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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低压容器安全管理规定
中低压容器安全管理规定之相关制度和职责,第一条总则1、压力容器的压力和温度等级划分:凡操作压力在0.07- 1.6MPa (表压)者为低压容器;操作压力在1.610MPa者为中压容器。凡容器壁温低于-20。(为低温压力容器;高于450。(为高温压力容器。须遵循低..•
第一条总则
1、压力容器的压力和温度等级划分:凡操作压力在0.07-1.6MPa (表压)者为低压容器;操作压力在1.610MPa者为中压容器。凡容器壁温低于-20。(为低温压力容器;高于450。(为高温压力容器。须遵循低温压力容器的有关规定。锅炉、气瓶、槽车等压力容器按国家公布的有关规程执行,不属于本规程范围。
2、中低压容器设计、制造、安装、修理和检验遵循下列规程:
① JB741 -73《钢制焊接容器技术条件》;
② JB127 -73《碳素钢及低合金钢焊制球形容器技术条件》;
③ 化工部和一机部1977年颁布的《钢制石油化工压力容器设计规定》;
④ 炼油化工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标准中的有关规定;
⑤ 国外进设备按国外设计、制造的有关规定,也可参考国内的有关规定执行。第二条维护
1、容器所属车间(单位)应根据生产工艺要求和容器技术特性,制定容器安全使用守则,并列入生产工艺规程和岗位操作制度,严格贯彻执行。必须定时、定点、定线巡回检查,不得超温、超压运行,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处理并报告。
2、有特殊要求的容器应做好下列事项:
① 有腐蚀性介质的容器,应用与母材相同的材料做现场挂片试验;
② 镶有金属衬里或防腐涂层的容器,降温泄压不宜过快,以防损坏衬层。
3、附件维护和要求:
① 安全阀的起跳压力应按规定调整,一般为操作压力倍,回跳压力不低于操作压力0.9倍。调定后加铅封。若安全阀另有规定应严格遵循之;
② 容器和安全阀之间不得装有切断阀,但容器装有易燃、易爆、有毒及粘稠解质时,允许装切断阀,但切断阀必须全开并加铅封;
③ 压力表须经校验合格方可使用,每年至少检验一次。压力表使用范围应为量程的 1/3-2/3;
④ 液位计应有液位上、下限标志,并经1.5倍操作压力试压;
⑤ 盛有易燃、可燃介质的容器应有良好的接地线,接地电阻不超过4欧姆,每年至少检测一次。
第三条检查
1、外部宏观检查:
① 外部宏观检查(用肉眼或10倍以下放大镜)可在运行状况下每季度进行一次,并做好记录;
② 检查筒体、密封处、焊缝、接管开孔等处无泄漏、裂纹、变形等情况,有保温层的容器,检查保温层是否完好,有否漏液漏气现象;
③ 了解运行过程中的有关情况,有否超温过热现象,有无异常振动或响声情况,做好详细记录;
④ 检查设备基础有无倾斜、裂纹或下沉等情况,检查容器的安全附件是否齐全完好。
2、内部检查和抽查:
① 内部检查和重点抽查应结合设备的停车检修进行,但每三年至少一次。对有腐蚀性和临氢系统的容器每1-2年检查和测厚一次;
② 清洗容器的内表面,宏观检查筒体和焊缝有无裂纹、起皮、鼓包变形等缺陷;测量腐蚀深度和查明腐蚀分布情况,测定筒体和封头的壁厚;
③ 对涂有防腐层的容器,检查防腐层完好情况,查明破损部位、程度及分布情况,对有衬里层的容器,检查衬层情况,并以外侧测定壁厚或作超声波检查,以查明筒体内壁情况和衬层的贴合情况
④ 抽查重点应在应力集中部位,T型焊缝、修补处、受冲刷处、焊缝返修和异种钢材焊接处、等级较低的焊缝等处,可用超声波、磁力、着色或乂射线折片等方法检查评定。
