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小汽车租赁合同 出租方甲方:_身份证: 承租方乙方:_身份证: 甲乙双方同意按照以下条款签订本租赁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租赁物:_ 第二条租赁期:_年_月_日至_年_月3_日 在租赁期内,甲方将租赁物出租给乙方使用;租赁期满后,假设甲方有继续出租的愿望,乙方具有优先选择权。 第三条租赁物的所有权 在租赁期内,租赁物的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对租赁物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乙方不得在租期内对租赁物件进行销售、转让、转租、抵押或采纳其他任何侵犯租赁物件所有权的行为。 第四条租金的计算和支付 在租赁期内,由乙方承当物业管理费等必需费用,并且须给甲方按照每月一百二十元人民币的租赁费用,共六个月,合计
2、七百二十元人民币,于签署本合同时一次性交清。 第五条租赁物件的使用、修理、保养和费用 租赁物件在租赁内由乙方使用。乙方应负责日常修理、保养,使设备保持合格状态,并承当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 第六条租赁物件的损坏和毁灭 1.乙方承当在租赁期内发生的租赁物件的毁损正常损耗不在此限和灭失的风险。 2.在租赁物件发生毁损或灭失时,乙方应马上通知甲方,甲方可选择以下方式之一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当其一切费用: 1将租赁物件复原或修理至完全能正常使用的状态; 2改换与租赁物件同等型号、性能的部件或配件,使其能正常使用; 3当租赁物件灭失或毁损至无法修理的程度时,乙方应按当时市场价格,赔偿甲方。 第七条违反合同的
3、处理 1.除特别状况外。未通过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变更或解除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将按中国合同法的有关条款处理。 2.乙方如不支付租金或背离本合同的任何条款时,甲方有权采纳以下措施: 1要求乙方及时付清租金和其他费用的全部或一部分。 2终止本合同,收回或要求归还租赁物件,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的损失。 3.租赁物正式交与乙方使用前即_年_月_日前,由于乙方违反本合同而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 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依据我国经济合同法等法规的有关条款解决。 第九条其他 1.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自甲乙双方签章后,当日生效,双方各执一份正本为凭。 2.对本合同内容的任何修改、补充或变更须采纳书面形式,并获得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认同。本合同修改、变更部分应视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甲方:_签名/章乙方:_签名/章 _年_月_日_年_月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