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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旧物资报废管理规定-废旧物资报废要求与关键控制节点.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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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旧物资报废管理规定 全文目录 1、目的 1 2、适用范围 1 3、责任与权限 1 3.1 办公室职责 1 仓库负责人职责 2 生产类废旧物资的部门负责人职责 2 财务部职责 2 4、程序要求与关键控制节点 2 4.1 废旧物资处理申报 2 废旧物资鉴定 2 废旧物资处理决定 2 废旧物资销售 3 废旧物资出厂 3 5、激励措施 3 6、附加说明 3 附件一:废旧物资处理申报表 4 附件二:废旧物资出门单 5 附件三:废旧物资销售台账登记表 5 1、目的 规范废旧物资的管理,加强对报废、积压闲置物资的修旧利废,明确废旧物资管理程序和职责。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生产废旧物资、库存废旧物资、行政废旧物资等各类废旧物资的处理。 生产类废旧物资包括废旧设备、废金属材料、生产其他废旧物资。 库存废旧物资包括积压闲置物资、废旧刀片刀具、其他废旧物资。 行政类废旧物资包括废旧办公设备、行政其他废品。 3、责任与权限 3.1 办公室职责 行政类废旧物资的处理申报。 所有废旧物资报废的鉴定组织,对外统一销售联系,销售过程的监督。 所有废旧物资出门检查、出厂登记工作。 保管好所有单据,备档备查。 库存废旧积压物资维修、报废、出库等各类处理申报。 库存废旧积压物资处理的全程推进。 生产类废旧物资的处理申报。 生产类废旧物资处理的全程推进。 费用结算、收支,票据处理。 库存废旧积压物资其他处理的全程介入。 4、程序要求与关键控制节点 4.1 废旧物资处理申报 严禁私人、私下处理,必须由废旧物资责任部门提出书面处理申请,经部门领导审核批准后执行(附件一)。 生产类废旧设备、废金属材料、库存废旧刀片刀具、行政类废旧办公设备等首先要积极维修利用,不能再维修的,才可进行申报处理。 低值、数量较大的废旧物资可平时积累,集中堆放,定期申报处理。 处理申请,经部门领导审核签批后,统一交办公室组织报废鉴定。 办公室接到申报处理后,和申报部门进行初步审核; 如申报处理物资为初次鉴定,办公室须邀请相关专业部门,如技术、质检、工艺、仓库、机电维修人员,并视情况必要性邀请相关领导,一起进行废旧物资鉴定。鉴定为尚可维修或利用,则退回申请,由部门组织维修或暂存待利用;鉴定为已可报废,则进入报废处理流程。 如申报处理物资为常规性、例行性处理物品,初次申报时已经过鉴定,则办公室和申报部门例行鉴定即可。 办公室根据鉴定结果,在废旧物资申报处理表上,出具初步处理意见; 生产类废旧设备、废金属材料、库存废旧刀片刀具、行政类废旧办公设备等原价值较高的废旧物资,须由分管部门领导、办公室分管领导、财务负责人根据鉴定结果签批,出具销售、暂存、冲抵债务等处理意见,并报总经理审批。 低值废旧物资由分管部门领导、办公室分管领导根据鉴定结果,出具销售的处理意见,由办公室和申报部门负责销售。 办公室联系销售对象,并协调销售价格、销售时间、结算方式等。 销售过程由办公室和申报部门双方派人员进行销售的废旧物资的清点、监督。 货物交接清楚,办公室通知财务部进行费用结算,严禁非财务人员私自进行费用结支。 货物、费用结算清楚后,办公室列清明细,开具出门单(附件二),并做好废旧物资销售台账登记(附件三)。 门卫根据出门单,对出厂货物进行例行检查,严格按出门单放行,严防单、货不符或者多带、夹带、错带的现象发生。 5、激励措施 5.1对于生产部门不及时回收废旧物资造成闲置浪费的现象,每发现一次,罚款200—500元,相关责任人行政记过处分一次。 5.2技术、质检、办公室等责任部门如不能认真识别是否是废旧物资,造成有效物资当废旧物资销售,每出现一次,罚款500--2000元,相关责任人行政记过处分一次。 5.3任何单位和个人私自处理出售废旧物资或以优良资产当废旧物资销售一经发现,没收全部收入,并对该单位和直接责任人处以5000—10000元的罚款,直接责任人可给予解除劳动关系的处理,主管领导行政记大过处分一次,全体行政高管(长期驻外高管除外)分别连带处以200-1000元罚款。 5.4凡经举报查实,行政部门卫未按规定程序检查检验放走废旧物资的,门卫处以500—2000元罚款,主管领导连带处以200-600元罚款。门卫严格检查,主动发现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奖励查处所得的20%,且次每次奖励金额不低于300元。 5.5如违规情况严重,给公司的损失超出上述处罚范围,相关责任人赔偿全部损失,并另行处罚。 5.6对违反法律规定的,公司将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5.7对检举非法废旧物资交易活动的公司员工,经查实,按照查处所得20%用于奖励举报人,受理举报部门为公司审计监察部。 6、附加说明 6.1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6.2本规定主要关注废旧物资报废销售的处理,库存积压闲置物资的处理,另行规定。 6.3本规定由办公室和企业管理部负责解释,由办公室负责执行与修订。 附件一:废旧物资处理申报表 废旧物资处理申报表 废旧物资名称 单位 数量 申报部门 申报人 申报时间 申报原因 (如申报物资多项,较繁杂,可另附页,列清单说明) 部门审核意见 签字: 办公室审核意见 签字: 鉴定意见 签字: 废旧物资处理决定 部门分管领导意见: 签字: 办公室分管领导意见: 签字: 财务负责人意见(必要时): 签字: 总经理意见 (必要时) 签字: 销售数据说明 销售数量 销售单价 销售金额 销售时间 备注 经办人签字: 附件二:废旧物资出门单 废旧物资出门单 物资名称 部门 单位 数量 报废原因 备注 签字: 时间: 附件三:废旧物资销售台账登记表 废旧物资销售台账登记表 序号 废品名称 销售部门 单位 数量 销售单价 金额 经办人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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