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小学学校落实双减政策加强课外读物管理实施方案
为丰富学生阅读内容,拓展阅读活动,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防止问题读物进入校园,充分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根据教育部《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进一步贯彻落实有关“双减”工作的文件精神,以办公厅、XX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为准绳,按照市、县教育局的相关文件要求,强化学校教育主阵地作用,学校以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为突破,以精致化管理为抓手,以课堂教学改为主阵地,以强化德育、提升自主学习能力为重点,深入探索增效的策略、方法和途径,逐步建立和完善双减的长效机制,稳步提高素质教育实施水平。
二、课外读物管理领导机构
组长:X
副组长:B
组员:C
三、强化过程管理
(一)坚持统一管理,学校主责。
区级教育行政和业务部门要充分发挥监督、指导、检查作用,指导学校营造健康、和谐、文明的校园阅读生态。中小学校要全面落实课外读物进校园工作的主体责任,负责学校的课外读物推荐、遴选、审核工作,做到严格把关,凡进必审。
(二)坚持五育并举,全面发展。
要着眼于学生全面发展,围绕核心素养,紧密联系学生思想、学习、生活实际,满足中小学生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等方面的阅读需要,全面发展素质教育。
(三)导向性与积极性原则。
坚持育人为本,严把政治关,严格审视课外读物价值取向,助力学生成为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时代新人。坚持“五育”并举,围绕核心素养,满足中小学生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等方面的阅读需要,全面发展素质教育。课外读物选材要积极向上,体现主旋律,重点宣传
“”思想,传承与弘扬民族精神、时代精神、科学精
神,彰显家国情怀与法治意识。
(四)自愿性与适度性原则。
进校园课外读物遴选和推荐目录要向学生家长公开,坚持自愿购买原则,禁止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学校不得组织统一购买。对家长自主购买推荐目录之外的课外读物,学校要做好指导工作。学校图书室购买课外读物按照《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有关规定执行。课外读物应紧密联系学生思想、学习、生活实际,符合学生认知发展水平,满足不同学段学生的学习需求。学校根据教育教学需要推荐的课外读物,要严格把关、控制数量。
四、明确具体要求,精细管控
(一)课外读物推荐工作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做到“五必须”:必须坚持育人为本,严把政治关,严格审视课外读物价值取向,助力学生成为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时代新人;必须坚持“五育"并举,着眼于学生全面发展,围绕核心素养,紧密联系学生思想、学习、生活实际,满足中小学生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等方面的阅读需要,全面发展素质教育;必须符合小学生认知发展水平,满足不同学段学生学习需求和阅读兴趣。课外读物应使用绿色印刷,适应青少年儿童视力保护需求;必须兼顾课外读物的学科、体裁、题材、国别、风格、表现形式,贯通古今中外;必须根据教育教学需要推荐的课外读物,严格把关、控制数量。
(二)加强其他渠道进校园课外读物的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校园内通过举办讲座.培训等活动销售课外读物。
学校明确受捐赠课外读物来源,由学校或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审核把关,明确价值取向和适宜性把关要求。
(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校园内通过举办讲座、培训等活动销售课外读物。学校要明确校园书店经营管理要求。校园书店要建立进校园读物的审核机制,严格落实管理办法的原则标准和要求。学校要明确受捐赠课外读物来源,由学校或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审核把关,明确价值取向和适宜性把关要求。
(四)严格图书管理。严格遵守图书室和班级图书增新剔旧和进室、进班审查制度,及时补充更新适合学生阅读的图书。
(五)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目录要向学生家长公开,坚持自愿购买原则,禁止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学校不得组织统一购买。
对家长自主购买推荐目录之外的课外读物,学校要做好指导工作。学校图书馆购买课外读物按照《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有关规定执行。
(六)本办法所称的课外读物是指教材和教辅之外的、进入校园供中小学生阅读的正式出版物(含数字出版产品)。
(七)由学校安排相关教师(班主任等)给各位家长推荐各学段“学生课外读物目录”供家长为孩子购买课外读物
时参照。同时规定:为了保障学生的课外读物内容健康、思想进步、有益于学生的身心健康发展,不在学校推荐的“学生课外读物目录”中购买的课外读物不许学生带进校园,也不建议家长在学校推荐的“学生课外读物目录”外给孩子购买课外读物。未经学校审核的课外读物不准带入校园。
(八)为保障校园文明教学环境和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特制订课外读物进校园审核制度。
1、上课期间严禁阅读与课程无关课外读物。
2、校园内不得张贴广告及商业宣传标语及号。
3、对违反以上规定学生,没收书籍,予以警告处分。
4、各种刊物进入校园,须报请校长批准,教务处备案。经学校批准后方可进入校园。
5、定期检查手机、平板电脑。不允许携带储存不良信息的手机和平板电脑进入校园。
(九)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渠道“负面清单“管理机制。按照教育部印发的《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加强审核把关,学校对任何形式进校园的读书活动都要审核活动方案,按照《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对相关书目进行把关。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校园内通过举办讲座、培训等活动销售课外读物。
(十)按照《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中列出的12条负面清单,对校园推荐图书进行清理,做到有方案、有措施、有成效;对通过举办讲座、培训等活动在校园内销售课外读物现象以及对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行为进行有效管控;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程序包括初选、评议、确认、备案等环节,推荐目录向学生家长公开;开展读书节、书香校园等阅读活动。
六、健全督导机制,强化管理
(一)教师因教育教学需要推荐学生阅读的课外读物书目,应由教师所在教研组长认可,并按照《管理办法》审核,报学校备案。禁止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学校不得组织统一购买。
(二)学校领导小组成员对初选书目进行评议,对选自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课外读物推荐目录,重点评议适宜性;对其他渠道推荐的课外读物要全面把关,提出评议意见。
(三)教师因教育教学需要开展课外读物读书活动,应由教师所在教研组长认可,报学校课外读物活动工作组备案同意,并按照《管理办法》审核。推荐学生阅读的课外读物书目,禁止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学校不得组织统一购买。
(四)建立课外读物进校园监督检查机制
学校针对进校园课外读物需做到“凡进必审、凡用必审”,筑牢课外读物进校园的“防火墙”,做好推荐目录的区级备案。区教委责任科室及相关业务部门定期开展抽查和专项督查,并将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纳入教材工作机制。区教育督导部门也要将课外读物进校园有关情况纳入督导检查范畴,发现问题立行立改,对于存在《管理办法》第十三条中违规情况的,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五)建立自带读物报备制度。原则上不鼓励学生自带课外读物进校园,如确有需要,须由学生家长事先向班主任报备并得到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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