负责人
施工班组长
施工执行标准及编号
质 量 验 收 规 范 的 规 定
施工单位
检查评定记录
监理(建设)单位验收记录
一
般
项
目
1.玻璃幕墙表面应平整、洁净;整幅玻璃的色泽应均匀一致;不得有污染和损坏
2.明框玻璃幕墙的外露框或压条应横平竖直,颜色、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压条安装应牢固。单元玻璃幕墙的分格玻璃拼缝应横平竖直,均匀一致
3.玻璃幕封号的密封胶应横平竖直、深浅一致,宽窄均匀、光滑顺直
4.防火、保温材料填充应饱满、均匀,表面应密实、平整
5.玻璃幕墙隐蔽节点的遮封装修应牢固、整齐、美观
6.每平方玻璃的表面质量应符合本规范规定
7.一个分格铝合金型材的表面质量和检验方法应符合本规范规定
实测项目
允许偏差
(mm)
实 测 值(mm)
幕墙垂直度
幕墙高度≤30m
30m<幕墙高度≤60m
幕墙高度≤90m
幕墙高度>90m
幕墙水平度
幕墙幅宽≤35m
幕墙幅宽>35m
构件直线度
构件水平度
构件长度≤2m
构件长度>2m
相邻构件错位
分格框对角线
长度差
对角线长度≤2m
对角线长度>2m
施工单位检查
评定结果
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 项目专业质量(技术)负责人: 年 月 日
监理(建设)单位
验收结论
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 年 月 日
注:1、本表适用于玻璃幕墙(明框)工程施工检验批一般项目质量验收,由施工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填写,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项目专业质量(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
2、其中允许偏差项目最大偏差不得超过规范允许偏差的1.5倍。
四川省建设厅制
SG—T067表3
玻璃幕墙(隐框、半隐框)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工程名称
分项工程名称
验收部位
施工单位
项目负责人
专业工长
分包单位
分包项目负责人
施工班组长
施工执行标准及编号
一
般
项
目
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
施工单位
检查评定记录
监理(建设)单位验收记录
1、玻璃幕墙表面应平整、洁净;整幅玻璃的色泽应均匀一致;不得有损坏
2、玻璃幕墙的密封胶应横平竖直、深浅一致、宽窄均匀、光滑顺直
3、防火、保温材料填充应饱满、均匀,表面应密切、平整
4、玻璃幕墙隐蔽节点的遮封装修应牢固、整齐、美观
5、每平方玻璃的表面质量应符合本规范规定
6、一个分格铝合金型材的表面质量和检验方法应符合本规范规定
实测项目
允许偏差
(mm)
实测值(mm)
幕墙垂直度
幕墙高度≤30m
30m<幕墙高度≤60m
幕墙高度≤90m
幕墙高度>90m
幕墙水平度
层高≤3m
层高>35m
幕墙表面平整度
板材立面垂直度
板材上沿水平度
相邻板材板角错位
阳角方正
接缝直线度
接缝高低差
接缝宽度
施工单位检查
评定结果
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 项目专业质量(技术)负责人: 年 月 日
监理(建设)单位
验收结论
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 年 月 日
注:1、本表由施工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填写,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项目专业质量(技术)负责人进行验收。
2、其中允许偏差项目最大偏差不得超过规范允许偏差的1.5倍。
四川省建设厅制
SG-T067(表1、表2、表3)写说明
一、本表适用于建筑高度不大于150m、抗震设防烈度不大于8度的隐框玻璃幕墙、半隐框玻璃幕墙、明框玻璃幕墙、全玻幕墙及点支承玻璃幕墙工程施工质量验收。
二、检验批划分:
1.相同设计、材料、工艺和施工条件的幕墙工程每500~1000m2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0m2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2.同一单位工程的不连续的幕墙工程应单独划分检验批。
3.对于异型或有特殊要求的幕墙,检验批的划分应根据幕墙的结构、工艺特点及幕墙工程规模,由监理(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协商确定。
三、检查数量:
1.每个检验批每100m2应至少抽查1处,每处不得小于10m2。
