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全县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扎实推进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 工作,建立适应行业特点的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根据X市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局、X市财政局、X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X市中医药管理 局《关于印发乂市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X人社发〔X〕86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十九大 精神,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探索建立适应我县特点的公立医院薪 酬制度,健全完善正常的公立医院薪酬调整和激励约束机制,并与医 疗、医保、医药联动改革相衔接,积极稳妥开展试点,逐步实现公立 医院收入分配的科学化和规范化,着力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 规范收入分配秩序。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原则。适应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要 求,与公立医院管理体制、运行机制、服务价格调整、医保支付、人 事管理、控制不合理医疗费用以及推进分级诊疗、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等改革相衔接,既健全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紧密联系的 分配激励机制,又加强宏观调控和有效监管,规范医务人员收入分配 秩序。
(二)坚持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的原则。适应行业 特点和行业要求,坚持中西医并重,把知识、技术、劳务、管理等生 产要素纳入收入分配体系,完善公立医院内部分配体制机制,合理体 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使工作人员收入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 实际贡献紧密联系,鼓励人才创新创造。
(三)坚持水平调整和结构调整相结合的原则。突出医务人员的 主体地位,公立医院薪酬水平在保持现有水平的基础上,实现一定幅 度的增长。妥善处理医务人员与医院其他人员以及不同专业人员之间 的薪酬关系,妥善处理不同类型公立医院之间的薪酬关系。
(四)坚持动态调整与合理预期相结合的原则。在确保医疗机构 良性运行、基本医保支出可承受、群众整体负担不增加和医疗卫生事 业不断发展的基础上,动态调整公立医院薪酬水平。
三、实施范围
X辖区内的县级公立医院,包括:X医院、X中医医院。
四、改革内容
(一)优化公立医院薪酬结构。按照公立医院公益性定位、工作 特点和本地实际,以及不同公立医院的功能定位和医、护、技、药、 管等不同岗位职责要求,合理确定公立医院薪酬结构。在保持现行事 业单位工资福利政策不变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岗位绩效工资制度。 基本工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提高绩效工资在个人收入中的占比, 其中绩效工资中用于激励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绩效工资总量的 60%,注重对医务人员的长期激励。作为激励性部分,与责任大小、
技术含量高低、承担的风险程度、工作量的大小等不同情况挂钩,根 据工作业绩、服务质量、群众满意度,向业绩优、贡献大、效率高、 风险高的岗位倾斜,充分调动全员的工作积极性,真正发挥绩效工资 的激励作用。对关键和紧缺岗位、高风险和高强度岗位以及高层次人 才等可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制等多种模式。
(二)合理确定公立医院薪酬水平。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将根据 我县经济发展、财政状况、工作量、服务质量、公益目标完成情况、 成本控制、绩效考核结果等,按照“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 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 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的要求,在现有水平基础上合理确定公立医 院薪酬水平和绩效工资总量,逐步提高诊疗费、护理费、手术费等医 疗服务收入在医院总收入中的比例。县级公立医院的薪酬水平要立足 实际,“一院一策”,不搞“一刀切”。建立公立医院薪酬水平动态调 整机制,将收支结余的30%纳入工资总额核定基数之内,原则上每 年递增控制在上年平均工资的10%以内。公立医院人均绩效工资水 平原则上控制在同级其他事业单位人均绩效工资水平的3倍以内。
对公益目标任务繁重以及需要重点发展的公立医院或绩效考核 评价结果优秀的公立医院,其薪酬水平可适当再提高。建立动态调整 机制,稳步提高医务人员薪酬水平,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
(三)推进公立医院主要负责人薪酬改革。县卫计局根据公立医 院考核评价结果、个人履职情况、职工满意度等因素,合理确定医院 主要负责人的薪酬水平。公立医院主要负责人薪酬水平应与本院医务 人员薪酬水平保持合理关系,原则上不超过本院上年度医务人员平均 薪酬水平的3倍,其薪酬由基本年薪和绩效年薪两部分组成,基本年 薪和绩效年薪各占年薪基数的50%。50%的基本年薪由院长所在单 位从业务收入中按月预支,50%的绩效年薪由县财政局从卫生人才发 展基金中一次性划拨县卫计局,由卫计局按照绩效考核结果予以兑现。
公立医院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实行年薪制的,由公立医院制定绩效 年薪考核办法,由县卫计局审定后,经公立医院理事会、监事会同意, 报县级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批准,并报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备案,其 薪酬水平不得高于院长。发放办法参照院长相关规定执行。
实行年薪制的人员,不得在年薪之外发放、领取其它任何形式的 报酬。按照兼职不得取酬的原则,兼任专业技术等其他工作的也不得 再领取相应报酬。
不再担任领导职务的班子成员不实行年薪制,其绩效工资按单位 绩效考核分配办法另行确定。
(四)落实公立医院分配自主权。公立医院在核定的薪酬总量内 进行自主分配。医院制定绩效分配办法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职 工意见,充分体现医、护、技、药、管等不同岗位差异,兼顾不同学 科之间的平衡,向关键和紧缺岗位、高风险和高强度岗位、高层次人 才、业务骨干和作出突出成绩的医务人员倾斜,向人民群众急需且专 业人才短缺的专业倾斜,体现知识、技术、劳务、管理等要素的价值, 避免“大锅饭”和平均主义。
低年资医生薪酬水平参照同级机关公务员平均收入水平确定,不 断缩小编制内外医务人员薪酬待遇差距,推动公立医院编制内外人员 同岗同薪同待遇。严禁向科室和医务人员下达创收指标,医务人员个 人薪酬不得与药品、卫生材料、检查、化验等业务收入挂钩。
