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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止锅炉炉膛爆炸事故措施
1、锅炉启动前的注意事项
〔1〕检查炉前油系统循环正常,燃油温度>10℃,否则联系燃油泵房值班员投入油罐加热。
〔2〕检查各油枪完好,无漏油、漏汽现象,火检冷却风压正常,火检冷却风门处于全开状态。
〔3〕试验及检查所有风烟系统挡板正常、无卡涩,各挡板位置正确。
〔4〕FSSS各项试验合格。机组启动前,未经公司生产副经理或总工批准,严禁解除锅炉主保护。
〔5〕A/B/C检修后首次点火前,进行所有油枪进退试验,所有高能点火器打火试验,所有进回油快关阀及各支油阀开关试验,保证动作优良并做好记录。
〔6〕假设锅炉拱上油系统进行过检修工作,应检查炉拱及冷灰斗是否有积油,有积油应完全清除后方可点火。
2、锅炉启动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1〕燃油系统泄漏试验合格后,方可同意锅炉点火。燃油系统泄漏试验不合格,应查明原因,在缺陷未消除前禁止启动。
〔2〕点火初期投油枪时,应从就地及火焰监视电视观察油枪着火状况,发现油枪未着火但火检信号存在时,应马上手动退出该油枪运行,联系维检查明原因,禁止在未查明原因之前使用该油枪重复点火。
〔3〕当发现油枪有雾化不好的迹象时,及时停运并联系维检处理。运行人员应依据油枪着火状况及时调整送风量,保证燃油燃烧充分。
〔4〕冷态启动投入磨煤机时,应将所选燃烧器对应的油枪全部投入。当磨煤机一次风量>40%且磨煤机有煤位显示、燃烧稳定且三台以上磨机运行正常后,方可逐支慎重退出助燃油枪。假设退助燃油枪过程中炉膛负压发生激烈波动,应恢复油枪运行。
〔5〕启动一台磨煤机运行稳定后,方可启动另一台磨煤机,禁止同时启动两台磨煤机向炉内送粉。
〔6〕锅炉点火后在油、煤粉混燃时应投入空预器连续吹灰,防止受热面积存可燃物质,锅炉所有油枪退出运行后应全面吹灰一次。
〔7〕任何油枪运行时应保证燃油压力不低于2.7MPa。
3、正常运行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1〕正常运行中,应保证烟气中的氧量在规定范围内,严禁长期低氧燃烧。发现氧量测点偏差大,应及时联系维检人员检查。氧量测点不准时,禁止投入氧量自动控制。
〔2〕对已投入的FSSS保护、燃烧自动控制系统,不应随意解列,发现问题及时联系维检热工处理。
〔3〕锅炉受热面吹灰应在负荷≥360MW时进行,低负荷或燃烧不稳定时禁止吹灰。事故处理时应中止吹灰程序运行。
〔4〕锅炉运行中强化对燃烧状况的监视与调整,尤其在锅炉启、停,低负荷阶段,煤质变化,炉底水封破坏、磨煤机跳闸、单侧风机跳闸等引起燃烧不稳时应进行综合分析,马上采用措施并强化监视,视燃烧状况可投入油枪助燃,防止灭火。但当炉膛已经灭火或已局部灭火并濒临全部灭火时,严禁投助燃油枪。
〔5〕当锅炉灭火后,要马上停止燃料供给,严禁用爆燃法恢复燃烧。重新点火前必须对锅炉进行充分通风,以排除炉膛和烟道内的可燃物质。
〔6〕当MFT动作时,应按规程要求进行吹扫,严禁退出保护或减少吹扫时间,防止爆燃。
〔7〕如出现锅炉MFT动作条件而MFT未动作时,马上手动MFT,并及时进行炉膛吹扫。
〔8〕假设锅炉运行中因厂用电中断造成风机全部跳闸时,应严格执行炉膛强制通风程序,假设发生风机进出口档板打不开时应就地手动打开。
〔9〕正常运行未投油时,发现油罐油位原因不明下降或燃油流量计表计误差大,应联系维检人员检查油枪是否内漏。
〔10〕锅炉运行时,如制粉系统检修,必须保证系统与炉膛可靠隔离,禁止打开磨煤机出口关断门、隔离门。
〔11〕定期试投油枪,保证其能随时可靠地投入运行。当油枪存在雾化不良或漏油缺陷时,则应将其退出备用,并联系维检人员及时处理,未处理好之前禁止使用。
〔12〕对重要辅机需强化检查和监视,保证其工作可靠,发现问题及时汇报联系处理。如设备故障需停运,应严格按规程处理。
〔13〕用容量风调整锅炉负荷时应缓慢慎重,且注意同时调整二次风使风粉配比适当。
〔14〕注意维持火检冷却风压正常,防止火焰探头烧毁、污染失灵。
〔15〕如炉膛负压测量装置不正常时,应及时联系维检热控人员处理。
