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简易房屋买卖合同样板 出卖人(以下略称甲方):_ 身份证号:_ 联系 :_ 买受人(以下略称乙方):_ 身份证号:_ 联系 :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约。 第一条 甲方志愿将其房屋_(以下简称该房屋)给乙方,乙方也已充分了解该房屋具体状况,并志愿购买该房屋。现该房屋具体状况如下: (一)该房屋座落于_,该房屋建筑面积_平方米(含公摊)为_平方米,储藏室_平方米,一共 02.56平方米。该房屋的用途为民用住宅,属砖混结构结构,建筑层数地上6层,地下一层架空层。 (二)该房屋的建筑面积以_所出具的建筑面积为准。 (
2、三)该房屋出售后一年后正式办理建设单位出具的购房合同,此房屋没有房产证。 第二条 计价方式与价款。总金额(人民币)_整(¥:_)。 第三条 付款时间及方式乙方应于本合约发生效力之日起7日内将该购房合约范本房屋全部价款给付甲方。具体付款方式为:现金或转账。 第四条 甲方承诺在建设方承诺的交房日期当天将房屋交给乙方。 第五条 乙方未按本合约的约定支付房价款的,按以下约定承当违约责任: 如在规定的期限内未交清房款甲方有权解除本合约,将已收房价款一次性无息退还乙方,所收定金不予退还;甲方保留要求乙方支付总房价款百分之五的违约金。 第六条 出卖人确保销售的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因出卖人原因,造成该房屋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出卖人承当全部责任。 第七条 本合约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订立增补条款或增补和谈。增补条款或增补和谈和本合约的附件均为本合约不成分割的部分。 第八条 本合约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发生效力。 第九条 因本合约或与本合约有关的不管什么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处理_市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或依法由群众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条 本合约一式_份。此中甲方乙方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公章):_乙方(公章):_ 法定代表人(签字):_ 法定代表人(签字):_ _年_月_日 _年_月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