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运输特殊材料领用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强化对提升运输的安全管理,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石窟煤业运输专业特制定钢丝绳、连接器〔件〕、钢轨、轨道夹板等提升运输用特别材料的领用管理制度,
一、责任界定
1、机电科运输组对特别材料进货、发放、使用和报废,进行全面的监督、检查控制,并建立管理档案。
2、供应部门应按照供应科仓库提交的材料计划,及时供货避免因材料不到位影响生产现象的发生。
3、机电机运队负责特别材料的入库验收、发放和试验工作,必须建立完善的材料管理档案,并按《规程》要求进行检测。
4、各特别材料使用单位必须建立使用档案,强化对使用中设施及器材的领用验收和日常检查,并按规定做好记录。严格依据供应科仓库的要求及时提交材料计划和试验计划。
二、具体规定
1、供应科仓库
1.1依据特别材料库存及各单位提交的必须求状况向供应部门提出月度进货计划。
1.2依据进货状况进行验货,所领产品必须“三证一标〞齐全,并建立入库档案。
1.3特别材料入库前应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进行试验。使用中的器材应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第416条:倾斜井巷使用的连接器〔包括三环链、多环链、连接插销等〕使用前和使用后每隔2年x月xx日下午17点前交机电科运输组和安全监察处存档。
4.4机电科、安全监察处负责对斜巷钢丝绳、连接装置及检查记录进行不定期检查,发现与使用单位检查不相符的将严正追究使用单位责任。
4.5日常检查中发现不符合标准要求的钢丝绳、连接器件、钢轨及轨道夹板,应马上停止使用报机电科运输组验收,落帐存档后回收、报废并领取新材料。
三、考核规定
1、机电科应严格对钢丝绳、斜巷连接装置、钢轨、轨道夹板、领用、检查、试验及报废工作进行检查控制,做到“帐、物、卡〞三对口,安全科负责以上材料的现场检查,避免运输事故的发生。
2、因供应进货不及时影响使用,每出现一次对其罚款500元。
3、供应科仓库严格把关钢丝绳、斜巷连接装置、钢轨、轨道夹板入库、试验、发放规定要求,每出现一次违规操作,罚款500元并联责负责人罚款200元。钢丝绳、连接装置到货时,必须同时提供有资质鉴定单位出具的检测检验报告。
4、各单位不按时检查、弄虚作假及上交检查记录不及时的每次对队组罚款500元,分管运输副队长200元。
5、使用不符合标准的连接器、钢轨、轨道夹板等已经发现对责任单位罚款1000元,并联责单位领导和检查人员罚款各200元。
6、私自转用钢轨的单位,一经发现对责任单位主管按50元/根进行罚款
7、各单位应严格执行本规定,专业严格组织落实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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