4、停炉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1〕锅炉滑停时,应将磨煤机内煤粉全部吹空后方可停止磨煤机运行。
〔2〕磨煤机运行台数少于三台时,执行停磨吹扫时应将六只燃烧器的油枪全部投入,保证磨煤机吹扫时煤粉全部烧尽。
〔3〕停炉后应保证所有油枪均已吹扫并在退出位置,就地确认所有一次风机、磨煤机停运、磨煤机出口煤粉关断门关闭。
〔4〕关闭燃油系统进回油手动总门前,严禁停运引、送风机。风机停运后,应检查所有油枪在退出位置并关闭进油手动门。
〔5〕停炉过程中,当油枪投入后,应密切凝视和检查油枪的着火状况,发现异常及时消除后方可持续降负荷。
5、机组低负荷运行时的注意事项
〔1〕锅炉低负荷运行时,避免磨煤机均在最低稳燃负荷〔磨煤机一次风量40~50%〕四周运行,可以停用一台磨煤机运行,保证其它磨煤机在适当高的负荷下运行,以提升燃烧器出口的煤粉浓度。
〔2〕机组在70%负荷以下运行时,吹灰过程中应注意燃烧状况,发生燃烧不稳时及时投油稳燃并停止吹灰。机组在50%负荷以下无油运行时,严禁对炉膛进行吹灰工作。
〔3〕出现磨煤机或风机跳闸后,及时视燃烧状况投油助燃,同时增加运行磨煤机或风机的出力,坚持汽压、汽温、负荷、水位的稳定。
〔4〕强化对各主要运行参数的监视,坚持各参数在同意的范围内,尤其要强化对再热汽温的调整。
6、防止锅炉灭火
〔1〕炉膛压力超限保护要可靠投入,炉膛火焰电视摄像装置完好。
〔2〕当达到保护值而保护拒动时,应马上手动MFT,紧急停止锅炉运行。
〔3〕锅炉每次启动前必须进行炉膛负压和MFT手动停炉按钮试验,试验不合规格禁止启动。
〔4〕火焰探头冷却风机运行正常,冷却风压要大于3.25kpa,各参数符合规定。
〔5〕当炉膛负压失灵,不能正常监视炉膛压力和进行炉膛压力调节,短时间不能恢复,应申请停炉。
〔6〕严格点火操作,油枪应定期进行切换,使炉膛均匀加热,点火过程中如某一油枪点火不成功,要及时检查。
〔7〕锅炉点火前保证至少为满负荷风量的30%通风量对炉膛进行通风吹扫5分钟,当点火不成功时,必须再次检查关闭其供油门。
〔8〕启动第一台磨煤机时,对应油枪应大于4/6投入,且燃烧稳定,火检信号全部正常。
〔9〕制粉系统故障如断煤、棚煤或磨煤机满煤时,易引起磨煤机供粉不均或断粉,假设处理不当可能引起锅炉灭火,如发生上述状况短时间内无法处理时应停止磨煤机的运行,加大其他磨煤机的出力,保证炉膛燃烧的稳定。
〔10〕锅炉低负荷运行尽量投入相邻的火嘴,以稳定燃烧,必要时投入油枪稳燃。
〔11〕防止磨煤机因失去火检跳闸。
1〕强化对磨煤机火检信号的监视,当发现有任一信号消失时,应马上联系维检处理。
2〕当发现一台磨煤机有三个火检信号消失时,要先投入对应的油枪,待火检信号正常后,再撤油枪。
3〕磨煤机启动前,要首先检查对应二次风挡板开度状况。
4〕注意对应总燃煤量的监视,以便当煤质较差时强化对火检信号的监视。
〔12〕锅炉灭火装置可靠投入,强化运行维护和管理,因设备缺陷必须退出运行时,应经总工程师批准,做好相应的安全措施和事故预想。
〔13〕发现锅炉灭火时,应马上检查并切断主燃料供给,对炉膛进行通风吹扫,并尽快去就地核查主燃料确被切除,严禁用爆燃法恢复燃烧。
〔14〕强化点火油系统的管理,消除泄漏,防止燃油漏入炉膛发生爆燃。对油枪定期试验,保证油枪动作正确,燃油速断阀关闭严密。
7、防止严重结焦
〔1〕燃用煤种要和制定煤种一致,当煤种改变时,要进行煤种燃烧调整试验 。
〔2〕运行人员应常常检查、分析运行参数和减温水流量的变化,常常从观火孔监视炉膛结焦状况,观察炉底出渣的状况,一但发现结焦,应及时进行燃烧调整。
〔3〕按规定投入吹灰器运行,吹灰压力和温度应在规定值,防止炉膛结焦、结渣造成超温。当发现吹灰器不能退出炉外时,应马上联系检修人员处理。
〔4〕受热面及炉底等部位严重结渣,影响锅炉安全运行时,应马上停炉处理。
〔5〕强化燃烧调整,投入运行的火嘴要尽量集中。运行中要注意观察火焰监视器、风门挡板位置显示及炉内火焰状况,定期就地检查各燃烧器、二次风箱风门,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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