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住宅工程安全管理及保障措施
1施工安全目标管理
在施工中,始终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认真执行国务院、建设部、北京市建筑业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管理计划,使安全生产工作与生产任务紧密结合,保证施工人员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严防各类事故发生,以安全促生产。强化安全生产管理,通过组织落实、责任到人、定期检查、认真整改,确保达到以下目标。
1.1轻伤率低于3%。。
1.2致命事故是0。
1.3施工现场文明安全〃标准化工地〃。
2施工安全保证与监督体系
2.1施工安全保证体系
(1) 项目部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任组长,项目副经理、主任工程师任副组长、安全员、技术员、栋号长及各专业工长为成员,全面负责项目经理部施工安全工作。
(2) 单位工程实行施工安全责任制,栋号长是第一责任人,开展单位工程安全生产活动。直接负责指导和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定期开展安全月和安全周活动。
(3) 作业队落实施工安全〃联保互保〃制度,班组长是第一责任人,操作者之间互相监督,互相控制,互相保护,互相牵连,开展分项工程施工安全活动。
安全领导制度见:
2.2施工安全监督制度
3.1公司安全科每半月对项目经理部在施工部位进行一次抽查,每月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联合检查,按照建设部颁发的《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逐项进行检查评分,对施工生产中存在的安全问题和事故隐患,提出书面整改意见,责成项目经理部限期整改完毕,项目部及责任人未整改或延误整改的,按公司及总部相关文件的相关规定处理。
3.2项目经理部每周对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情况进行一次自检,每半月会同公司施管科组织一次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检查,主要针对"三宝"正确使用方法,高空作业防护、洞临边防护,垂直运输设备防护,现场安全用电,中小型机具防护,乙炔氧气瓶正确放置和使用,消防治安等各方面,指出存在的问题,事故隐患,制定解决问题的措施办法,落实到人头,限期整改。
3.3作业班组严格执行"上岗交底,上岗检查、上岗记录"的三上岗制度,由班组长对本班组人员每天工作的周边环境,防护设施,自身保护等安全防护问题进行详细交底,班组兼职安全员进行检查、落实和记录,坚持每周一次的安全文明讲评活动,总结上周安全文明生产的经验、表扬按操作规程作业的好人好事,指出班组建设中的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隐患,牢固树立起"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的指导思想。
3.4安全系统的具体规定:
1. 安全技术交底制:根据安全措施要求,和现场实际情况,各级管理人员应亲自逐级进行书面交底。
2. 班前检查制:专业责任工程师和区域责任工程师必须对施工方进行监督检查,专业分包方对安全防护措施是否进行了检查。
3. 外爬架、外部机架、大中型机械设备的安装实行验收制度:凡不经验收的一律不得投入使用。
4. 周一安全活动制:管理部每周一组织全体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对上一周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总结,对本周的安全重点和注意事项做必要的交底,使广大工人能心中有数,从意识上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
5. 定期检查与隐患整改制:管理部门每周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检查,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必须制定措施,定时间、定人员整改,并做好安全隐患整改消项记录。
6. 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实行年审制度:每周由公司统一组织进行,加强施工管理人员的安全考核,增强年轻意识,避免违章指挥。
7. 落实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和事故报告制度。
8. 危机情况停工制:在紧急情况下,员工的生命安全受到威胁,要立即停工,同时即可报告公司,及时采取措施排除险情。
9. 持证上岗制:特殊工种必须有操作证,严禁无证上岗。
