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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出入管理规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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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车辆出入管理规定 1、进入小区的车辆必须按指定的停车位停放,不得擅自乱停乱放。 2、凡业户需要长期停放的车辆,可向管理处申办月卡或年度卡,并按指定车位停放。 3、车况不良或车辆漏油不得进入停车场,以免发生危险或造成车道堵塞。 4、禁止运载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的车辆进入停车场。 5、车辆进入停车场停泊,须按规定读卡交费,并配合车场管理人员的调度。 6、车辆进入后,按停车场的指引箭头、提示语或管理人员的指挥行驶,不得逆行,超 速。 7、不得在停车场内加油、修车或清扫车上的废杂物在地面,不得利用停车场消防水源 洗车。 8、爱护停车场内设施设备,不得乱丢垃圾杂物等;若损坏停车场设施设备,须照价赔 偿。 9、车辆须泊入指定车位,不得跨车位停泊,否则按所占车位交费。 10、驾驶员离开前须检查车门、车窗是否关好,不得在车内存放贵重物品;若车况有问 题,须在车辆检查登记表上签名确认。 11、不得在停车场内长时间停留或在车内睡觉。 12、非本公司工作人员不得在停车场内行车道上行走,车场出入当值人员须做好劝阻 工作。 13、驾驶员遗失车辆保管凭证,须出示本人身份证、驾驶执照和行驶证登记后方可离场。 时租车辆保管凭证失效或丢失,按入处管理人员登记的入场时间计算停车费,月 租车须将失效凭证交到收费处,并向管理处联系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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