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会 计 管 理 制 度 基 础
一、会计账表的标准规范
(一)序时账
1. 总分类账科目日记表(代普通序时账)
(1)格式:
① 尺寸:长( 4mm)x 宽( 260mm)(注:长度可依科目多寡斟酌增减)。
② 印刷颜色:黑色。
(2)编制说明:
① 本表为表示每日会计事项变动情况的汇总表,代替序时账簿,并作为过入总分类账的 凭证。
② 每日根据出纳部门送返的现金收入及支出传票,连同当日转账传票,按科目分别汇总 记入本表的各栏。
③ 传票的总编号,应先将同科目归集后,再按科目排列次序编号。
④ 各种传票的起讫号数,应分别填入“编制本表根据”栏内。
⑤ 本表编制完成时,应由各有关人员签章,作为此后过入总分类账的依据。各科目过入 总分类账时,借方合计金额过入借方,贷方合计金额过入贷方。
2. 现金及银行存款日报表(代特种序时账)
(1)格式:
① 尺寸:长(350mm)x 宽(260mm)。
② 印刷颜色:黑色。
③ 联数:两联,第一联打字纸,第二联道林纸。
(2)编制说明:
① 本表为表示每日现金及银行存款变动情况的汇总表,并借以代替现金簿及银行存款明 细账以节省人力。
② 每日出纳部门根据当日现金及银行存款变动的收入、支出、现金转账传票,将“摘要”、 “行号”及“银行存款”、“现金”的金额逐笔填入各该栏,并于每日收支终了后结总,于次
日上午送交会计部门。
③ 每日若变动笔数不止一张篇幅时,可另张接续。但必须在右上角“共页第
页”填列相应数字。
④ 本表于编制完成后经各有关出纳及复核签章后,送交会计部门。经会计部门及负责人 签章后,交由指定人员填列传票号码,归集成册并归档,以替代现金及银行存款明细分类账。
3. 销货簿(特种序时账)
(1)格式:订本式。
(2) 尺寸:长(260mm)x 宽(190mm)。
(3 )编制说明:
① 凡有关销货收入的会计事项,均应逐日依照开立发票登录本簿。
② 有关“客户名称”、“品名”、“规格”、“单位”、“数量”、“单价”、“折扣”、“金额”等
均应详列于账上。
③ 本簿每月结总一次,结总时应分列“本月合计”、“本月累计”两行以加计。“本月合 计”数与总分类账的同期余额应相同。
(二)分类账
1. 总分类账
(1) 格式:订本式。
(2) 尺寸:长(260mm)x 宽(190mm)。
(3) 编制说明:
① 本账为一切会计事项汇总记录的簿记。
② 本账应依每一总分类账科目设立一户,各账户的排列应与会计科目次序相同。
③ 本账根据日记表登记。
④ 本账摘要栏记载“本月合计”、“过次页”、“承前页”、“结转下期”、“承接前期”等事 项外,不得记详细事由。
⑤ 本账各户,应视其实际需要于每笔登录余额,或仅于当月最后一笔登录后结算余额。
⑥ 本账各户借贷方列数,除应每月以“本月合计”结总外,凡有关损益科目有“本月合 计”之下的,应加列“本月累计”的总额。年初及年终月份的“上年度转入”及“转入下年 度”列数,不并入“本月合计”结算。
⑦ 本账于年终结账时,资产负债类各科目的余额转入下年度,损益各科目的结数,应结 转本年度损益账户。
2. 明细分类账(除另立特种账簿外的其他会计科目适用)
(1) 格式:订本式。
(2) 尺寸:长(260mm)x 宽(190mm)。
(3) 编制说明:
① 本账为一切会计事项明细记录的簿记。
② 本账应依每一总分类账科目设立一户,各账户的排列应与会计科目次序相同。
③ 本账根据会计记账凭证逐笔登录。
④ 本账摘要栏除记载“本月合计”、“过次页”、“承前页”、“结转下期”、“承接前期” 等事项外,不得记详细事由。
⑤ 本账各户,得视其实际需要于每笔登录余额,或仅于当月最后一笔登录后结算余额。
⑥ 本账各户借贷方列数,应每月以“本月合计”结总外,凡有关损益科目在“本月合计” 之下的应加列“本月累计”的总额。年初及年终月份的“上年度转入”及“转入下年度”列 数,不并入“本月合计,,结算。
⑦ 本账于年终结账时,资产负债类各科目的余额转入下年度,损益各科目的结数,应结 转本年度损益账户。
3. 应收、付账款明细分类账
(1) 格式:活页式。
