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车身广告出租合同
本租售合同〔“本合同〞〕由以下双方于年月日在签订。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地:
: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地:
:
依据我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和公平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租赁甲方产品等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产品名称及价值
甲方依据乙方必需求提供以下产品:
〔以下简称产品〕产品名称、规格及数量详见本合同的附件“产品简要说明及技术参数〞。产品价值人民币元〔大写〕。
第二条:租赁产品的使用范围及期限
1.乙方租赁甲方产品用于年月日在,作为该次活动宣扬使用。〔活动时间:年月日——年月日〕。
2.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乙方如必需续租,应在本合同期满前日内,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第三条:租赁产品的权属
1.租赁期限内,甲方拥有产品的所有权;
2.甲方拥有产品的技术解释权。
第四条:租赁价格及结算方式
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支付租金元。
第五条:确保金
1.乙方确认将确实履行本合同,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另行支付____元,作为履行本合同的确保金;
2.乙方可在缴纳确保金及租金后日内办理提货手续;
3.租赁期满,乙方应当将产品交还甲方,甲方检查产品完好后日内将确保金退还乙方。如产品非因甲方原因遭到损坏的,甲方可从确保金中扣除包括但不限于产品重置费、修理费、保养费、赔偿金等一切相关费用。
第六条:租赁产品的交货方式
1.产品采用乙方到甲方处自提方式交货,产品在甲方指定的地点〔上海〕向乙方〔或其代理人〕交货;
2.乙方如必需将产品运输至其他地点的,甲方可代办托运将产品运至甲方指定地点,运费由乙方承当。
第七条:产品风险承当
1.产品自乙方到指定地点提货之日起,所发生的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当;
2.产品如必需甲方代办托运的,产品毁损灭失的风险自甲方办理完毕托运手续后由乙方承当;
3.产品在交还甲方之前发生毁损灭失的,乙方应当马上通知甲方,并赔偿甲方包括但不限于产品的重置费、复原或修理费等一切费用。
第九条:租赁产品的安装与技术支持
1.甲方负责产品的安装与测试,以确保产品的正常运行;
2.甲方负责提供产品播放使用的产品及技术支持、活动期间现场技术维护人员;
3.乙方提供播放内容、现场供电、安全的存放场地、活动场地、相关协调人员;
4.乙方必需如实告知该次活动的功能及甲方技术支持的内容。否则,甲方视为只播放乙方视频文件,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当;
5.产品比例为,可播任何片源格式,但最好是格式,如有幻灯片播放,其字号至少要大于,其电源:,三箱四线,启动电流.
第十条:租赁产品的使用、保管和费用的承当
1.租赁期间,乙方应负责产品的日常修理、保养,使设备坚持优良状态,并承当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
2.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使用规则对产品进行使用、维护和保养,如乙方违反上述规则造成产品毁损的,由此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产品的重置费用、修理费用、差旅费及一切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当;
3.本合同期内,产品非因甲方原因造成甲方、乙方或第三方人身或财产损害的,由乙方承当赔偿责任;如甲方因此遭受损失的,有权向乙方要求赔偿;
4.本合同期内,乙方应当妥善保管该产品,产品非因甲方原因造成毁损灭失的,乙方应当马上通知甲方,并赔偿甲方包括但不限于产品的重置费、复原或修理费等一切费用。
第十一条:合同的解除与违约责任
1.甲方在本合同期内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承当违约责任:
‰滞纳金,但累计滞纳金总额不超过元;
〔2〕甲方所交付的产品品种、型号、规格不符合本合同及附件约定的,乙方有权拒收。乙方拒收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本合同期内,甲方未按本合同及附件的约定提供服务并造成乙方重大损失的,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但累计不能超过;
〔4〕甲方产品造成对任意第三方知识产权侵权的,因该等侵权引发的任何刑事、行政处罚和民事赔偿均应由甲方承当,且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元。
2.甲方在本合同期内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乙方可解除本合同,收回确保金: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交付产品,累计逾期超过日;
〔2〕因甲方交付的产品自身的质量问题〔仅指甲方自制的显示屏及相关配件,不包括外购车辆〕造成对第三人重大伤害的。
3.乙方在本合同期内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元:
〔1〕未通过甲方同意擅自在产品上添加设备和广告标识的;
〔2〕未通过甲方同意擅自对租赁产品进行改装或增设他物的;
〔3〕未通过甲方同意擅自覆盖、遮挡甲方产品标识的;
4.乙方在本合同期内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收回产品、没收确保金:
〔1〕因乙方使用该产品进行违法、违规经营的;
〔2〕未通过甲方同意擅自将本合同的权利义务转让他人的;
〔3〕未通过甲方同意擅自将产品转租、转卖他人或对产品设定任何形式担保物权的;
〔4〕未通过甲方同意,使用产品从事本合同第二条第一款约定以外的经营活动的,或在本合同第二条一款约定的区域外使用产品展开经营活动的。
5.乙方播放之内容造成对任意第三方知识产权侵权的,以及因该等侵权引发的任何刑事、行政处罚和民事赔偿均应由乙方自行承当。
第十二条:保密条款
1.甲乙双方对本合同及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所接触或获知的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均有保密义务,除非以下状况出现:
〔1〕有显然的证据证实该等信息属于公知信息;
〔2〕事先得到对方的书面授权;
〔3〕依据法律或任何相关法规规定,必需向甲乙双方各自专业顾问和政府或主管机关披露的。
2.该等保密义务在合同期限终止后仍然持续有效。任何一方因违反该义务,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如给守约方造成损失的,泄密方应当赔偿对方的相应损失。
第十三条:不可抗力
因自然灾害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不能执行,双方均不视为违约,也无须为此承当赔偿责任。但任何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同时提供不可抗力存在及其程度的证据〔即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地有关部门出具的证实〕,并采用一切必要措施终止或减轻不可抗力所造成的影响。由此产生的问题,双方协商共同解决。
第十四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发生任何纠纷,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其他
1.本合同及有关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
〔1〕附件一
〔2〕附件二
〔3〕附件三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地址:地址:
代表〔签字〕: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代表〔签字〕:
联系 :联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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