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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薪酬福利管理规定
员工薪酬福利管理规定
1 目的和适用范围
为使公司员工的薪酬福利管理有所依据,落实按劳分配、多劳多得的分配原则,遵照国家有关劳作人事管理政策和公司相关管理制度,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本管理规定适用于公司总经理〔含〕以下全体员工。
2 薪酬管理的基本前提
2.1 保持按劳分配的分配原则
按劳分配原则下的“以岗定薪〞、“以责定薪〞是确定员工薪酬水平的基本指导思想。
在某些特别状况下〔仅限于高管级员工〕也可适当合计“按必须分配〞和“以人定薪〞的分配原则。
2.2 薪酬管理体系的基本构成
2.2.1 薪酬体系构成
薪酬体系由用以补偿员工工作付出的所有项目构成,包括工资、奖金、补贴和福利共计四项。
所有员工薪酬福利项目的总额定义为公司的直接人事费用。
关于薪酬体系的具体说明详见本管理规定第4条。
2.2.2 员工职级系统
公司所有岗位对应的职务等级参见下表所列,对表中未能列出的
工作岗位对比 相关岗位确定职级:
2.2.3 绩效考核管理
员工薪酬体系中部分项目确实定必须以绩效考核的结果为依据,具体操作办法详见本管理规定第5条。
2.3 影响薪酬水平的因素
确定员工薪酬水平常,依据其重要性程度,应综合合计以下因素的影响:
2.3.1 当地消费物价指数
2.3.2 有竞争力的行业平均收入水平
2.3.3 公司的盈利能力
2.3.4 公司内部平衡因素
2.4 全员目标年薪制
公司执行全员目标年薪制的薪酬管理办法〔不含业务系列员工〕,即所有员工入职时依据其工作岗位和相应职级确定其标准年薪水平,
同时依据其岗位使命确定绩效考核指标〔KPI〕和每月应发工资标准以及年终奖金的发放基数,年底依据绩效考核成绩确定年终奖金的发放标准。
2.5 员工薪酬水平概算
各职级员工年度薪酬水平概算如下表:〔金额单位:元〕
图2.5 各职级员工年薪范围概算示意图
3 制定和调整薪酬管理体系的原则
3.1 员工薪酬总额的增长幅度不宜超过公司经济效益的增长幅度,员工平均实际收入的增长幅度不宜超过公司劳作生产率的增长幅度。3.2 以员工德、能、勤、绩等指标综合考核员工薪酬水平,适当向经营风险大、责任重大、技术含量高和有定量工作指标的岗位倾斜。3.3 构造适当的薪酬档次落差,建立有利于提升员工工作积极性的激励机制。
4 薪酬体系构成
员工薪酬体系包括以下四个基本项目:工资、奖金、补贴和福利,即:薪酬=工资+ 奖金+ 补贴+ 福利。各个项目在全部薪酬福利总额中所占比例以下表为参照指导依据:
4.1 工资〔标准工资〕
工资〔标准工资〕是指员工因完成例行工作内容而获得的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和岗位〔绩效〕工资两项,即:
标准工资=基本工资+ 岗位工资
4.1.1 基本工资
基本工资是公司支付给员工用于基本生活保证的工作报酬。公司全体员工的基本工资水平依据下表规定办理:〔金额单位:元〕
4.1.2 岗位工资
岗位工资是依不同的职级和档次标准对基本工资进行的补充。公司全体员工的岗位工资水平依据下表规定:〔金额单位:元〕
4.2 奖金
奖金是指员工因取得可明确计量的工作业绩或超额、超质完成工作或因公司整体绩效超过预期目标而获得的货币性奖励,包括项目奖金〔提成〕、年终奖金、年终分红和专项奖金四项。
4.2.1 项目奖金〔提成〕
业务系列员工在相关业务项目上取得可明确计量的业绩〔销售收入或毛利润〕时,可获颁项目奖金。
