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学院巡察工作实施办法.docx

上传人:精**** 文档编号:10106209 上传时间:2025-04-21 格式:DOCX 页数:8 大小:15.38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学院巡察工作实施办法.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8页
学院巡察工作实施办法.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8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学院巡察工作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巡察工作以落实中央和XX省委巡视巡察工作方针,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突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保障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学院决策部署的贯彻执行。 第三条 巡察工作由学院党委统一领导,纪委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协同配合。坚持实事求是、依法依规,坚持群众路线、发扬民主,按照“试点先行、分批推进、逐步扩大覆盖面”的步骤进行。 第二章机构和职责 第四条学院成立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向学院党委负责并报告工作。 组长由学院纪委书记担任,副组长由学院纪委副书记担任,成员由纪委办、监察处、组织部、宣传部、党政办、审计处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 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为组织实施巡察工作的主要责任人。 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责是: (一)贯彻学院党委的有关决策和部署; (二)研究确定巡察工作计划和阶段性任务安排; (三)听取巡察工作汇报; (四)研究巡察工作成果的运用和处置意见; (五)向学院党委报告巡察工作情况; (六)研究处理巡察工作中的其他重要事项。 第五条 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为其日常办事机构,办公室设在学院纪委。 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是: (一)负责传达贯彻中央、省委以及学院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有关巡视、巡察的决策和部署; (二)负责制定年度巡察工作计划,统筹、协调、指导巡察组开展工作; (三)负责向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巡察工作情况,对学院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的事项及上级巡视巡察反馈事项进行督查督办; (四)负责巡察工作人员的培训、监督和管理工作; (五)办理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六条按照巡察工作计划,每次巡察工作前组成若干巡察组,巡察组向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并报告工作。巡察组设组长和巡察员,组长由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每次巡察工作任务指定并授权,实行一次一任命、一次一授权。巡察组成员由3-5人组成(必要时可增加),由熟悉党务、纪检监察、审计、财务以及相关政策法规等方面的人员组成。 巡察组的基本职责是了解情况、发现问题、如实反映、提出建议、督促整改。 第七条巡察工作人员实行任职回避、公务回避、关系人回避等回避制度,回避由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决定。 第三章巡察对象和内容 第八条巡察工作坚持关注“关键少数”。巡察对象主要是学院二级单位(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重点是二级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 第九条 巡察工作坚持以问题为导向,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紧扣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纪党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着力发现以下问题: (一)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存在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存在贯彻落实学院重大决策部署不力,做选择、搞变通、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问题,存在阳奉阴违、结党营私、团团伙伙、拉帮结派的问题,存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不力以及存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等问题; (二)违反组织纪律,违规用人、任人唯亲、跑官要官、 买官卖官、拉票贿选,存在执行民主集中制及“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不力,独断专行、软弱涣散、严重不团结等问题; (三)违反廉洁纪律,在财务管理、基建管理、招投标管理、资产管理、招生管理、后勤管理、人事管理、科研经费使用、干部选拔任用以及各类评审活动等重点领域存在暗箱操作、权钱交易、以权谋私、贪污贿赂、腐化堕落等问题; (四)违反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XX省委九条规定精神不力,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问题; (五)教育行业不正之风方面,存在违规收费和违规招生的问题;存在各类奖助学金等教育惠民政策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存在师德败坏、涉赌涉毒、违规发放津补贴、变相公款旅游、学术不端及其他有损教师形象的问题; (六)学院党委要求了解和监督检查的其他问题。 第四章工作方式和程序 第十条巡察主要分为常规巡察、专项巡察、回访式巡察,由巡察组进驻巡察对象所在单位集中进行。 常规巡察围绕推进学院各项事业发展,根据纪委工作部署,每年开展1-2轮,可与年度考核和中层领导班子届中考核相结合。 专项巡察主要针对重点领域、重要部门或管理问题突 出、师生意见较多的单位进行。 回访式巡察针对被巡察过的单位(部门)要求限期整改的,按照工作部署可进行回访式巡察。 第十一条巡察工作的主要方式有:听取工作汇报,进行个别谈话,受理来信来电来访,抽查核实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调阅、复制有关资料,召开座谈会,列席有关会议,进行民主测评、问卷调查、走访调研,学院党委批准的其他方式。 第十二条巡察工作基本程序如下: (一)巡察准备 巡察组向学院纪委办、监察处、组织部、人事处、审计处、党政办、学工处、财务处、工会等部门和单位了解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有关情况,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巡察方案,经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实施。 (二)巡察实施 巡察组进驻被巡察单位,向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通报巡察任务,按照规定的工作方式和权限,开展巡察工作。 (三)巡察汇报 巡察结束后,巡察组形成巡察报告,报告应如实反映被巡察单位接受巡察事项的情况,对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存在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和其他重大问题,分析原因,提出建议。 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听取巡察组汇报,研究提出处理意见,报学院党委研究决定。 (四)巡察反馈 经学院党委同意后,巡察组向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主要负责人反馈相关巡察情况,指出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意见。 (五)巡察整改 被巡察单位自收到巡察组反馈意见之日起2周内制定整改方案,报经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认真落实整改,于2个月内将整改报告报送巡察办公室,整改情况在一定范围内公布。 被巡察单位党政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落实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六)移交督办 对巡察发现的问题和线索,经学院党委作出分类处置决定后,依据干部管理权限和职责分工,分别移交学院纪委、组织部或学院有关职能部门处理,有关部门在3个月内将办理情况反馈巡察办公室。 (七)结果运用 巡察办公室会同巡察组跟踪了解和督办整改落实情况、移交事项办理情况,并向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可直接听取被巡察单位党政领导班子有关整改情况的汇报。 巡察结果作为单位(部门)年度评先评优、党风廉政建设年度考核、年度综合考评工作和干部考核评价、选拔使用的重要依据。 (八)立卷归档 巡察组整理巡察全过程资料,报送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立卷归档。 第五章工作纪律 第十三条 巡察组依靠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开展工作,不干预被巡察单位的正常工作,不履行执纪审查的职责。 第十四条 巡察组应当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对巡察工作中的重要情况和重大问题要及时请示报告。 第十五条 巡察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巡察工作纪律、规定,坚持原则,敢于担当,依法依规办事,不利用巡察工作的便利谋取私利或者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 第十六条党政办、组织部、纪委办、监察处、人事处、财务处、审计处等相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支持配合巡察工作,为巡察组开展工作提供信息、人员、专业等支持。相关部门和单位之间应加强协调配合,有效整合资源,形成监督合力。 第十七条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应当自觉接受巡察监督,积极配合巡察组开展工作,巡察期间一般不得外出,如实汇报并提供巡察组所需的信息和文件材料。认真纠正存在的问题,按照要求进行整改,不得指使、强令有关单位或者人员干扰、阻挠巡察工作或者诬告、陷害他人,不得打击、报复、陷害反映问题的干部群众。 第十八条巡察工作中形成的材料应妥善保管,及时归类存档。巡察工作结束后,巡察组应将巡察过程中形成的所有材料移交巡察办统一保管和处理。 第十九条 对于巡察工作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有关人员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条 本办法由学院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展开阅读全文

开通  VIP会员、SVIP会员  优惠大
下载10份以上建议开通VIP会员
下载20份以上建议开通SVIP会员


开通VIP      成为共赢上传
相似文档                                   自信AI助手自信AI助手

当前位置:首页 > 包罗万象 > 大杂烩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5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9-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