第四条修理
1、容器的改造、材料代用、筒体挖补、部分更换筒体封头等,应在修理前制定方案并进行核算,并报主管部门审核,报请厂领导批准后方可施工。施工过程使用的材料、焊条、坡形式、焊接工艺、焊接热处理以及质量检验按原容器图纸及制造技术条件进行,或参照相应有关规定。
2、容器的防腐层、金属衬里层的修复按有关专业标准执行。
3、安全要点:
① 单系统或全系统停车时,容器的降温泄压必须严守操作规程;不许带压拆卸紧固件,不得擅自上紧带压容器上的螺栓或其它紧固件工艺操作规程允许的除外);
② 切断容器的电源;
③ 检修容器必须在无压力情况下进行;加上盲板使之与生产系统隔断,用惰性气体置换、空气置换、取样分析合格并经安全部门批准,方可进行;
④ 严格遵循动火规定进入容器,使用12V以下安全灯。检验仪器和修理工具的电源线必须符合安全规定,并有良好的接地线;
⑤ 工作人员进入容器必须有安全措施,脚手架、升降工具等必须安全可靠,注意通风。容器外有人监护联络,严守岗位,并应掌握急救方法,严格遵守其他有关安全规程。
第五条管理
1、容器所属车间(单位)须对容器编号、登记、建档其资料内容如下:
① 容器制造图;
② 容器出厂制造合格证;
③ 容器安装检验记录;
④ 设备卡片及运行事故记录;
⑤ 历次维修改造详细资料记录和检查鉴定记录。
2、车间设备技术人员负责设备档案的建立和设备动态记录,制订安全使用规则,提出计划检修项目和检查鉴定项目。
3、机动处对容器的管理进行监督,并安排定期检修和鉴定项目。审核第一条规定的修理内容。
4、各级管理人员遇到下列情况,除及时向上报告外,可以采取应急措施停止容器运行:
① 容器超温、超压经处理仍然无效;
② 容器筒体或主要承压部件发现裂、鼓包、变形有破坏危险,或发生泄漏足以引
起火灾、爆炸等危险;
③ 发生火灾危及人身、设备的安全;
④ 安全附件失灵,采取措施仍无法保证安全生产;
⑤ 其他严重情况。
5、容器检修年计划由车间随同设备检修年计划上报;
容器的检验记录、理化试验鉴定报告,车间和机动处各存档一份。
6、受压容器发生事故后,按照设备事故管理制度执行。
篇2:低压火炬凝液泵启泵操作规程
一、检查:
1、检查各连接处螺栓拧紧,不允许有任何松动;
2、检查并清理泵体和周围的杂物;
3、检查电机接地线完好;
二、启泵步骤
1、关闭泵出阀门,打开泵进阀门,导通泵进流程,打开泵出排气阀灌泵,关闭泵出排气阀;
2、按启动按钮启泵;
3、泵出压力上升后,缓慢开启泵出阀门,根据泵出压力调节泵出阀门开度;
4、检查泵及电机运行情况,有异响、振动和汽蚀,温度正常,检查TRG指示值应在绿色(0.3以下)区域;
5、做好记录;
三、停泵步骤
1、关出阀门;
2、按停泵按钮停泵;
3、做好记录。篇3:低压配电房操作规程
1、遵守供电管理制度,严格按照电工操作规程作业;对低压配电房实施专职电
工专人管理,保证供电正常。
2、每天巡视设备的运行情况,如实填写运行记录。发现设备异常及时检修,确保设备的运行正常。
3、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保持配电房整洁,防止尘物污染及小动物进入造成短路事故。除必要的配套工具外,配电房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及其他物品。
4、设备检修时必须断电操作,并确保在需停电检修设备的回路上有一个明显的断开点;此外,在断开点上悬挂"有人操作严禁合闸"的警示标牌。
5、特殊情况必须带电作业时,应有可靠的防护措施,并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作业,现场有专人监护,以防触电事故。
6、停(送)电操作程序:
(1) 停电程序:断开低压侧各分路负荷开关和闸刀断开低压侧总空气开关 断开低压侧总刀开关。
(2)送电程序:与停电顺序相反。合上低压侧总刀开关合上低压侧总空气开
关合上各分路刀开关及负荷开关。
7、市电 发电转换操作程序:
(1)有自动投入功能的市电 发电供电系统。
市电停电数秒钟后,发电机启动并建立电压,电气联锁装置动作,线路自动转入发电供电。此时,电工对中央空调、分体空调等设备,以及需人工转换的部分线路进行手动转换。
市电恢复后,对于上述设备、线路再行转换及重新启动。转换操作应参照"停送电操作顺序"进行。
(2)无自动投入功能市电 发电供电系统。
市电停电时,手动启动发电机,待电压稳定后,逐级依次进行转换。市电恢复后,则依照与之相反的顺序进行转换电操作。转换操作应参照"停送电操作顺序"进行。篇4:低压维修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 遵守电气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通则》有关规定。
2. 不准在设备运行过程中拆卸修理,必须停运并切断设备电源,按安全操作程序进行拆卸修理。临时工作中断或每班开始工作前,都必须重新检查电源是否已经断开,并验明是否无电。
3. 动力配电箱的刀开关,禁止带负荷拉闸。
4. 电机检修后必须遥测相间及每相对地绝缘电阻。绝缘电阻合格,把皮带轮上紧方可试车。空载电流应不超过规定范围。
5. 试验电机、电钻等,不能将其放在高处,需放稳后再试。
6. 定期巡检、维修电气设备,应确保其正常运行,安全防护装置齐备完好。
7. 凡是暂时拆除的电气设备的导线电源端必须用绝缘胶布包好,不得有裸露部分。对不再使用的电源管线应拆除。
8. 熔断器熔丝的额定电流要与设备或线路的安装容量相匹配,不能任意加大。带电装卸熔体时,要戴防护眼镜和绝缘手套,必要时应使用绝缘夹钳,操作人站在绝缘垫上。
9. 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或接零必须完好、合格。即:电气设备裸露的不带电导体(金属外壳)经接地线、接地体与大地紧密连接起来,称保护接地,其电阻一般不
超过4欧姆。将电气设备在正常情况下不带电的金属部分与电wang的零线相连接,称保护接零。在同一低压配电系统中,保护接零与保护接地不许混用。
10. 螺灯头的开关必须接在相线上,灯螺纹必须接在零线上。
11. 监督执行在动力配电盘、配电箱、开关、变压器等各种电气设备的附近,不准堆放易燃易爆、潮湿或其它危及安全,影响维护检修的物品。
12. 临时装设的电气设备,必须符合临时接线安全技术规程。
13. 每次检修完工后,必须清点所用工具、材料及零配件,以防遗失和留在设备内造成事故。将检修情况向使用人交代清楚,并送电与使用人一起试车。不能由维修电工单独试车。
14. 漏电保护器应定期清扫、维修,检查脱扣机构是否灵敏,定期测试绝缘电阻,阻值应不低于1.5兆欧,电子式漏电保护器不准用兆欧表测量相邻端子间的绝缘电阻。
15. 低压停电时,按规定办理停电手续,并会同申请停电人去现场检查、验电、挂地线或设遮拦,在开关的操作把上挂"禁止合闸,有人作业"的警示牌。在同一线路上有两组或以上人员同时工作时,必须分别办理停电手续,并在此路刀闸把上挂以数量相等的警示牌。
16. 工作完毕,作业人员检查、清理现场,待全部人员撤离现场,工作负责人填写工作终结并签字后交停电执行电工复查无误方可摘警示牌送电。遇有两组及以上人员作业时,必须在各组完全完工后,方可摘警示牌送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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