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承运商考核指标及处罚标准
一、承运商考核标准
二、各项考核标准的说明
、提货及时率:指承运商在接到我司发货电话或传真通知后,应严格按照我司所要求时间内到达我司所指定地点。计划通知正常情况在发货的前一天下午,特殊情况:长途计划:提前4小时通知;短途计划:提前2小时通知。
、车辆合格率:车辆为能够满足下列任何一项者,视为不合格:
车辆使用年限不得超过5年;
车辆应具备相应的车险:货险、车险、第三责任险;
车体、车厢必须干净,无异味;
高栏车辆应备有足够的雨布、绳索;
随车备有通讯工具。
、到货及时率:根据合同内对承运商要求到货时间为准。
、回单及时率:在规定对帐时间((前一月的28号至此月的5号)内将回执单
交与我司。
、回单完整率:回单上必须有收货单位公章、收货人签名、签收日期、实收数量,以上签收内容缺一不可。
、回单丢失率: 将客户签收完整的回单丢失;
、信息反馈及时和准确率:
车辆安排信息:作业指示单上车辆信息必须及时、准确;
车辆运行信息:车辆在途的运行状态或意外事故的等信息。
、客户投诉率:以客户书面投诉为依据。
、其它:
各承运商根据计划将车辆安排后,我司不再为车辆办理操作手续。
各承运商各自跟踪货物情况、车辆运行状态、处理意外情况。
备注:此考评标准在每月月底由我司人员对承运商进行考评,并排出名次。如果某一承运商连续两个月均未能达到上述各项的指标要求,我司有权取消其承运资格或责令其进行修整一个月,再行操作。若仍不能达标者,立即终止与该承运商的合同。
三、承运商的操作细则:
、乙方及其承运工具,驾驶员,必须具备合法运营资格,必须有齐备的国家政府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件及牌照。如提供虚假信息一经查实罚违约金500元证\照;
、承运方必须向我公司交付风向抵押金____万元或是通过保险公司进行货物保值直接受益人为我司;
、自承运方街道我司发货计划之时起,必须按照我司所要求的时间内派至我司指定的装货地点提货。另客户订单比较着急的(如山东省内要求当天到货者或是公司的特殊客户),承运方必须在我司要求时间内将车辆调派到位。超过规定时间1小时内到达提货地点的将扣罚承运方违约金50元/车次,超过规定时间1小时以上2小时以内者扣罚承运方违约金100元/车次,以此类推;我司要求当日必须完成的提货任务,承运方如果不能按期完成,我司将视为拒单,将扣罚承运方违约金500元/车次;在一个月内,承运方超过3次拒单,我司有权取消其承运资格,并由乙方承担所有违约责任;
、需到我司基地提货的,承运方必须在我司相关人员要求的时间内将提货车辆安排到位,如果因承运方车辆与其到达而造成工厂生产线中断或停产,将扣罚承运方违约金1000元/车次,一个月内如果出现两此类似情形,我司有权取消其承运资格,并由承运方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承运方所派车辆必须符合如下标准,不符合以下要求者我司有权拒绝相关人员或承运车辆,因此而产生的误时误工承运方必须承担违约责任,处罚办法按 照执行:
、所有承运车辆与驾驶员必须证照齐全,达到国家的相关规定;
、承运车辆必须性能良好,车厢内必须干净、干燥、无异味、平整而不能有明显的凸出物体,能适合我司的产品运输要求;
、所有承运车辆配备能够确保无漏、无晒、无失窃等防护工具,另承运车辆必须佩有能够随时保持联系的通讯工具;
、因承运方提供车辆不符合我司要求(车厢长度、宽度等)造成的零散货物的余留,视承运方违约,承运方须承担我司因此而产生的损失并处罚违约金500元/车次;
、装车时,承运方必须仔细清点货物的数量、型号与提货单是否相符。提货后出现的短少、被盗、被抢、破损、交通意外、交通违章等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运方负责赔偿;
、承运方必须将所承运货物按时、完整、准确的送打到我司所制定的目的地;如发生未经我司通知在指定地点以外的地方卸货,将是承运方违约,每车次处罚当车运费的3倍作为承运方的违约金并赔偿因此而引起的相应损失;我司视情节严重程度有权终止合同;
、从接到我司发运计划的那一刻开始计算时间,承运车辆必须严格按照我司所规定的到车时限内将货物送达指定地点;如属于主观因素造成的延误,承运方则应付违约责任,将扣罚承运方违约金200元/单.天;如因地震、泥石流、交通事故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延误,承运方必须在事发后的2小时内通知我司,但要出具有效的证明证实,如承运方不在规定的时间内通知我司造成损失有承运方负责;
3.10、发生异常情况,承运方人员要服从我司人员的要求进行处理,擅自处理异常情况造成不良后果的一切损失有承运方承担,将处罚500元/次;
1、货物整车走失或称逃货(也就是说,在无正当的理由的情况下,超过十天仍未能将我司货物送达指定地点且不知去向的,视为整车走失或逃货),我司可按照下达计划时的货值从承运方运费中扣除或对保险公司进行索赔;整车丢失后又被追回的,货物将由我司收回安排,其间产生的调价损失和货损由承运方承担;
2、对于我司要求整车运送的货物,承运方在未经我司同意的情况下不得擅自转换运载工具,一经发现扣罚承运方违约金500元/次;另零单货物,承运方在运输过程中绝不允许与有异味、易爆易燃品等化学物品或直接影响到产品质量的货物同车运输,一经发现将扣罚承运方违约金1000元/次,并承担因此而引起的一切损失;
3、承运方将货物送达交付完毕,必须取回有收获人签名、实收件数、收货日期并加盖收货单位公章的有效回单;
4、承运方必须每天9:00和17:00前两次想我司汇报车辆在途跟踪情况,途中承运司机不得关机,若24小时内无法与车辆取得联系,每次扣罚承运方违约金200元/次。承运方必须保证交付货物后的1小时之内将货物的签收情况反馈给我司,否则将扣罚50元/次;
5、承运司机在到达目的地前,应在工作日内(8:00—17:30)内提前2小时通知收货单位做好接车卸货的准备;
6、承运方必须保证有足够的运作车源,否则我司可自行安排车辆承运(运价由我司按照市场价格自行定夺),运费有承运方支付。
四、作业跟进:
根据实际运作情况,我司将针对操作发生的各种异常情况或运输中发生的不规范操作进行再次的修改和补充。完善考评制度与操作规范,促进与承运商之间的共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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