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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管理制度.docx

上传人:人****来 文档编号:10129955 上传时间:2025-04-22 格式:DOCX 页数:7 大小:19.96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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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经费管理制度 为了提高我院的经费管理水平,维护学院和全体学生的利益,规范学院的财务行为,根据国家教育部和财政部有关文件精神以及学校财务管理有关规定,结合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管理体制;设两名经费管理人员,一名负责发票保存和记账,即“会计”;另一名负责资金的管理,即“出纳”。 二、学院的所有支出先由部门做计划,经学院负责的老师批准后方可执行; 三、市内采购须二人以上前往,一般应乘公共汽车。采购物资10公斤以上或体积较大时,可以乘坐出租车或雇用其它交通工具; 四、对于所有的支出,原则上需要开具正规发票.特殊情况不能开具的,须经学院领导同意后开具可以证明实际支出的支出凭证;发票经学院负责老师签字后,方可找相关经费管理人员报销。 五、购进的物资须经使用人验收并由专职管理人员登记入册,需国资处验收的,按学院有关规定办理; 六、每笔支出数额超过10元须采用转帐支票结算,超过50元需报院领导批准。 班级活动考勤制度 为了进一步规范学生班级活动考勤工作,保证学员各类活动的有序开展,加强班级学生管理,创建优良班风、学风,促进学院学生管 理工作, 对班级活动考勤作如下规定: 一、考勤对象:学院全体学生。 二、考勤范围:上课出勤,校、院、班级集体活动。 三、考勤要求: 1。学院学生要按照学校课程安排,按时上下课,不得迟到、早退或无故旷课。确有重大事由,须按《XX学院学生请销假制度》有关要求和程序,履行请销假手续,他人不得代办。否则,一律视为旷课。 2. 考勤由班长负责记录,考勤要及时、准确、详细。每一次课或每一次活动登记考勤一次,课后或活动后由班委整理存档。 考勤记录包括:时间、地点、科目(活动)、授课老师、应到人数、实到人数、迟到、早退、旷课、请假具体人员等。 3。学员上课或活动期间必须严格遵守课堂纪律,严重违纪者应当及时取消相应评优资格。 4. 班级考勤记录本每周五,由记录人送交辅导员汇总,作为了解和掌握班级学生情况,加强学生管理的重要依据。 研究生安全管理制度 为确保研究生的生命、财产安全,防止各类火灾及被盗事故的发生,XX学院研究生会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全员参与、狠抓安全工作,特制定本 1、研究生宿舍严禁存放、使用违章电器(包括热得快、电热锅、 电炉、电热毯、电磁炉、电热壶及未经学校批准使用的其它电器)和各种火源(包括酒精炉、煤炉、木炭火锅及其它种类火源和易燃易爆物品)。 2、研究生宿舍严禁私改线路、乱扯电线、床头放置台灯、乱挂电源插座. 3、研究生宿舍严禁留宿外人、出租出借床位。 4、研究生宿舍不定期进行安全防火及防盗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确保研究生宿舍的安全。 5、对违纪研究生,将取消本年度所有评优资格,扣除相应综合测评分;扣除半月奖学金1元,充作学院研究生活动经费;正式党员给予党内处分,预备党员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6、为了自己及他人的安全,请自觉遵守本制度。否则,将按学校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研究生学术管理制度 严格遵守XX大学《关于对研究生课程考试中作弊人员处理的暂行规定》,并组织全体学生学习.若发生作弊行为,严格按《XX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和《XX大学学生违纪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2、为促进研究生在校期间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全面发展,严格按照XX大学研究生奖学金实施办法进行奖学金评定和发放。 3、根据《XX大学研究生优秀科研成果奖评选及奖励办法》组 织推荐本学院优秀科研能力较强的研究生参与评选。 4、每学期组织高年级学生与新生进行学术经验交流会,畅谈学术、科研经验。 5、建立学术报告制度,按照《XX大学研究生学术报告会实施办法》,每位研究生在读期间完成学术报告一次。 6、按照《XX大学研究生学术道德规范实施细则》要求,组织全体研究生学习并进行严格审查。 