业务项目分为个人项目、团队项目和公司项目三种。业务系列经理级〔含〕以上员工不享个人项目奖金。具体操作办法详见《业务系列员工项目奖金管理规定》。
4.2.2 年终奖金
员工入职时依据其不同岗位系列和职级水平确定标准年终奖金。年终依据员工的绩效考核成绩和公司的经营业绩确定来确定员工的年终奖金标准。
业务系列员工不享年终奖金。
4.2.3 年终分红
公司当年实际完成的净利润比计划指标超出20%时,应以不低于超出部分10%的总额进行年终分红。
年终分红的具体标准和操作办法由董事会负责制定。
4.2.4 专项奖金
员工于某些专项工作方面取得特别成绩,或有维护公司形象、利益之重大行为且足为他人楷模者,可获颁专项奖金。
专项奖金的颁发由人力资源部负责提名,具体标准由总经理负责审定。
4.3 补贴
补贴是指以货币形式〔按月〕发放给员工的各类定额补助,用以补偿员工以工作为目的的有关支出,它一般不因工作绩效完成的好坏而变化。我司员工补贴项目包括学历补贴、工〔司〕龄补贴、住房补贴、资格补贴、交通补贴、误餐补贴、通讯补贴、取暖补贴和综合补贴共计九项。
4.3.1 学历补贴
公司全体员工的学历补贴规定如下:〔金额单位:元/月〕
业务系列助理〔A〕级员工不享学历补贴。
学历补贴随工资按月发放。
4.3.2 司龄补贴
公司全体员工不分职级、岗位,司龄每满一年,司龄补贴统一规定为每月50元,于满年次月随工资按月发放。司龄计算自员工报到入职之日起,满年累加,不设上限。
4.3.3 异地工作住房补贴
公司推行人员本土化的人力资源政策。关于受公司指派在异地〔距居住地50公里以上〕参加工作的员工,公司给予异地工作住房补贴,具体标准如下表:〔单位:元/月〕
4.3.4 冬季取暖补贴
关于获颁异地工作住房补贴的员工,工作期间包涵一、二、十一、十二月份的,每月可获颁80元的冬季取暖补贴。
4.3.5 资格补贴
资格补贴是指公司关于取得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证书和相关任职资格认证证书或从事某一专业领域工作有丰富经验的员工给予的
专项补贴,但获颁资格补贴的员工须以从事相关专业工作为准。
其中,专业技术资格〔职称〕的认定以国家各部委颁发的证书为准,补贴标准如下表:〔金额单位:元/月〕
关于取得相关任职资格认证的员工,公司给予0-500元的资格补贴。
关于从事某一专业领域工作有丰富经验的员工,公司给予0-500元的资格补贴。
以上三类资格补贴可以累加计算。
业务系列助理〔A〕级员工不享资格补贴。
资格补贴随工资按月发放。
4.3.6 交通补贴
员工交通补贴标准如下表:〔金额单位:元/月〕
获配代步车的员工不享交通补贴。
获颁交通补贴的员工原则上不再报销乘坐出租车的费用。
交通补贴随工资按月发放。
4.3.7 误餐补贴
公司全体员工不分职级、岗位,误餐补贴统一规定为每人每月
100元,随工资按月发放。
4.3.8 通讯补贴
员工通讯补贴标准如下表:〔金额单位:元/月〕
获颁通讯补贴的员工不再报销相关通讯费用。
业务系列员工必须报销通讯费用的,超出通讯补贴标准的部分应在其个人的项目奖金中予以扣除。
驾驶员每月可获50元通讯补贴。
通讯补贴随工资按月发放。
4.3.9 综合补贴
为充分激励员工工作积极性,公司可于必要时以每月0-500元的标准向部分表现优异的员工颁发综合补贴。
综合补贴的发放标准和范围由总经理负责核定。
综合补贴随工资按月发放。
4.4 福利
福利是指公司为保证员工工作及生活质量的继续稳定提升并对其提升工作积极性进行激励而提供的各种带有奖励性质或依法给付的非货币性补偿,一般包括社会统筹保险、补充性保险、身体健康检查、聚会〔尾牙〕、培训和旅游奖励共六项。
员工福利的发放原则上不分职级与岗位,全员执行统一标准。
公司员工年度福利标准概算为:3320元/人年。
4.4.1 社会统筹保险