(2) 尺寸:长(280mm)x 宽(210mm)。
(3 )编制说明:
① 本账系就应收、应付账款为明细分类登记的会计簿记。
② 本账系依“客户别”作分类记录,便于查阅。
③ 本账余额与统驭各该户的总分类科目同期余额应相符。
④ 本账根据记账凭证及有关原始凭证登记。
4. 固定资产登记卡(代资产明细分类账)
(1) 格式:活页式。
(2) 尺寸:长(260mm)x 宽(160mm)。
(3) 编制说明:
① 本账系就固定资产及其累计折旧为明细分类登记的簿记。
② 本账卡就固定资产名称及其不同规格分类,以一机一卡为原则使用。
③ 本账余额应与统驭各该户的总分类科目同期余额相符。
④ 本卡适用于机械设备、运输设备、机电性什项设备,新卡的填写由会计部门填制(房 屋及土地分别采用房屋登记卡及土地登记卡)。
⑤ 本卡编号由保管卡片的有关责任人自编。
⑥ 附属设备栏应填名称、规格及数量。
⑦ 折旧提列情况栏的填写:
a. 日期写开始提列的日期,以后各年度如无变更则填该年的元月一日。年中增减时, 另行填写变动提列的开始日期。
b. 本项提列数以会计年度为准,如期中有所变动时,可分填几行。
c .资产净值为资产价值余额减截止本期累计折旧后的余额。
5. 材料明细分类账
(1) 格式:订本式。
(2) 尺寸:长(260mm)x 宽(190mm)。
(3) 编制说明:
① 本账系就原物料的收、发、存为明细分类登记的会计簿记。
② 本账余额应与统驭各户的总分类科目余额相符。
③ 月底结点时,摘要栏以刻妥的印章“本月收料”、“本月领用”、“本月结存”等三项分 别结总汇计。
6. 费用明细分类账
(1) 格式:活页式。
(2) 尺寸:长(210mm)x 宽(280mm )或长(210mm)x 宽(560mm)。
(3) 编制说明:
本账系就制造费用、管理费用、推销费用为各部门专栏式明细、分类登记的会计簿记。
①有关的专栏可就各分公司或各期间的实际需要设定专栏登记。
② 根据记账凭证各栏原始凭证登录。
③ 本账余额应与统驭账户的总分类科目同期余额相符。
二、会计核算基础工作规定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外向型经济的发展,充分体现会计集息的可检验性,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会计科目的运用及账户的设置、按《会计管理制度》执行,不得任意更改或自 行设置。
第三条 凭证一般有记账凭证或收、付、转凭证,工业企业可采用收、付、转凭证,贸 易企业可采用记账凭证。
第四条 会计核算组织程序:采用记账凭证汇总表核算程序,记账凭证汇总表核算组织 程序图是:
1. 根据审核后的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
2. 根据记账凭证编制记账凭证汇总表。
3. 根据记账凭证汇总表登记总分类账。
4. 根据原始收、付款凭证登记现金日记账和银行日记账。
5. 根据记账凭证及所附的原始凭证登记各明细分类账。
6•月终,根据总分类账和各明细分类账编制会计报表。
记账凭证汇总表核算组织程序的特点是:先定期(5天或10天)将所有记账凭证汇总 编制成汇总表,然后再根据记账凭证汇总表登记总分类账。
记账凭证汇总表的编制方法是:根据一定时期的全部记账凭证,按照相同科目归类,定 期(5天或10天)汇总。每一会计科目的借方本期发生额和贷方本期发生额,填写在记账 凭证汇总表的相关栏内,以反映全部会计科目的借方本期发生额和贷方本期发生额。
第五条记账规则:
1. 记账须根据审核过的会计凭证。除按照会计核算要求,在进行转账时用记账员写的 转账说明做记账依据外,其他记账凭证都必须以合法的原始凭证为依据。没有合法的凭证, 不能登记账簿,且每张记账凭证必须由制单、复核、记账、会计主管分别签名,不得省略。
2. 登记账簿时用钢笔写(除了复写的以外,不得使用铅笔和圆珠笔)。
3. 记账凭证和账簿上的会计科目以及子、细目用全称,不得随意简化或使用代号。
4. 会计分录的科目对应关系,原则上一种经济事项分别或汇总编一套分录,不得将不 同内容的多种经济事项合并编制一套分录。
