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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期糖尿病
妊娠期糖尿病分为“妊娠糖尿病”和“妊娠合并糖尿病”。
前者是女性孕前无糖尿病,通常在妊娠晚期(孕24-28周)出现血糖升高,随着分娩的结束,大多数人的血糖可逐渐恢复正常。
后者则是女性在怀孕前就患有糖尿病,怀孕后出现血糖明显波动,如果未加控制,产后高血糖将持续发展。
妊娠糖尿病的治疗
由于服降糖药可引起胎儿发育异常、新生儿低血糖症及乳酸酸中毒,妊娠期糖尿病孕妇原则上忌用服降糖药。
胰岛素不仅降糖作用可靠,且是大分子蛋白,不会通过胎盘对胎儿造成不良影响,也不会对孕妇内源性胰岛素的分泌造成远期影响。
胰岛素被认为是妊娠期控制糖代谢紊乱的最佳选择。
胰岛素的选择
用于孕妇的胰岛素主要包括短效、中效胰岛素,以及由两者按一定比例混合而成的预混胰岛素。
超短效胰岛素类似物已被证实对母婴是安全的,现已被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和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FDA)批准用于妊娠期糖尿病患者。
胰岛素应用证
1、只有5%的妊娠期糖尿病需用胰岛素治疗。
2、采用医学营养治疗后2周血糖仍达不到以下标准者(只要有
一项不达标者即需要用胰岛素治疗):
• 空腹血糖V 5.3mmol/L;
. 餐后 1h 血糖 V7.8mmol/L;
• 餐后 2h 血糖 V6.7mmol/L。
3、用医学营养治疗后血糖虽达到上述标准,但病人出现体重减轻者。
4、用医学营养治疗后虽达到上述标准,病人体重也不减轻,但出现酮症者。
胰岛素的治疗原则
1. 从小剂量起始,在无糖尿病急性并发症的前提下,多数患者起始剂量为:个单位/公斤体重/天。
2. 胰岛素用量分配为早餐前多于晚餐前,晚餐前多于午餐前。
3. 每次调整剂量的幅度为2-4个单位,距离血糖目标值越近,调整的幅度越小。
4. 剂量调整应依据总体血糖趋势,而不是单独某一次的血糖数值。
5. 剂量调整不要过于频繁,每次调整后应观察2-3天,以此判断疗效。
6. 哪一餐的餐后血糖最高,就优先调整哪一餐的餐前胰岛素用量。
胰岛素的剂量
通常在选择剂量时需要考虑患者的孕周、血糖水平、体重指数。
以下公式可供选择使用胰岛素剂量时的参考:
.早期妊娠0.1〜0.3 U/ (kg・d);
. 孕 24〜31 周 0.5〜0.8U/ (kg・d);
. 孕 32〜35 周 0.9 U/ (kg・d);
.孕 36〜40 周 1.0 U/ (kg・d)。
体重以理想体重计算,胰岛素剂量随妊娠月份增加而递增,但至妊娠后期,胰岛素需求量可能减少,特别在夜间,这可能与胎儿需要热量增加有关,而非胎盘功能减退。
胰岛素泵在妊娠糖尿病中的应用
近年来,较多使用胰岛素泵来治疗妊娠糖尿病,可以较好地控制血糖。
胰岛素泵的使用可以更易精确控制血糖,降低低血糖及酮症酸中毒的发生率,降低由糖尿病妊娠导致的新生儿先天畸形、代谢紊乱及病死率。
适用于妊娠合并糖尿病患者的强化治疗,尤其是血糖波动较大、难以用胰岛素多次皮下注射方法使血糖平稳的糖尿病患者。
另外,胰岛素泵价格较贵,有能力接受并愿意使用的患者相对较少。目前也没有依据表明用胰岛素泵治疗比多次皮下注射法能更好地改善妊娠糖尿病孕妇的预后。
总而言之,妊娠糖尿病患者的血糖管理不容小觑的,希望引起高度重视,避免走弯路,更重要的是一定要坚持规范应用胰岛素,保证特殊时期的安全过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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