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林权确认行政复议申请书样本 申请人:_县_乡人民政府 法定代表人:_,男,职务乡长 申请人:_县_乡_村民委员会 法定代表人:_,男,该村民委员会主任。 申请人:_县_乡_村三组 代表人:_,男,该组组长 申请人:_县_乡_村_组 代表人:_,男,该组组长 申请人:_县_乡_村_组 代表人:_,男,该组组长 申请人:_县_乡_村_组 代表人:_,男,该组组长 申请人:_县_乡_村八组 代表人:_,男,该组组长 申请人:_县_乡_村九组 代表人:_,男,该组组长 申请人:_县_乡_村_组 代表人:_,男,该组组长 被申请人:_县人民政府 法定代表人:_,男,职务县长。 第三人:_县_乡_村一组
2、代表人:_,男,该组组长 第三人:_县_乡_村二组 代表人:_,男,该组组长 第三人:_县_乡_村四组 代表人:_,男,该组组长 第三人:_县_乡_村十一组 代表人:_,男,该组组长 第三人:_县_乡_村十二组 代表人:_,男,该组组长 请求事项: 1、依法撤销_县人民政府于2022年8月2日作出的_府处2022_号_县人民政府行政处理决定书; 2、依法确认争议的“_林场”土地权属归属_县_乡_村民委员会全体村民集体所有。 事实与理由: _县_乡_村第1、2、4、11、12村民小组(下统称第三人)与_县_乡人民政府、_乡_村民委员会、_村第3、5、6、7、8、9、10村民小组(下统称申请人)争
3、议的“_林场”土地权属,_县人民政府(下称被申请人)于2022年8月2日作出黎府处20226号_县人民政府行政处理决定书(下称决定书),该决定书将争议的“_林场”土地权属划归第三人所有,并于2022年8月29日送达申请人。 申请人认为,决定书认定事实部分错误,其处理决定采信证据错误,适用法律错误,应依法予以撤销。 一、决定书采信争议山林土地权属依据错误,违反法律规定 1、被申请人“查明事实”,属自行编造。 被申请人在其决定书第5页倒数第5行至第6页第5行“查明事实”:申请人(指复议案第三人)提交的_年_月_日制定的乡规民约,是在林业“三定”期间_公社管委会经召开大队干部、生产队干部、党员和群众代表会议讨论通过的(有证人证言和时任_公社干部的调查笔录佐证)。因此,该乡规民约应作为处理本宗土地权属争议的有效证据。 此致 _人民法院 申请人:_ _年_月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