(五)健全以公益性为导向的考核评价机制。县卫计局要会同有 关部门建立科学的公立医院考核评价指标体系,综合考虑职责履行、 工作量、服务质量、费用控制、运行绩效、成本控制、医保政策执行 情况等因素,定期组织考核,考核可以采取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 合的原则,也可引入第三方机构评估提升客观公正性。考核结果与公 立医院薪酬总量挂钩。各公立医院要制定内部考核评价办法,从岗位 工作量、服务质量、行为规范、技术能力、医德医风、患者满意度等 方面,对医务人员加强考核评价,考核结果与医务人员薪酬挂钩。对 定期考核不合格的,要相应降低薪酬水平。考核结果为优秀的,次年 人均绩效工资可在上年度实发水平的7%以内适当提高;考核结果为 良好的,次年人均绩效工资可在上年度实发水平的5%以内适当提高; 考核结果为合格的,不予提高;考核不合格的,降低5%绩效工资。 未按相关规定开展公立医院绩效考核评价工作的不得提高人均绩效 工资水平。
县卫计局要按照有关要求制定公立医院主要负责人的绩效考核 评价办法,综合考虑工作责任、医院管理的实际情况、医院考核评价 结果和任期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等因素,定期组织考核,考核结果与公 立医院主要负责人薪酬挂钩。年度绩效考核不合格的,县级公立医院 管理委员会对其进行诫勉谈话,连续两年不合格的,提请有关部门予 以免职。
(六)经费来源。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所需经费,通 过原渠道解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 纳入工资专户,主要用于人员奖励。不得将科教项目资金和财政补助 中的项目资金用于人员支出,也不得违规套用资金用于人员支出。对 违规使用或套用资金的问题,将严格予以查处。
(七)加强监督管理。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卫计局要严格按 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省纪委等六部门《关于严肃收入分 配纪律加强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管理的通知》(陕人社发〔X〕48 号)等规定,切实加强对公立医院薪酬分配的监督管理,对不规范程 序和要求进行内部绩效工资分配以及奖金来源不规范的,对超出绩效 工资总量违反规定自定薪酬或者滥发津贴、补贴、奖金等财物的单位, 坚决予以纠正,并按有关规定追究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的责任。
公立医院要严肃查处医务人员收受红包、回扣等违规违纪行为, 对个人发放的工资和津贴补贴等待遇必须以银行卡的形式发放,不得 发放现金。
公立医院要不折不扣地执行绩效工资与考核结果挂钩政策,人员 工资待遇必须由医院统一发放,不得交由科室自行分配,更不得采取 “背靠背”等方式随意发放。
五、审批程序
(一)公立医院工作人员的基本工资按照核定的标准执行。
(二)公立医院以在编在职人员为依据,根据医院考核结果、同 级其他事业单位人均绩效工资水平、按规定可用于分配的资金规模、 医院长远发展等因素,在规定的限额内合理申报绩效工资总量,经县 卫计局初核,医院理事会、监事会审议后报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审核 同意后执行。公立医院申报乂年度绩效工资总量时,应综合考虑上年 度人均薪酬水平、医院收入增速和可支配的财力等因素,不得增幅过 大。公立医院绩效工资总量每年核定一次。未纳入绩效总量核定范围 的编制外其他聘用人员,其薪酬由公立医院按有关规定管理,暂不纳 入单位绩效工资总量。
(三)公立医院院长年薪水平,由单位根据其考核结果、上年度 本院医务人员平均薪酬水平等因素按规定申报,县卫计局初核,医院 理事会、监事会审议后报县人社局审核,经县级公立医院改革领导小 组研究同意后执行。X年1月份,公立医院将上年度收入分配情况和 负责人薪酬水平报县卫计局审核备查,同时报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和 县医改办备案。
(四)公立医院内部的绩效考核分配办法在广泛征求职工意见的 基础上提交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由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后报县 卫计局批准,同时送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备案。
六、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X年9月)。讨论制定全县公立医院薪酬制度 改革试点方案,下发县级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方案,成立领导 小组。
(二)动员部署阶段(X年10月)。调查公立医院X-X年收入 分配情况,并送县人社、财政部门。
(三)全面实施阶段(X年11月1日一12月底)。县卫计局会 同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制定印发公立医院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和主要负 责人(院长)绩效考核评价办法;各公立医院制定本单位工作人员内 部考核评价办法;县人社局完成X年度同级其他事业单位人均绩效工 资水平和上年度同级机关公务员人均收入水平的测算,会同县财政局 审核公立医院绩效工资总量。
X年11月1日起,县级公立医院开始执行新的收入分配办法。
(四)总结验收阶段(X年1月-2月)。公立医院做好试点总结, 迎接市、县两级检查评估,县级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总结全县试点工作,形成书面总结并上报。
七、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 点工作,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政策性强,情况 复杂,涉及公立医院广大职工对切身利益,为了保证公立医院薪酬制 度改革试点的顺利进行,成立X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领导 小组:
略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人社局,具体协调公立医院 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张继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陈安平同志兼 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周密安排部署,积极稳妥推进。县卫计局要加强县级公立 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工作的指导,按照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分工、细化 任务、加快进度,确保按期完成各阶段工作任务。各公立医院要解放 思想、大胆创新、敢闯敢试,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探索可复制、 可推广的做法和经验,为全面深化改革、建立更加科学合理的公立医 院薪酬制度提供参考。
(三)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涉 及面广、政策性强,县卫计局要耐心细致的做好政策解释、宣传引导 和思想解释工作,要积极引导医务人员正确看待改革。同时,要对可 能发生的问题作出准确研判,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妥善解决公 立医院改革实施中遇到的问题,密切关注社会舆情,确保试点工作平 稳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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