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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离校就业协议书
为给毕业生创造优良的就业机会,依据用人单位要求,在毕业班同学(以下简称:同学)本人申请下,经家长同意,学校研究决定,就同学离校参加用人单位实习、施行等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学校同意同学依据自身就业必需求,离校参加就业实习、施行工作。
二、学校有权在同学毕业之前对其与学习有关事项进行监督和管理。
三、同学在离校参加就业实习、施行前,必需出具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劳作合同或就业证实)等材料,方可申请离校。
四、同学必需按学院离校程序办理完相应手续,方可离校;
五、同学离校后,在校外的工作、生活、安全确保、意外事故等责任均由同学本人承当;
六、同学离校就业实习、施行期间,应服从学院和用人单位的双重管理,依据系部要求完成相关课程的考试、毕业制定、答辩等教学环节;定期向班主任汇报个人状况,坚持个人、家庭、班主任、系部通讯联系的畅通;如不能按时完成系部规定的各项毕业生工作,影响毕业证书发放,责任自负。
七、同学前往就业单位费用自理。须按照与用人单位签署的协议按期履行就业实习、施行任务,遵守用人单位的相关规章制度,假设因同学个人原因违约返校,必需持就业单位证实(如解约函等证实材料),在所在系部办理返校手续,安排住宿。未办理返校手续者,学校将按规定不予办理公寓住宿手续及就业推举工作;
八、同学确保提交证实和所有签字的真实性,假设因伪造或找人代签产生遗留问题由同学自行负责。
注:1、所有同学须签订此协议书后,方可离校,并凭此协议书办理相关毕业手续。
2、协议经同学本人签字,系部审核盖章后方为有效,自签字之日起至毕业前有效。
3、本协议一式二份,系部和同学本人各储存一份。
就业单位名称:就业单位联系 :
同学号:同学电子邮箱:
同学 :同学家长 :
专业:班级学号:
同学本人签字:同学家长签字:
班主任 财务处
图书馆 公寓管理科:
系部审核(盖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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