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
为认真落实传染病防治法和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进一步在校在园学生方案免疫工作,提高少年儿童疫苗免疫接种率,防止疫苗针对传染病在托幼机构和学校的发生流行,建立入学新生的查验预防接种证制度。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和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中的规定:“对儿童实行预防接种证制度,发现未依照免疫规划受种的儿童,应当向所在地的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儿童居住地承当预防接种工作的接种单位报告,并配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接种单位催促其监护人在儿童入托、入学后及时到接种单位补种。
1、做好入学新生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发现未种、漏种儿童要认真做好登记,并于开学后一周内向所在地预防接种门诊报告未种、漏种儿童名单,配合预防接种门诊催促其监护人及时到指定的预防接种门诊补种。
2、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做好补种工作的疫苗供给、技术指导和统计报告工作。预防接种门诊按照免疫程序安排接种。
3、严把入关,及时发现漏种学生,确保在校学生免疫接种率,建立牢固的免疫屏障的根底和关键,切实保证我校学生的身体健康将起到积极作用。
4、标准化管理和监督检查,促进该制度的不断完善。
新生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
为切实消除学校学生的免疫空白,预防相应传染病在校园内发生。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令第434号〕的要求,我校对入学新生〔包括学期中转入及暂时借读的儿童〕制定以下新生预防接种证查验
1、为切实做好学校卫生防疫工作,小学在新生入学时,要查验新生预防证查验,无证的要及时补办,漏苗的要及时补种,确实疫苗补种工作,学校必须严格把关,并负责协同家长和防保站做好预防接种证查验补种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
2、校、托幼机构要及时联系街道办事处卫生院防保组直接参与做好所辖范围内入托、入学新生预防接种证查验和疫苗补种工作。托幼机构、学校要将入托、入学新生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纳入报到程序,负责做好查验登记工作,并及时将情况向所在区域的疾病防疫机构反响。
3、按免疫程序是否接种合格,有证的以证记录为主,无证的以卡为准。无卡、
无证或免疫史不详者按免疫空白处理。补种的疫苗以纳入免疫规划的一类疫苗为主。
4、校、托幼机构要建立好新生健康档案,将接种证复印件装订存档,及时做学生建康巡检和晨检工作,作好相应的工作记录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
做好新生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及补种工作,是确保全体新生完成免疫规划疫苗接种,建立有效的免疫屏障,学校传染病预防控制,保护学生身体健康,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的重要措施。
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X做好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X等文件精神和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新生入学凭预防接种证办理入学手续,并规定严格检查预防接种情况,无证无卡的要及时补办,漏苗的要及时补种。
二、对于需要进行疫苗补种的学生,催促家长携同孩子,带上预防接种证到卫生防疫部门按要求进行疫苗补种。同时,要做好补种登记和统计工作。
三、按免疫程序是否接种合格,有证的以证记录为主,无证的以卡为准,无卡、无证或免疫史不详者按免疫空白处理。补种的疫苗以纳入免疫规划的一类疫苗为主。
四、要建立学生入学健康档案。
做好学生健康巡检和晨检工作,做好相应的工作记录,发现异常问及时上报。
小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
为进一步依法实施新生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学校的传染病控制,保护学生身体健康,对新入学的学生进行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按要求及时进行查验预防接种证和疫苗补种工作,以保障学生的身体健康,防止传染病在学校的爆发与流行。
一、查验接种证工作程序
〔一〕学校必须在秋季入学时依法对新生进行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在报X须知上要求新生监护人提供新生的预防接种证接受查验,以办理入学手续。新生接种证遗失的,请其到所在地医院防疫站〔科〕补办接种证后才予以办理入学手续。
〔二〕学校须在学生入学时按要求查验预防接种证,将其接种信息填入入学儿童免疫状况登记览表,将学生免疫状况填入一览表相应栏目,查对疫苗免疫剂次和免疫规划疫苗的免疫程序,是否完成全部规定剂次的疫苗接种。对已全程完成接种的学生将预防接种证复印件归入学生健康档案,纳入学籍管理。
二、职责分工
〔一〕学校凭预防接种证入学工作列入工作绩效评估考核内容。协助中心医院防疫科落实有关预防接种工作,确保学校查验接种证工作落到实处。学校补种学生较多时,学校要与中心医院防疫科协商,共同确定接种时间,并专题班主任会议,将安排到班,班主任负责家长带孩子去进行接种,医院接种科把补种情况记录在接种证上,家长将补写了接种记录的接种证或复印件主任登记,班主任将班级情况汇总后上交学校教务处。
〔二〕学校负责漏种学生补种工作的领导和管理,负责对未接种同学开展补种和情况进行检查。配合区、区疾控中心对学生开展查验工作督导检查。
〔三〕学校负责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的具体实施,将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纳入开学常规工作议事日程,建立健全有关管理制度,日常性检查,指定专人负责查验接种证工作。
〔四〕教务处负责建立学生预防接种证档案并纳入学籍管理,预防接种证查验完毕应交还学生监护人保存。
〔五〕学校对学生查验接种证登记和疫苗查漏补种的资料存档,以备疾控部门和门的检查。
预防接种门诊工作制度
一、预防接种门诊每月预防接种日4次以上,为辖区内适龄儿童与流动儿童开展常年免疫接种和业务咨询。
二、严格按照颁发的预防接种标准和儿童方案免疫程序要求,做好预防接种实施。
三、预防接种门诊工作人员应具备工作责任心,并经过区方案免疫知识技术培训合格的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或者乡村医生担任。上岗工作应佩带上岗证。接种时要穿戴工作衣帽、罩,清洗双手。不留长指甲,不戴首饰,仪表端正。接种人员应主动向群众方案免疫知识,下次接种时间。尚未完成根底免疫且连续两次均未前来接种的儿童,及时进行随访落实。
四、保持预防接种门诊清洁卫生,开诊前后要用合格浓度的消毒液擦拭消毒工作台与地面,开启紫外线灯消毒室内空气。每次消毒应做好记录备查。接种前做好准备工作,包括统计应种对象、发接种,准备疫苗、注射器及种药械等。
五、强调做到“三查七对,即接种前诊查健康状况和接种症,查接种证,查接种凭证,查疫苗。核对免疫接种程序,姓名,年龄,药名、批号,失效期,接种剂量。
六、严格执行“平安注射 制度,使用合格的一次性注射器和规定浓度及合格配制时间的皮肤消毒液;已开启未用完的疫苗安瓿应盖上消毒的干棉球并冷藏,活疫苗超过半小时、灭活疫苗超过1小时未用完应废弃,整个接种过程应确保无菌操作,平安有效。
七、新出生儿童或新迁入儿童办理接种证时务必告知家长接种何种疫苗,预防何种疾病,接种后的正常反响,可能出现的异常反响和必要的考前须知等。告知后,儿童家长需签字确认。接种后,应告知家长或监护人,受种者应留在接种现场观察30分钟。如出现异常反响,及时处理并向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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