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考勤管理,统一请假程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用于全体员工。
第三条本制度自 年 月 日起开始执行。
第二章请假程序
第四条员工填写请假卡,注明请假种类、假期、时间、事由、交接事项, 交各级领导审批。
第五条较长假期须交接手头工作,确保工作连续性。
第六条超假期应及时通告请示有关领导审批。
第七条假期满回单位销假,并交接工作。
第三章请假规定
第八条事先无法办理请假手续,须以电话向主管报知,并于事后补办手续; 否则以旷工论处。
第九条未办手续擅自离开岗位,或假期届满仍未销假、续假者,均以旷工 论处,无故缺勤(即旷工)者将扣除3倍数额的日全薪。
第十条如因私人原因请假,应优先使用个人工休或年假,其不够部分再行 办理请假。
第十一条员工请假假期连续在5天或5天以下的,期间的公休日或法定假 日均不计算在内。员工请假假期连续在5天以上的,期间公休日或法定假日均计 算在内。
第十二条病、事假最少以1小时为计算单位,年休假、特别假和公假以4 小时(半天)为计算单位。员工的病、事假不得以加班抵充。
第十三条员工1年内病、事假累计超过1个月,不享受当年年假;凡安排 疗养或休养的员工,其天数不足年假时,可以补足;凡脱产、半脱产学习的员工, 不享受当年年假。
第四章附则
各类假期请假应填写的单据及应附的相关证明如下:
假期类别
填写单据
应附的相关证明
备注
病假
请假卡
1、医院病历证明原件;2、病 历卡或住院证明原件
外地诊治应获得市7区级 医院的证明
事假
请假卡_
事假超过三天应附相关说明
年休假
请假卡_
特别假期
婚假
请假卡
政府相关部门核发的结婚证 明
丧假
请假卡
政府相关部门核发的证明文
k牛1
可于事后一个月内补交
产假/护理假
请假卡
准生证和政府相关部门核发 的临产有效证明
临产证明可于事后一个 月内补交
公假
工伤假
请假卡二
[1.医院诊断证明;2、工伤报
紧急情况可于事后补交
1告书
计划生育假
请假卡
医院证明或政府相关部门核 发的相关证明
其它公假
请假卡_
做府部门核发的有效证明—
一、病假
员工因普通伤病、疾病或生理原因需治疗或休息时须依照下列规定申请普通 伤病假(以下称病假)。
1、员工申请病假必须提供就诊医院的病历证明。
2、员工请病假(除住院或大病之外),原则上不超过3天,超过3天需继 续清病假者应另行办理请假手续,否则超假部分按事假处理。
3、病假薪资扣额:病假1个月以内:本薪:30X请假天数;连续病假1个 月以上:全薪4-30X请假天数。
4、员工连续病假一个月以上,其复工时须持有医院出具的健康证明方可上 岗,员工一个月内病假超过10天,可根据员工的健康状况调整其工作岗位。
5、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进行治疗时,可按国家规定给予医 疗期,医疗期内享受相应的病假工资。
6、根据《劳动法》有关规定,员工病假达3个月或更长的时间乂重新恢复 工作,该员工需要乂一次经历试用期,该试用期长短根据该员工病假长短而定。
7、无病请病假,弄虚作假,伪造病历及相关证明请病假者,其病假按旷工 处理。
二、事假
员工因私事需离开工作岗位时须依照下列规定申请事假。
1、事假前应填写“员工请假卡”并经所属部门主管核准。
2、员工申请事假时,核准主管可根据事假情形或期限要求员工提供相关说 明。
3、工作时间内因私事外出未填写请假卡或未经核准而自行离开岗位,将视 为旷工。
4、事假扣薪计算方式为:当月全薪+当月日历数X事假天数。
三、年休假
在本单位连续服务满一年期限者,方可享受年休假。
1、员工在职满一年后享有6天(即6个工作日)年假,以后每多服务一年 递增一天,但最多不超过15天。
2、年休假申请规定:员工应提前一周提出申请,经准假的员工应在休假前 做好工作交接后方可休假;休婚假的前后一个月内不得申请年休假。
3、年休假核算方式:年度休假以12月31日为结算日;凡年度在职未满一 年者其休假天数核算方式为:6天X服务天数+ 365天=年度休假天数;年度 休假天数以天为计算单位,超过0.5天计为一天,不足0.5天不计。
4、年休假原则上应连续休假,特殊情况下员工可申请分段休假但不得逾年 且每次休假时间需在一天以上。
5、年休假期间薪资照发。
6、年休假未休或未休足日者,作自动放弃处理,不发放薪资作为补偿。但 员工因生产任务紧张或配合工作需要当年不能休假者,可参照休假天数本薪的 1%发放。
7、员工休假期间,如单位有紧急要务可随时要求员工销假上班。员工可保 留其假期另行申请未休完的年休假或改领未休完年休假的本薪。
四、特别假期
(一)婚假
凡达到法定年龄结婚的员工可申请婚假。
1、婚假给假标准: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 受3天婚假;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 3天法定婚假);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2、婚假期间薪资照发。
3、员工结婚当时因故未休婚假者,可于结婚之后一个月内申请婚假但不得 分段申请。
4、员工婚假必须提前15天提出申请,以便工作的交接与安排.婚假不得与 年休假合并休假。
(二)丧假
1、丧假给假标准:员工的父母、子女、配偶、岳父母或公婆(配偶是独生 子女)死亡时可申请丧假3天;员工的岳父母或公婆(配偶是非独生子女)、祖 父母或外祖父母或直系亲兄弟姐妹死亡时,可申请丧假1天。
2、丧假期间薪资照发。
3、申请丧假应于事后一个月内提交政府相关部门核发的证明文件。
(三)产假
凡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在职满一年的己婚女员工可申请产假。
1、产假给假标准:法定正常产假为90天,难产,增加产假15天,若系多 胞胎生育,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流产产假以4个月划界,不满4 个月流产的,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15至30天的产假,满4个月以上流产 的,产假为42天。
2、产假期间薪资照发。
3、女员工产假必须提前30天提出申请,以便工作的交接与安排。
(四)护理假
凡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己婚男性员工,其配偶生育时凭准生证和配 偶临产有效证明,可申请男方计划生育护理假。
1、男员工可享受男方计划生育护理假1天。
2、护理假期间薪资照发。
3、男员工计划生育护理假必须在配偶产后第一个月内休完。
五、公假
(一)工伤假
员工因职业灾害或执行公务而受伤致残或疾病,经指定医院证明和有关部门 鉴定确诊后,其治疗和休养的时间给予工伤病假(简称工伤假)。
1、员工申请工伤假应有市/区级医院诊断证明连同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工伤 报告书。紧急情况可于事后补交。
2、员工工伤医疗终结时,应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其劳动能力丧失程度并
依照政府有关部门规定执行。
3、工伤假期间薪资照发(依照过去平均12个月薪资计算)。
4、时间认定:在工作时间及上班前1小时内、下班后1小时内因公受伤皆 视为工伤时间。
(二)计划生育假
员工响应国家计划生育进行绝育、节育、避孕或人流时,根据国家规定给予 计划生育假(假期为3—7天)。
(三)其他公假:依照政府法令应休公假的员工可凭有效证件申请其他公假。 其他公假期间,薪资照发。
附件
员工请假卡
请假种类
假期
时间
请假原因
交接事项
核准人:
年 月曰
审请人:
年 月曰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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