3.5安全管理
1. 项目经理部负责整个现场的安全生产工作,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技术方案中规定的有关安全措施组织施工。
2. 专业责任工程师应执行
检查,做好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被交底人要签字认可。
3. 在施工过程中对薄弱部位环节要予以重点控制,特别是分包商带来的大型施工设备,如外部电梯等,从设备进场检验、安装及日常操作要严加控制与监督,凡设备性能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一律不准使用。
4. 防护设备的更改必须经项目经理部安全总监批准,变动后要有相应有效的防护措施,作业完成后按原标准恢复,所有书面资料由经理部安全总监管理。
5. 对安全生产设施进行必要的合理的投入,重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必须从指定的生产厂家购买。
6. 分析安全难点,确定安全管理难点。在每个主要施工阶段开始之前,分析该阶段的施工条件,施工特点,施工方法,预测施工安全难点和事故隐患,确定管理点和预控措施,在结构施工阶段,安全难点集中在:
(1)高层施工防坠落,主体交叉施工,防止物体打击。
(2)基坑周围防护,预留孔洞、竖井处防坠落。
(3)外框安全措施等。
(4)各种电动工具的施工用电安全等。
(5)现场消防和其他工作。
(6)塔式起重机和外部电梯的安全措施。
(7)路边防护。
7. 制定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基本标准:
(1)洞、电梯井安全防护:详见《项目安全管理手册》。
(2)临边作业安全防护: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参照公司《项目安全管理手册》的要求,制定有针对性、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
(3)交叉作业安全防护。
(4)现场用电安全防护: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参照公司《项目安全管理手册》的标准要求,和现场总平面布置图,制定出针对、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
(5)机械安全防护。
4安全生产保证措施
4.1安全防护管理
(1)对现场的预留孔洞,必须进行封闭覆盖,危险处,边缘设置两道护栏,夜间应设红色标志灯。
(2)严格按照脚手架安全技术防护标准和搭设规范搭设各类脚手架,脚手架立网统一采用绿色密目网防护,密目网应绷拉平直,封闭严密。钢管脚手架不得使用严重锈蚀、弯曲、压扁或有裂纹的钢管。脚手架不得钢木混放。
(3)钢管脚手架的杆件连接必须使用合格的马钢扣件,不得使用铅丝或其他材料绑扎。
(4)脚手架必须按楼层与结构拉接牢固,拉接点垂直距离不得超过4m,水平距离不得超过6m。拉接所用的材料强度不得低于双股8#铅丝的强度。高脚手架不得与柔性材料连接,在拉接点处设可靠支顶。
(5)脚手架的操作面必须满铺脚手板,离墙面不得大于20cm,不得有空隙和探头板、飞跳板。施工层脚手板下一步架处兜设水平安全网。在作业面外设置两道防护栏杆和一块踢脚板或一道防护栏杆,立安全网,下封严,防护高度应为1.5m。
(6)脚手架必须确保整体结构不变形,纵向必须设置十字盖,十字盖宽度不得超过7根立杆,宽度与水平面夹角应为45~60O。
(7)建筑物的出入处应搭设长3~6m,宽于出入通道两侧各1m的防护棚,棚顶应满铺不小于5cm厚的脚手板,非出入和通道的两侧必须密封严密。
4.2临时用电管理
(1)建立现场临时用电检查制度,根据《现场临时用电管理规定》和《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对现场的各种线路和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并将检查、抽查记录存档。
(2)施工机具、车辆及人员,应与内、外电线路保持安全距离。
当未达到规范中规定的最小距离时,必须采用可靠的防护措施。
(3)当采用接地和中性点保护方法时,必须设两级漏电保护装置,实行分级保护,形成完整的保护系统。漏电保护装置的选择应符合规
(4)各种高大设施必须按规定配备防雷装置。
(5)电动工具的使用应符合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工具的电源线、插头和插座应完好,电源线不得任意接长和调换,工具的外绝缘应完好无损。维护和保管应由专人负责。
(6)施工现场的临时照明除高架镝灯外一般采用36V低压照明,靠近地面传输导线和金属物体的部分应提供绝缘保护,按规定装设,并在用电箱加装漏电保护器。
(7)安装、维护或拆除临时用电设备,必须由具有资质的电工完成。
(8)所有现场电气设备均应接零保护,并悬挂标志牌。
4.3施工机械管理
(1)所有现场机械设备应符合规定,合理安排,正确使用,充分发挥设备效能,保证安全生产。