考试制度 学生应当参加培养计划规定的课程和各种教育必修环节(以下统称课程)的考核;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成绩记入本人成绩单,并归入本人档案: 1、考核和成绩评定方式,以及考核不合格的课程是否重修或者补考,按研究生院有关规定办理; 2、学生思想品德的考核、鉴定,以《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为主要依据,采取个人小结,师生民主评议等形式进行; 3、学生可以根据研究生院或所在培养单位与其他设立研究生院的高等学校之间的校际间协议跨校修读课程,在他校修读的课程成绩及学分经研究生院审核后予以承认; 4、学生严重违反考核纪律或者作弊的,该课程考核成绩记为无效,并视其违纪或者作弊情节,给予批评教育和相应的纪律处分; 5、因严重违反考核纪律或者作弊给予留校察看及以下处分的,经教育表现较好,在毕业前对该课程可以给予补考或者重修机会. 联合培养制度 一、培养方式 联合培养研究生采取分段培养的方式。 1、培养工作实行导师(组)负责制.校内导师为正导师,校外联合培养单位导师为副导师.校外导师应由本专业和相关专业具有指导硕士生资格和经验的副教授(副研究员或相当职务)以上职务的人员担任。 2、攻读硕士学位的学制一般为3年,以各专业培养方案为准。可根据实际情况允许研究生提前或延期毕业,但在校最长学习年限(含休学)不超过五年。 3、联合培养时间一般不得延长。确因研究工作需要,需延长联合培养时间,应提前三个月办理延期手续,即本人提出申请(含对方提供的证明原件)、指导教师与所在学院签署意见,由研究生部审批。国(境)外联合培养须经主管校长同意方能延期。联合培养时间到期未办妥延期手续或延期申请未被批准者应按时回校,超过原定联合培养时间一个月以上者,不再享受在校研究生待遇,超过原定联合培养时间两个月者,取消研究生学籍。 4、研究生学术活动、硕士生实践等环节要求具体参见本校有关管理条例。 5、联合培养研究生应积极参与所在联合培养单位组织的各类学术活动。 、科研经费、培养费和成果分享 1、联合培养研究生的科研经费、差旅费等由联合培养双方协商分担。由本校负担的科研经费从研究生培养经费中支出,差旅费等从校内导师科题经费中支出。 2、学籍在本校的研究生到外单位联合培养,如果对方要求交纳培养费,则由导师向联合培养单位支付培养费,由导师课题经费列支. 3、联合培养研究生的学位(毕业)论文署名单位为xx大学,用于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学术论文或科研成果必须以该研究生为第一作者,且署名单位为xx大学。 4、联合培养的研究生,在其学位论文中,应明确说明双方培养单位在其培养过程中的作用。 三、待遇 1、学籍在本校的研究生在外单位联合培养期间,仍享受本校研究生待遇。 2、联合培养单位应为研究生提供必要的生活、科研、学习条件。 四、管理办法 1、联合培养的研究生应按我校研究生培养方案培养,达到我校学位授予的要求. 2、联合培养双方单位应明确各自在研究生培养中的职责(如科研活动以及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安全等),并认真执行。 3、联合培养研究生应遵守培养双方的规章制度,参加校在单位规定的研究生应参加的各项活动。 4、联合培养双方单位都应关心研究生的思想政治、科研学习情况, 保持有效沟通. 5、联合培养研究生在校外期间须经常和校方指导教师保持联系。 6、未办理联合培养手续,研究生导师自行将研究生送到联系单位进行联合培养,期间引发的一切问题,由研究生导师负责. 五、毕业与学位授予 1、学位论文评审工作由我校负责。评审没有通过者,不能进入论文答辩。 2、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前须进行毕业资格审核。毕业资格审核由联合培养单位负责初审,本校负责复审,毕业资格审核合格后方可进行学位论文答辩。 3、硕士生论文答辩应按照本校关于硕士论文答辩工作的相关要求进行,答辩工作在本校进行,答辩时间与本校同一学科专业硕士研究生相同。 4、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应至少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各类课程的最低学分和教学实践、学术活动等必修环节,并通过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中期考核、学位论文答辩等培养环节后方可毕业;符合我校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规定条件者可申请学位,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可获硕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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