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劳动用品管理制度
一、总则
1. 为保障员工在劳动过程中免遭或减轻事故伤害及职业危害,加强对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国家安监总局发布的《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实施细则》等制定。
3. 本制度适用公司和所属各单位。
二、劳动防护用品分类
1. 特种劳动防护用品。按劳动防护用品防护性能分类,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分为如下6大类:
1・1头部护具类;
1. 2呼吸护具类;
1. 3眼(面)护具类;
1.4防护服类;
1.5防护鞋类;
1.6防坠落护具类。
2. —般劳动防护用品。未列入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目录的劳动防护用品为一般劳动防护用品。如一般的工作服、手套等。作业现场人员应配发以下主要劳动防护用品:
2. 1安全帽;
2. 2安全带;
2. 3防电绝缘鞋;
2. 4防静电工作服;
2.5焊接护目镜、焊接面罩;
2.6防尘罩;
2. 7工作服;
2. 8工作手套;
2. 9工作鞋;
2. 10其他规定的劳动保护用品。
三、劳动防护用品发放
1. 公司及所属各单位应根据各自工作场所中的职业危害因素及其危害程度,按照法律、法规、标准的规定,为员工
免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护品。
2. 各单位应建立健全劳动保护用品的购买、验收、保管、发使用、更换、报废等管理制度和档案。
3. 根据安全生产和防止职业病危害的需求对不同工种、不同劳动条件发给不同的劳动保护用品,凡在项目部的员工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
4. 劳保用品发放标准由各单位人力资源部负责制订,凡是本单位员工均可依据标准领用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依据员工所从事的工作岗位而定,劳保用品发放标准根据岗位及时调整,以使发放标准符合实际性。
5. 公司机关各部室劳保用品由办公室统一购置,每季度发放一次;各单位劳保用品发放按各单位规定执行;项目部的劳保用品由项目部负责发放和管理。
6. 劳保用品的采购必须选择符合国家劳保用品标准资质和国家指定具有劳保用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供应商,并将供应商相关资料存档备查;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必须具有“三证”和“一标志”,即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安全鉴定证和安全标志。购买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必须经安全管理部门验收。
7. 各单位安全管理部门及项目部材料员、安全员负责劳动防护用品进场前验收,杜绝不合格或失效的劳动防护用品进入作业现场,进场后的劳动防护用品,要妥善保管,防止损坏和丢失,并按工种和标准发放,有台帐和签字记录。
四、劳动防护用品使用
1. 公司及所属各单位应教育员工,按照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规则和防护要求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使员工做到“三会”:
1.1会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可靠性,
2・会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3・会正确维护保养劳动防护用品。通过教育,达到增强员工自我保护意识的效果。
2. 劳动防护用品使用前应首先做一次外观检查。主要是检查外观有无缺陷或损坏,各部件组装是否严密,启动是否灵活;同时还要确定该防护用品对危险有害因素防护效能的程度。
3. 严格按照使用说明书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必须在其性能范围内使用。
4. 不得使用未经国家指定、未经监测部门认可(国家标准)和检测还达不到标准的产品;不得使用无安全标志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不得随便用他物代替,不得以次充好。
5. 公司及各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会职工代表、项目负责人应对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和使用监督检查,施工现场安全员应监督现场施工人员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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