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医院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员工健康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加强实验室及其从事实验活动的生物安全管理,保护实验室工作人员和公众的健康,预防、控制实验室感染。
2、适用范围
本科室从事检测的实验室人员。
3、职责
(1)、科主任负责员工健康监护工作。
(2)、各专业组负责员工健康监护计划的编制、执行、记录、挡案管理工作。
4、工作制度
(1)、实验室人员体检制度
新从事病原微生物实验室技术人员必须进行上岗前体检,由健康监护部门(办公室)或人员组织实施。体检指标除常规项目外还应包括与准备从事工作有关的特异性抗原、抗体检测。体检合格后建立健康监测档案并在上岗证上盖章确认,不符合岗位健康要求不得从事相关工作。
建立本底血清库,对从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检验的工作人员必须留本底血清。必要时收集血清与本底血清同时进行有针对性的检测,检验结果记入健康监护档案。
办公室应制定相关人员体检计划并组织实施并根据需要进行必要的临时性体检,体检结果记入人员健康监护档案,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和治疗措施,必要时对实验室污染情况进行追溯调查。科室负责人根据体检结果决定人员临时性或永久性调离岗位。临时调离岗位的人员在重新上岗前必须进行体检,体检结果达到岗位健康要求后由科室负责人批准其上岗永久性调离岗位的需收回上岗证。
实验室技术人员要在身体状况良好的情况下从事相关工作,发生发热、呼吸道感染、开放性损伤、怀孕等或因工作造成疲劳状态免疫耐受及使用免疫抵制剂等情况时,需由实验室负责人同意从事相关工作,但不宜再从事高致病性病性病原微生物的相关工作。
科室负责人应定期了解实验室人员健康状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办公室,由办公室安排体检、就医,体检及就医情况记入健康监护档案,实验室人员应注意个人身体健康情况,出现不适时报科室负责人。
紧急情况下,迅速就诊,就诊时实验室工作人员应当将近期所接触的病原微生物的种类和危险程序如实告知接诊的医务人员。
科室/实验室负责人在批准允许外来学习、进修、工作人员进入实验室前应了解其健康状况。
发生实验室意外事件或生物安全事故后应对疑感染人员进行针对性体检,体检结果记入健康监护档案,科室负责人根据体检结果决定人员临时性或永久性调离岗位。临时调离岗位的人员在重新上岗前必须进行体检,体检结果达到岗位健康要求后由科室负责人批准其上岗,永久性调离岗位的需收回上岗证。
(2)、实验室人员免疫预防制度
实验室人员应根据岗位需要进行免疫接种和预防性服药,免疫接种时,应考虑适应症、禁忌症、过敏反应等情况并记入健康监护档案。
各科室制定年度免疫接种计划,免疫接种情况记入健康监护档案。
各科室/实验室可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对各类人员进行必要的临时性免疫接种和预防性服药,并记入健康监护档案。
对体检结果异常的人员应随时进行必要的免疫接种或采取其他预防手段,并记入健康监护档案。
发生实验室意外事故或生物安全事故后应根据需要进行必要的应急免疫接种或预防性服药,并记入健康监护档案。
(3)、发生事故后的人员管理
发生实验室意外事件或一般生物安全事故后由科室负责人确定相关人员救治、免疫接种和医学观察方案,发现异常,由科室负责人决定人员临时性或永久性调离岗位。临时调离岗位的人员在重新上岗前必须进行体检,体检结果达到健康要求后由科室负责人批准其上岗,永久性调离岗位的需非收回上岗证。
发生重大生物安全事故后由科室负责人制定并上报相关人员救治免疫接种
和医学观察方案,同时采取有效措施尽量控制人员感染范围,中心分管领导对方
案进行审批。医学观察发现异常由科室负责人决定人员临时性或永久性调离。
(4)、健康监护档案内容包括
实验室人员岗位情况表
员工健康档案情况,包括体检(含血清检查)和免疫接种登记表
(5)、健康档案管理
所有实验室人员健康档案由办公室负责管理
个人健康档案采用一人一档的方法保存。
个人健康材料要及时归档,至少一年集中归档一次。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