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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器设备的安全防护措施
1. 机器传动、转动机构的危险部位
转动中的齿轮和传动链条的危险部位是啮合处。皮带传动、压辊转动的危险部位是皮带入口处和压辊咬合处。这些危险部位都应采纳有效的防护措施。
机器设备中转动构件在转动时,极易挂住或缠绕操的长头发,以及松动的衣襟、带子等。操应整齐地穿着工作服,戴好工作帽,禁止带手套或用棉纱揩擦转动件。在这些危险部位,应设置防护罩或栏杆。
剪切机、铣床、钻床、锯床、砂轮机等旋转或直线运动的刀具,以及螺旋输送器的螺旋叶片,都是危险部位,也应设置封闭式防护装置。
2. 防护装置的安全距离
在机器设备危险部位,如仅同意手指尖通过开口时,其开口高度不得超过6mm,而且防护罩应完全封闭。如同意手指可以进入防护罩开口,其高度不得超过10mm。
压辊最小安全距离如图14.1所示,防护挡板最大开口高度为y,防止指尖或手进入危险边界的距离为x,指尖到危险边界的距离为c。由图可知,安全距离x的大小由开口高度y决定。
为了限制手或手指从防护罩或栏杆的孔口进入机器危险区域,规定了防护罩或栏干的同意开口高度。
开口部位与危险部位距离不同时的同意开口高度(mm)
开口部位与危险部位距离x
最大同意开口高度
6-20
6
20-50
8
50-100
12
100-150
16
150-200
25
剪切机防护挡板的设置部位如图14.2所示。其中,S为剪切机行程。
机器设备危险部位应设置防护栅栏,两者之间的水平距离和栅栏的高度取决于危险部位离地面的高度。防护栅栏的形式和尺寸见表14.2。
表14.2 防护栅栏结构尺寸
名称
栅栏与机器运动部分距离
孔口
栅栏高度
编网
243
243
243
拉伸网
243
243
穿孔钢板
243
243
钢板
243
243
木板或扁网格子
243
243
木板条或扁钢
243
243
胶合板或塑料板
243
243
管子栏杆
3. 安全防护装置
机器设备的危险区,应依据机器特性和事故发生率划定防护范围。
采纳横杆、拉绳、开关等简易装置,安装在操作点四周人手容易接触到的部位,只要发生紧急事故,人手或身体触碰到这些装置,就能马上停车。如和面机和橡胶炼胶机上,就常采纳用这类装置,以便操作工人自己摆脱危险。
联锁装置是一种多功能的安全防护装置。当采纳防护罩还不能确保安全时,则在机器的防护罩、防护门、控制箱上安装机械的、电动的、气动的或机械电动复合的联锁装置。联锁装置应具备以下性能:
(1)有联锁装置的防护门,关上后才能启动机器。机器开动后,防护门就打不开了。
(2)防护门打开时,机器的启动机构被锁住,或与电气开关脱离接触,机器无法开动。
(3)联锁装置本身失灵时,能阻止机器开动。
使用联锁装置时,还应合计由于突然碰到停电等状况而引起装置失灵,发生意外事故。
联锁装置如果应用不适当,仍不能确保安全。把触点开关安装在机床盖的边缘,把开关接触柱伸出箱体表面或凹入箱体内部,这样的部位都易受人为影响,如用手指、重物压住,或被粘胶布等塞住,开关接触柱仍处于接通状态,打开机床盖时起不到切断电源的作用。因此要求与联锁装置连接的开关,必必需与防护罩、门等开或关的动作直接联系,避免受人为动作的影响而失去联锁作用。
和面机、搅拌机等必需要经常开启操作门。机器内装有转动的绞刀或搅拌叶片,敞开操作十分危险,常发生切手事故,应安装联锁装置。
安全防护装置的性能应符合下述要求:
(1)性能可靠,安装牢固,并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
(2)合适机器设备操作条件,无妨碍生产和操作。
(3)经久经用,不影响设备调整、修理、润滑和检查等。
(4)耐腐蚀,不易磨损,能抗冲击和振动。
(5)防护装置本身不应给操造成危害。
(6)机器异常时,防护装置具有防止危险的功能。
(7)自动化防护装置的电气、电子、机械组成部分,要求动作准确,性能稳定,并有检验线路性能是否可靠的方法。
4. 机器设备安装修理时的安全要求
机器设备安装、修理冰生产管理者应向参加这项工作的人员指明有效的安全措施,并选派受过专门训练的、有经验的操作人员和监护人(如有必要)。
在修理工作开始前,应使机器设备完全处于零点状态。即:
(1)完全切断机器设备的动力源(电、汽、水)和压力系统介质的来源。
(2)把机器设备各部分的位能放到操作时的最低阈位。
(3)把贮存气体的柜、槽等容器内的压力降到大气压力,并把动力源切断。
(4)排出机器管路、气缸内的油、气及其他介质,使之不能推动机器工作。
(5)机器运动部分的功能,都应处于操作控制器的最低阈位。
(6)对机器中松动和仍能自由移动或偶然移动的构件加以固定。
(7)应防止由于机器移动而使原来的支撑件或支撑材料产生移动。
(8)防止四周的外部能量引起机器修理部位突然运动。
5. 机器设备控制装置的安全要求
(1)机器设备控制装置的设置,应使操易于看到整套机器设备的运行状况,否则应设有报警信号或联系信号。
(2)控制装置在能源(电、气、水等)供应发生异常时,应具有自动切换或自动控制的作用以避免事故发生。
(3)复杂和危险的控制系统,应配置自动监控装置,以便及时了解各危险部位的操作和安全状况。
(4)离合器与制动器结合的控制机构,应具有强制执行的功能。
(5)控制装置电气(电子)线路中必需要确保安全可靠的执行机构部分,应制定成双回路线路。
(6)多人共同操作的机器设备或系统应在人手易摸到的部位设置紧急停车开关,供发生危险时使用。
(7)机器设备中的气动或滚动装置,必必需密封合格,不泄漏,动作准确。不同意介质超过同意压力运行,一旦超压,应有自动泄压安全排放装置。当系统压力突然下降时,应有自动制动或自锁作用。气动液动装置自身应有防护性能,不因外界环境影响而产生不安全因素。
(8)气体燃烧加热炉的控制装置能准确调节燃料与空气的混合比,使燃烧完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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