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动火作业的控制.docx

上传人:精**** 文档编号:10103153 上传时间:2025-04-21 格式:DOCX 页数:4 大小:14.23KB 下载积分:5 金币
下载 相关 举报
动火作业的控制.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4页
动火作业的控制.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4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动火作业的控制 1、管理要求 (1)按照公司《防火安全职责》规定,全面落实各级、各岗位防火安全责任制。 (2)切实执行公司制定的《基地(车间)防火安全管理规定》、《施工现场防火安全管理规定》、《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等各项防火安全管理规定,落实各项防火安全措施。 (3)按公司《消防器材管理规定》合理配置、定期检查、维修消防器材。 (4)制定火灾应急预案,并进行灭火、应急疏散演练 (5)执行公司《义务消防队管理规定》,组织防火、灭火技能培训,开展防火宣传教育。 (6)建立防火档案,及时登录防火安全工作开展情况。 (7)一旦发生火灾后,应立即报警并组织扑救火灾;服从公安消防队统一指挥,积极配合开展灭火救灾工作;在征得公安消防监督机构的同意后,及时对火灾现场进行清理,尽可能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2、防火检查制度 (1)各班组、部门每天检查。 (2)项目经理部、车间每周对施工、生产现场检查一次。 (3)各单位应对所属施工、生产现场和单位内部进行每月不少于一次的全面检查。 (4)公司每季组织一次防火检查。 (5)公司、各单位消防管理人员应不定期地抽查、巡查施工、生产现场的防火安全工作;重点工程、重点部位必须经常检查。 (6)对违章行为应当立即纠正,对检查出的隐患必须及时整改。对检查出的重大隐患,必须出具书面整改通知,限期整改。整改单位必须在限定的时间内反馈整改情况。 (7)防火抽查、巡查、定期检查都应做好检查、整改情况记录。 3、防火检查内容 (1)防火制度执行情况。 (2)防火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 (3)消防器材配置及管理情况(合理、适用、完好性)。 (4)消防通道和防火间距。 (5)动火审批手续,“二证一器一监护”制度执行情况。 (6)电气线路、电器设备等用电安全。 (7)施工、生产过程中的各种违章动火、用电和火灾隐患。 (8)氧气、乙炔气瓶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使用、储存管理情况。 (9)防火重点部位管理情况。 4、动火许可证管理制度 4.1、一级动火 (1)、禁火区内:油罐、油箱、油槽车和储存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的容器以及连接在一起的辅助设备;各种受压设备;危险性较大的登高焊、割作业;比较密封的室内、容器内、地下室等场所,均属一级动火。 (2)、一级动火申请应在一周前提出,批准最长期限为一天,期满应重新登记,否则视作无证动火。 (3)、一级动火作业由所在单位主管防火工作的负责人填写,并附上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上一级主管及所在地区消防部门审查,经批准后方可动火。 4.2、二级动火 (1)、在具有一定危险因素的非禁火区内进行临时焊割等动火作业;小型油箱等容器;登高焊割等动火作业均属二级动火作业。 (2)、二级动火申请人应在四天前提出,批准最长期限为三天,期满应重新办证。 (3)、二级动火作业由所在本单位项目部负责人填写,并附上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本单位主管部门审批,经批准后方可动火。 4.3、三级动火 (1)、在非固定的,无明显危险因素的场所进行动火作业等均属三级动火 (2 )、三级动火申请人应在三天前提出,批准最长期限为七天,期满后应重新办证,否则视作无证动火。 (3)、三级动火作业由所在班组填写,经本单位项目部施工负责人审查批准,方可动火。 (4)、本表一式三联:动火人、动火监护及存查。 5、施工现场动用明火审批制度 (1)、 一级动火审批制度: 禁火区域内:油罐、油箱、油槽车和储存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的容器以及连接在一起的辅助设备;各种受压设备;危险性较大的登高焊、割作业;比较密封的室内,容器内,地下室等场所进行动火作业,由动火部门填写动火申请表,项目副经理召集项目安全员、施工负责人、焊工等进行现场检查,在落实安全防火措施的前提下,由项目副经理、焊工、项目安全员在申请单上签名,然后提交项目防火负责人审查后报公司,经公司安全部门主管防火工作负责人审核,在一周前将动火许可证和动火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上一级主管部门及所在地区消防部门审查,经批准后方可动火。 (2)二级动火审批制度: 在具有一定危险因素的非禁火区域内进行临时焊割等动火作业,小型油箱等容器、登高焊割等动火作业,由项目施工负责人在四天前填写动火许可证,并附上安全技术措施方案,项目副经理召集项目安全员、施工负责人、焊工等进行现场检查,在落实防火安全措施的前提下,由项目副经理、焊工、项目安全员在申请单上签名,报公司安全部门审批,批准后方可动火。 (3)三级动火的审批制度: 在非固定的、无明显危险因素的场所进行动火作业,由申请动火者填写动火申请单,在三天前提出,经焊工监护人签署意见后,报项目防火负责人审查批准,方可动火。 6、教育、培训 (1)各级防火组织应经常对职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集中教育每年不少于一次,积极开展“ 119消防日”活动。 (2) 对新进员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 (3) 专(兼)消防管理人员、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保管员、驾驶员、押运员及爆破作业人员应经公安消防机关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展开阅读全文

开通  VIP会员、SVIP会员  优惠大
下载10份以上建议开通VIP会员
下载20份以上建议开通SVIP会员


开通VIP      成为共赢上传

当前位置:首页 > 包罗万象 > 大杂烩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5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9-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