(2)各种机械设备的管理人员,操作人员,我们应该坚决遵守上级颁布的管理规定,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经常检查安全规程的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指出、解决。坚持持证上岗,无操作证者严禁上机。
(3)现场机械设备应防雨、防砸设施,并设专人管理。
(4)机械设备操作员应熟悉使用的机械,做到"四懂、三会",艮"懂原理、懂构造、懂性能、懂用途;会操作、会维修保养、会检查排除故障。
(5)定期检查机械设备的运行和工作状况,严禁机械带病作业。
4.5边缘保护措施
所有边缘均设置防护栏杆,防护栏杆由上、下两道横杆及栏杆柱组成,上杆距地高度为1.2m,下杆离地高度为0.5m,并设置高度不低于18cm的挡脚板或立挂安全网防护。
外用电梯接料平台必须安装临时护栏,安全防护棚安装在外部电梯地面通道的上部。
4.6洞防护措施
执行入操作和,使人与物有坠落危险或危及人身安全的其他洞,进行高空作业时必须设置防护设施。
楼板外边长小于50cm的洞,必须加设盖板,盖板须能保持四周均衡,并有固定其位置的措施。楼板上的预留孔洞可以在施工期间保留钢筋网,暂不割断,起到安全防护作用。
边长为50cmx150cm的洞,必须设置扣件与钢管连接形成的网格,并在上面满铺脚手板。
边长大于150cm以上的洞,四周除设防护栏杆外,洞下方设水平安全网
4.7交叉作业安全防护
1、为防止高处坠物和物体打击,在建筑物周边每隔4倾斜式安全防护棚采用钢管搭设在地面上,在钢管上平铺双层安全网。
2、各工种进行上下立体交叉作业时,不得在同一垂直方向上操作。下部操作必须在由上部高度确定的可能坠落半径之外,不能满足时,应设置硬隔离安全防护网。
3、板、脚手架等拆除时,任何其他人不得在下面操作,并应设专人监护。
4、模板拆除后,临时堆放地点不得少于1m,且堆放高度不得超过1m。楼层边、通道、脚手架边缘处,严禁堆放任何拆下的物件。
4.8现场用电安全防护
1、本工程电缆敷设在基坑周边,直接敷设的深度应不小于0.6m,电缆上下均匀敷设,不小于50mm厚的细砂,然后覆盖砖等硬制保护层。
2、电缆穿越建筑物、构筑物、道路、易受机械损伤的场所及引出地面2m至地下0.2m处,必须加设防护套管。固定机械的电力电缆应敷设在管道中或沿地面埋设。
3、穿过墙壁的进线应进行管道保护,距地面不得小于2.5m,并应采取防雨措施。
4、配电系统应实行分级配电,即分为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和开关箱三级。配电箱与照明配电箱分开设置,如合置在同一配电箱内,动力和照明线路应分路设置。
5、场的电气设备应实行两级漏电保护,即在主配电箱和开关箱中设置漏电保护器。
6、施工现场的电动建筑机械、手持电动工具和电动安全装置必须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专业标准和安全技术规程,并应有产品合格证和使用说明书。
7、所有的电气设备的外露导电部分,均应做保护接零。对于产生振动的设备,保护零线的连接点不得少于两个。
8、塔式起重机、室外电梯等设备,除应做好保护接零外,还应按规定做重复接地,应确保设备金属结构框架之间的电气连接。
9、电焊机应单独设开关,并设漏电保护装置。电焊机应放置在防雨、防砸的地点,下方不得有堆土和积水。周围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及其它杂物。焊工必须按要求穿戴防护装备,持证上岗。
10、照明:
(1)室内临时照明采用36V的安全电压。
(2) 一般场所的照明应在电源侧装设漏电保护器,并应有分路开关和熔断器。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和金属支架必须接零保护。
4.9消防措施:
由于本工程所处的特殊地理位置,必须在施工和生产的全过程中认真执行"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方针,确保在我项目不出现消防伤亡事故。
1、实行逐级防火责任制,明确各级的职责,组建消防小组,负责日常的消防工作。
2、在总承包商、分包商的监督和检查下,建立分包内部的逐级防火责任制,加强民工消防教育。
3、施工现场不允许吸烟,生活、办公区设置吸烟处,除特殊批准外,不允许使用电炉,并且在生活区、办公区和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设备。
4、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有专用库房存放,在存放处挂明显警示牌,严格执行限额领料制度。
5、加强对电气焊的管理,操作员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按规程进行操作。
6、应经常维护现场和地板上的临时设施,挂明显标示牌,任何人不允许私自挪动或改为他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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