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幼儿园家长委员会制度章程
为充分发挥家庭教育的作用,及时改进和完善幼儿园的各项工作,协调家庭教育与幼儿园教育的和谐发展,促使家园双方密切联系,形成教育合力,为孩子今后发展奠定坚实基础,特成立幼儿园家长委员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幼儿园家长委员会(以下简称家委会)是由各班家长代表组成的群众组织。家委会在幼儿园园长的指导下开展工作。
第二条:家委会由园长、副园长、保健医生、炊事班长及家长代表组成,设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各一名,家委会会长由园长担任。
第三条:家委会主要任务:帮助家长了解幼儿园的工作计划和要求,协助幼儿园工作,及时反映家长对幼儿园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协助幼儿园组织和交流家庭教育经验。
第四条:家委会具体工作:
1. 协助幼儿园顺利完成保教任务。
2. 参与教学管理的重大问题。
3. 主题提高全体家长的家教水平,并与教师配合,共同提高对幼儿的保教之路。
4. 听取、联系和反映全园家长所关注的问题,把有关的信息进行归纳、分析,把急需解决的意见、建议提供给园领导或教师,促进幼儿园各项工作的改进与提高。
5. 热情为全体家长服务。
第二章机构组成及其职责
一、指导思想:
配合幼儿园的规划目标,逐步改进、完善家长工作,努力探索家长工作新路,从多角度教育转变家长观念,提高家长素质,使家长在培养孩子的观念上与幼儿园达成共识,形成教育合力,从而促进幼儿的健康成长。
二、各级家委会组织机构
园级:每班推选两位家长参加,设一正二副主任,在一般情况下,正主任由大班家长担任(因为已有两年的工作经验),小中级部各有一位家长担任副主任。
级部级:由本级部各个班2个家长(即园级家委会委员)组成,由担任园级家委会的一位主任牵头召集会议。级部家委会发挥承上启下的作用,以组织本级部的活动为主。
班级:可由各班自行决定由多少人组成(建议每班6人左右),班级家委会以组织班级活动和小组活动为主,同时要积极支持和配合园级、级部级家委会工作。
三、家委会工作职责:
家委会应积极参与幼儿园民主管理,促进幼儿园保教质量的提高,在提高家庭教育水平和家长自身建设上发挥作用。
I. 定期听取幼儿园园长对幼儿园工作计划、总结、工作情况的介绍。
2. 参与幼儿园的民主管理,了解幼儿园的办学情况。对幼儿园的工作提出诚恳的、建设性的意见
3. 广泛听取家长对保教工作、幼儿伙食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并及时反馈给幼儿园领导或有关教师,并代表幼儿园及教师做好正向的沟通与协调工作。
4. 大力支持幼儿园工作,参与幼儿园重大活动策划,提供挖掘周边资源,参加或主持幼儿园的大型活动,如“六一”庆祝活动等。对幼儿园开展的重大教育、教学活动提供可能的帮助,做好幼儿园与家长的协调工作。
5. 力所能及地为改善幼儿园办园条件出谋划策,提供条件。
6. 组织家长到幼儿园观看半日活动。
7. 参加或召开家长会、家长代表会、协助幼儿园举办家长学校或进行家庭教育讲座。
8. 配合幼儿园用正确的教育思想、方法去影响家长、影响社会,使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与幼儿园教育相一致。
9. 组织交流和推广家庭教育先进经验,向家长宣传教育政策,帮助家长端正教育观念,宣传家庭教育的重要性、目的性,帮助家长树立科学育儿的观念。
10. 组织专题学习讨论,宣传幼儿园教学成果,对家长在家庭教育中带有共性的问题开展研究,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II. 开展评优家长活动,督促家长履行家长职责,提高自身素质,为孩子作出榜样,为全体家长做出榜样。
家委会是家长与幼儿园间的桥梁和纽带,充分发挥家委会的职能作用,促进幼儿园与家庭、社会的密切联系,使幼儿园的保教工作取得良好的整体效应。
第三章家委会制度
为提高幼儿教育的整体效能,促进幼儿全面发展,促进幼儿园、家庭、社会教育的一体化,使家长工作做到规范化、系统化,特制订以下家委会工作
1. 家委会成员由关心孩子成长、热心于教育、热情支持幼儿园工作的在园幼儿家长组成。
2. 园级家委会的组成成员在班级家委会成员中产生,由幼儿园领导小组审定。
3. 家委会设主任一名,副主任两名。
4. 园级家委会成员分别设立三大组,即教育组、保育组和宣传组,按需来源参与幼儿园相关领域的工作,出谋划策,提供合力建议。
教育组家长主要负责幼儿园教育,保育组家长主要负责幼儿园保育方面的工作(环境、安全),宣传组主要负责幼儿园宣传工作。
5. 家委会每学期组织活动两到三次,如节日活动、春游、秋游等。
6. 家委会成员每月1 2次来园参与幼儿园相关领域的工作,出谋划策,提供合理建议。
7. 家委会成员应及时参加家委会会议,并积极发言,提出意见和建议。
8. 家委会成员应充分发挥家长代表的“桥梁”作用,家园互通信息、交换看法、处理矛盾、融洽关系、达成共识。
9. 家委会成员每学期参加至少两次会议,交流幼儿园的学习、活动情况,集思广益,博采众长,并将所了解到的新信息、新观念及时带到有关部门或班级中去。
第四章家委会成员的权利与义务
一、权利:
1. 有对幼儿园保育及教育教学情况、幼儿园管理工作、幼儿园发展规划及其他有关情况的了解权。
2. 幼儿对幼儿园各项设施的视察权。
3. 幼儿对幼儿园各项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权。
4. 有建议召开家长会和提出议案权。
5. 有收集有关情况、部署研究和组织开展工作权。
二、义务:
1. 宣传幼儿园的办学方向和策略。
2. 关心支持幼儿园的发展,协助幼儿园提高幼儿园教学质量和做好幼儿园的德育工作。
3. 带头参加各种会议和学习活动,受幼儿园委托通知有关人员参加幼儿园组织的活动。
4. 发挥幼儿园与家长之间、幼儿园与社区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接受幼儿园家长的咨询和有关幼儿园工作的委托。
5. 积极协助幼儿园办理幼儿园自身难以解决,而家长又有优势可以发挥特殊作用的有关问题。
第五章附则
1. 本章程自家委会会议通过之日起执行。
2. 本章程本章程可视情况由家委会会议进行修补补充。
3. 本章程的解释权在家委会。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