5. 明细账应随时登记,总账定期登记,一般不超过10天。
6. 每一笔账须记明日期、凭证号码和摘要,经济事项的摘要不能过分简略,以保证第 三者能看清楚。每笔账记完后,在记账凭证上划“* 9菁”号。
7. 记账的文字和数字应端正、清楚、严禁刮擦、挖补或涂改,不得跳行隔页。应将空 行或空页划斜红线注销。
8. 记账发生错误,用以下方法更正:
(1)记账前发现记账凭证有错误,应先更正或重制记账凭证。记账凭证或账簿上的数 字差错,应在错误的全部数字正中划红线,表示注销,并由经办人员加盖小图章后,将正确 的数字写在应记的栏或行内。
(2) 记账后发现记账凭证中会计科目、借贷方式或金额错误时,先用红字填制一套与 原用科目、借贷方向和金额相同的记账凭证,以冲销原来的记录,然后重新填制正确的记账 凭证,一并登记入账。如果会计科目和借贷方向正确,只是金额错误,也可另行填制记账凭 证,增加或冲减相差的金额。更正后应在摘要中注明原记账凭证的日期和号码,以及更正的 理由和依据。
(3) 报出会计报表后发现记账差错时,如不需要变更原来报表的,可以填制正确的记 账凭证,一并登记入账。如果会计科目和借贷方向正确,只是金额错误,也可另行填制记账 凭证,增加或冲减相差的金额。更正后应在摘要中注明原记账凭证的日期和号码,以及更正 的理由和依据。
9. 红字冲账除了用于更正的错误外,还可以用于下列事项:
(1) 经济业务完成后,发生退回或退出;
(2) 经济业务计算错误而发生多付或多收;
(3) 账户的借方或贷方发生额需要保持一个方向;
(4) 其他必须冲销原记数字的事项。
10. 各账户在一张账页记满后接记次页时,需要加计发生额的账户,应将加计的借贷发 生总额和结出的余额记在次页的第一行内,并在摘要栏注明“承前页”
11. 月、季、年度末,记完账后应办理结账,为了便于结转成本和编制会计报表,需要 发生额的账户,应分别结出月份、季度和年度发生额,在摘要栏注明“本月合计”、“本季合 计”和“本年合计”的字样,在月结、季结数字上端和下端均划单红线,在年结数字下端划 双红线。总结的数字本身均不得用红字书写。发生笔数不多的账户,也可不结总。不需要加 计发生额的账户,应随时结出余额,并在月份、季度余额下端划单红线,在年度余额下端划 双红线。
12. 编制会计报表前,必须把总账和明细账记载齐全,试算平衡,每个科目的明细账各 账户的数额相加总和同该科目的总账数额核对相符。不准先出报表,后补记账簿。
13. 年度更换新账时,需要结转新年度的余额,可直接过到新账各该账户的第一行,并 在摘要栏内注明“上年结转”字样。必要时,详细注明余额组成内容,在旧账的最后一行数 字下面注明“结转下年”字样。结转以后的空白行格包括不结转余额的账户,划一条余线注 销或盖戳注销。
第六条结账、对账:
1. 结账是结算各种账簿记录,它是在一定时期内所发生的经济业务全部登记入账的基 础上进行的,具体内容如下:
(1) 在结账时,首先应将本期内所发生的经济业务记入有关账簿。
(2) 本期内所有的转账业务,应编成记账凭证记入有关账簿,以调整账簿记录。如待 摊、预提费用应按规定标准予以摊销提取。
(3) 在全部业务登记入账的基础上,应结算所有的账簿,具体方法参见“记账规则” 的第11点。
2. 对账是为了保证账证相符,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具体内容如下:
(1) 账证核对:是指各种账簿(总账、明细分类账以及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等)的 记录与会计凭证(记账凭证及其所附的原始凭证)的核对,这种核对主要是在日常编制凭证 和记账过程中进行。月终如果发现账账不符,就应回过头来对账簿记录与会计凭证进行核对, 以保证账证相符。
(2) 账账核对每月一次,主要是总分类账各账户期末余额与各明细分类账账面余额相 核对,现金、银行存款二级账与出纳的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相核对,会计部门各种财产物 资明细类账期末余额与财产物资管理部门和使用部门的保管账相核对等。