2.对于异型或有特殊要求的幕墙,应根据幕墙的结构、工艺特点,由监理(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协商确定。
四、本表的主控项目中:
1.玻璃幕墙工程所使用的各种材料、构件和组件的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现行产品标准和工程技术规范的规定。检查方法:检查材料、构件、组件的产品合格证书,进场验收记录,性能检测报告和材料复验报告。
2.玻璃幕墙的造型和立面分格应符合设计要求。检查方法:观察、尺量检查。
3.玻璃幕墙使用的玻璃应符合规范的规定。检查方法:观察、尺量检查、检查施工记录。
4.玻璃幕墙与主体连接的各种预埋件、连接件、紧固件必须安装牢固,其数量、规格、位置、连接方法和防腐处理应符合设计要求。检查方法:观察、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施工记录。
5.各种连接件、紧固件的螺栓应有防松动措施;焊接连接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焊接规范的规定。检查方法:观察,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施工记录。
6.隐框和半隐框玻璃幕墙,每块玻璃下端应设置铝合金或不锈钢玻条,其长度不应小于100mm,厚度不应小于2mm,玻条外端应低于玻璃外表面2mm。检查方法:观察、检查施工记录。
7.明框玻璃幕墙的玻璃安装应符合规范规定。检查方法:观察、检查施工记录。
8.高度超过4m的全玻幕墙应吊挂在主体结构上,吊夹具应符合设计要求,玻璃与玻璃、玻璃与玻璃肋之间的缝隙,应采用硅酮结构密封胶填嵌严密。检查方法:观察、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施工记录。
9.点支撑玻璃幕墙应采用带方向头的活动不锈钢爪,其钢爪间的中心距离应大于250mm。检查方法:观察、尺量检查。
10.玻璃幕墙的四周、玻璃幕墙内表面与主体结构之间的连接节点、各种变形缝、墙角的连接点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技术标准的规定。检查方法:观察、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施工记录。
11.玻璃幕墙应无渗漏。检查方法:在易渗漏部位进行淋水检查。
12.玻璃幕墙结构胶和密封胶的打注应饱满、密实、连续、均匀、无气泡,宽度和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技术标准的规定。检查方法:观察、尺量检查、检查施工记录。
13.玻璃幕墙开启窗的配件应齐全,安装应牢固,安装位置和开启方向、角度应正确;开启应灵活,关闭应严密。检查方法:观察、手扳检查、开启和关闭检查。
14.玻璃幕墙的防雷装置必须与主体结构的防雷装置可靠连接。检查方法:观察、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施工记录。
五、本表的一般项目中:
1.玻璃幕墙表面应平整、洁净;整幅玻璃的色泽应均匀一致,不得有污染和损坏。检查方法:观察。
2.每平方米玻璃的表面质量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规范中表9.2.17的规定。
3.一个分格铝合金型材的表面质量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规范中表9.2.18的规定。
4.明框玻璃幕墙的外露框或压条应横平竖直,颜色、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压条安装应牢固。单元玻璃幕墙的单元拼缝或隐框玻璃幕墙的分格玻璃拼缝应横平竖直,均匀一致。检查方法:观察、手扳检查、检查进场验收记录。
5.玻璃幕墙的密封胶应横平竖直、深浅一致、宽窄均匀、光滑顺直。检查方法:观察、手摸检查。
6.防火、保温材料填充应饱满、均匀,表面应密实、平整。检查方法: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7.玻璃幕墙隐蔽节点的遮封装修应牢固、整齐、美观。检查方法:观察、手扳检查。
8.明框玻璃幕墙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规范中表9.2.23的规定。
9.隐框、半隐框玻璃幕墙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规范中表9.2.24的规定。
六、本表一式两份,施工、监理(建设)单位各存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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