公司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员工办理社会统筹保险,缴纳相关费用并代扣代缴应由员工本人承当的费用。
员工将个人人事档案调入公司统一管理后,方可办理社会统筹保险手续。关于非初次参保的员工,则务必将原社保资料一并调入后,方可办理续保手续。
员工社会统筹保险的缴费基数以标准工资计。按当地政府有关规定,员工社保缴费基数不够规定缴费水平下限的,按缴费水平下限执行;员工社保缴费基数超过规定缴费水平上限的,按缴费水平上限执行。
4.4.2 补充性保险
公司视经营业绩状况,于适当时为员工购买〔办理〕补充性保险,包括企业年金、人寿、意外伤害、重大疾病、家庭财产等项商业保险项目。
补充性保险的办理由人力资源部负责提议,具体办法经公司总经理审定后执行。
4.4.3 身体健康检查
为使员工保持优良的健康状况,预防重大疾病的发生,公司每年统一组织全体正式员工参加一次身体健康检查。
招聘新员工入职时,须经身体健康检查合格后方可报到。
4.4.4 聚会〔尾牙〕
公司在每年新年前后安排全体员工聚会一次,费用标准为50元/人。因工作原因未能参加聚会者,可获赠等价纪念品一份。
聚会的组织由公司办公室负责。
4.4.5 培训
公司为提升员工工作技能会不定期的安排各项员工培训,同时激励并支持员工参加各项培训学习。关于工作表现特别且有发展潜力的员工,公司给予报销相关费用的奖励。
具体办法详见《员工培训管理规定》。
4.4.6 旅游奖励
公司关于工作表现特别、绩效考核成绩优秀或有特别贡献的员工提供公费旅游奖励。
5 薪酬管理工作程序
人力资源部于每年年底前上报次年度公司全员直接人事费用预算总额,经核准后存档。同时组织公司和各责任部门确定各自的年度工作绩效考核标准〔KPI〕和操作办法〔奖惩措施〕。
5.2 确定月度发放标准
人力资源部依据员工岗位系列、职级、任职岗位和经核准的年度
直接人事费用预算,确定全员月度工资、补贴、奖金和福利的具体标准,并按月发放。
5.3 依年终绩效考核结果补发及奖惩
5.3.1 年终首先依据公司经营业绩〔KPI完成状况〕和本年度已经分配的直接人事费用,确定年底可供分配的年终奖金、年终分红、项目奖金和专项奖金总额。
5.3.2 依据各部门和全体员工的绩效考核成绩计算全员年终考核成绩系数〔公司、部门、个人三个系数连乘〕。
5.3.3 依据上述考核成绩系数和标准年终奖金测算公司全员年终奖金总额。
5.3.4 由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对全员年终奖金标准及奖惩措施进行最终审定并执行发放。
具体操作办法详见《员工绩效考核管理规定》
6 相关管理规定
《业务系列员工项目奖金管理规定》
《员工考勤管理规定》
《员工培训管理规定》
《员工绩效考核管理规定》
7 其它
7.1 公司于每月8日发放员工上月工资,遇节假日应提前至最近的工
作日发放。
7.2 员工所有薪酬福利标准均为含税额。依据国家有关税法规定,发薪时由公司统一按相关标准代扣代缴员工个人所得税。
7.3 员工工资以银行转帐形式发放。
7.4 试用期员工原则上仅享受基本工资、学历补贴和资格补贴,或享受入职后该岗位应发工资的70%,相关福利按正式员工标准的一半执行。对试用期内的业务系列员工可酌情合计依相应职级正式员工应发工资标准计薪。
7.5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7.6 本规定委托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XXXX
XXXX年XX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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