(3) 账实核对分两类:第一类现金日记账账面余额与现金实际库存数额相核对,银行 存款日记账账面余额与开户银行对账单相核对,要求每月核对一次;第二类各种财产物资明 细分类账账面余额与财产物资实有数额相核对,各种往来账款明细账账面余额与有关债权债 务单位的账目核对等,要求每季核对一次。
三、各部门月绩分析细则
1. 为使本公司各级员工明了计划和已执行业务的成效,借以激励各级人员致力达成年 度盈余目标,特制定此细则。
2. 日常收支资料的整理与提供。
(1) 各部门每日发生收支传票或原始凭证必须根据权限的规定批准,经办人填妥分析 表再依规定流程办毕有关手续,送回财务部登账,否则若与财务部的付款分析发生不相符时, 增加复查的麻烦。当月各部核准的传票单据等财务必于当月登账,不可跨月。
(2) 各部门每10天应将收支累计和计划比较,以便追踪未达到目标者,以求改进。
3•月终收支资料的整理与提供。
(1) 当月的支付凭证如收据,统一发票等,应于次月3日前办妥各项手续转财务部, 如过期者概不受理。
(2) 每月5日前各部门根据上月份的分析表计算出各部上月盈亏,根据分析表背面的 公式计算并填写在该表上,送稽核室或总经理核阅。
4. 月绩分析表的填写
(1) 目标额:系根据年度计划表填写,并考虑收支平衡,勿忘受高利息影响而可能使 赚钱变为亏本。
(2) 未完工累计:各部门所承包工程未完工部分累计(将上月底止未完工累计总额 + 本月当日累计订货)。
(3) 产值:产值即完工额(生产额),产值的计算必与实际售价相符。
(4) 销货:当月所开发票金额的累计。
(5) 收款:当月实际收回款额的累计。
(6) 赊欠累计:将上月底止的赊欠累计总额+本月当日的累计销货额-本月当日 累计收款额。
(7) 库存原物料:将上月底库存原物料+当月购入之原物料-(当月产值x成本率)。
(8) 小计:当月目标x 1/3
合计:当月目标 x 2/3
总计:当月目标1〜10日合计,1〜20日合计,1〜30(31日)合计。
(9)与目标比较:所订目标与实际比较,达到目标时用蓝笔,否则用红笔填写,并算 出达成率。
各项支出的原始单据、凭证,必须经权限规定批准,方可填写在分析表内,临时周转金、 押标金、暂借款等勿填入。
5. 本表每月填妥后呈阅,必要时由各部门主管与副总经理、总经理、共同研究改进。
6. 每月可参考此表分析各部盈亏。
四、部门有关明细账分记办法细则
第一条为避免同类工作重复,及时有效控制收支,节省人力,特制定此办法。
第二条 各部门原已立账或有类似统计表的记载且较具功能及时效者,统由各部门自行 控制设账,管理部不再另设明细账,而以总账统驭。
第三条 上述明细账暂以应收账款(营建部门含预收定金)周转金等项试行,俟实行后, 再行检讨或增减。
第四条 各部明细账至少每月与管理部核对一次,如有不符合,部门当会同管理部追查 原因并更正。
第五条 有关的账册原则上一律使用统一格式,由管理部提供,仅划分工程部门与营业 部门,但在不增加人力、物力及从业人员的困扰的前提下,亦可就原有而习惯的账册代用(如 工程部门的营业登记簿即可代替应收账款明细账)。
第六条 每月底各部门应提供管理部应收账款及周转金余额明细表以资核对及备查。
第七条 应收账款(营业部门含预收定金)除必须写明统一发票号码外,如超过三个月、 半年、一年以上者其明细分别以“△,,、“*,,、“淤,,等红色符号表示。
第八条 周转金明细表除写明经手人支款性质外,尚需写明何时还款或冲转日期(如无 把握亦必需预估)。管理部负责催办,周转金之的用,应尽量避免或减少,否则徒增利息负 提(例如某部支用10万元按月息1. 5%计算一年即需负担180元的利息),但长期性的 周转金如工地及各部门的备用金除外。
第九条 有关客户查询或对账由各部门各自处理,但遇官方或会计师查账时,管理部当 会同部门经办人员就有关资料备询并提示。
第十条本办法细则如有未尽事宜随时呈请修正。
第十一条本办法经经理级会议通过并呈总经理核准后实施,修改时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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