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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机房管理制度(暂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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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机房管理制度(暂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机房管理,保证机房财产和人员安全,以及设 备正常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该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及下属成员公司机房。 第三条下属公司负责各归属机房的管理,管理责任部门为各公 司技术部门(系统运维部)。机房管理采用责任人管理制度,各管理责 任部门负责落实人员和职责到位. 第四条 集团下属公司应根据机房及系统的重要性和遭到破坏 后的危害程度,参照公安部制定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划 分准则(GB 17859-1999)》以及《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 (GB/T 22239—28)》等国家标准来执行机房管理。 第二章 机房进出管理要求 第五条 机房工作人员进出所管理的机房时,需佩戴机房出入证。 其他非机房所属人员因工作需要进入机房时需上级主管审批,凭其工 作证件登记并接受相应的检查后方能进入机房。 第六条 外单位员工进入机房前,根据不同的工作属性,需要准 备相应所需文件资料。属于工程施工类的,需凭机房进出审批表、本 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工程设计文本;属于参观考察类的,需凭机房参观 审批表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并由相关陪同人员带领进入机房;属于 故障抢修类的,需凭本人身份证及工作证,并需经上级主管头通知 同意. 第七条 任何人不得携带易燃、易爆、腐蚀性、强电磁、辐射性、 液体等对设备正常运行构成威胁的物品进入机房。 第八条进入机房的外来人员及携带的物品,均须接受检查登记, 登记时应认真、详尽和真实地填写机房出入登记表上的相关内容,机 房管理人员负责登记的监督工作,确认无误后方可进入。 第九条 参观人员进入机房须由机房工作人员陪同.陪同人员应 提前确定参观日期、时间、人数,填写机房参观申请审批表并完成有 关审批手续。 第十条 机房必须安排经过专业培训的值班人员负责各项进出 机房人员的登记、监督和日常巡查工作,并且值班人员在值班时必须 佩带有效证件。当出现机房盗窃、破门、火警、水浸、报警等严重事 件时,机房值班人员必须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处理相关的事件。 第十一条 机房的钥匙和门禁卡应设专人管理,严格控制,统一 调配。对于遗失钥匙或门禁卡的情况要即时上报,并积极主动采取措 施保证机房安全。申请门禁卡或变更门禁卡权限,都应由专业负责人 提出申请,不得受理个人申请. 第三章机房安全和保密备份要求 第十二条机房人员应加强防火安全学习,定期检查、检修相关 防火设施和设备,开展防火救火操练,要定期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防 火检查.各种灭火器材应定位放置,随时保持有效。 第十三条机房维护人员必须确保有关环境监视告警装置的可靠 性,使温度、湿度、烟雾、门禁、电源、空调等环境告警信号能立即 发送。机房内应配有机房管理人员和厂家维护人员的联系方式,如遇 到紧急情况便于第一时间通知和联系相关人员. 第十四条 当机房内交流供电系统全部停止工作或蓄电池的直流 工作电压出现异常时,维护人员应立即向主管领导报告,采取必要措施, 保证业务正常和设备安全。雷雨季节要加强对机房内防雷设备,地线 及防护电路的检查. 第十五条机房管理人员及进出机房的本公司员工应严格遵守技 术安全和通信保密规定,放置在机房的有关图纸、资料、仪表等不准 擅自带出机房。 第十六条根据数据和源码的保密规定和用途,机房管理员在操 作前应确定使用人员的存取权限、存取方式和审批手续.任何人员未 经批准严禁泄露、外借和转移专业数据和源码信息。 第十七条业务数据必须定期、完整、真实、准确地异地或异机 保存。机房管理员应做好数据的备份并异地存放,确保系统一旦发生 故障时能够快速恢复,备份数据不得更改。 第四章 机房环境管理要求 第十八条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机房应建立防尘、防静电缓 冲带,有条件的应配工作鞋或鞋套。 第十九条机房的温度、湿度应符合维护技术要求:机房环境温 度、相对湿度要求按照国标GB2887-89执行,如下表. 机房种类 温度(°C) 相对湿度(%) 机房洁净度 A级 22±2V 45 〜65 % 严格按照B级 B级 15 〜30°C 40 〜70% 洁净度B级(注) C级 10〜35°C 30〜80% 参照B级 注:机房洁净度B级为直径大于0o5um的灰尘粒子浓度W35 粒/升,直径大于5um的灰尘粒子浓度W30粒/升。灰尘粒子不能是 导电的,铁磁性的和腐蚀性的。当发现温湿度异常时,应及时通知动 (电)力维护部门。 第二十条机房应有良好的防静电措施,如防静电地板,防静电手 套等。机房应装设可靠的自动灭火及报警系统,遇火警时可自动或人 工切断机房内的所有电源.自动灭火及报警系统应由消防部门定期检 测。 第二十一条UPS电源除机房管理员外,未经许可其他人员不得 随意触碰控制面板和开、关机。管理员要定期检查UPS电源的运行 情况,当停电时,要随时监控UPS逆变电源情况。机房管理人员要定 期检查UPS系统是否对电池组进行定期自动维护性放电。机房管理 人员要确保在UPS出现设备故障时能及时联系上UPS厂家维护人员。 在值班期间,如发现UPS电源有异常情况要及时报告管理员,并采取 适当应急处理措施.机房工作人员要对UPS电源的运行情况作好记录, 包括UPS电源的充、放电时间,故障及排除情况等,以方便维护和 维修. 第二十二条 机房内禁止吸烟、饮食、睡觉、闲谈等与工作无关 的行为,个人用具、生活用品、食物一律不能放在机房,操作台不能 摆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 第二十三条机房应保持清洁,严禁随意堆放设备、仪表等。如确 须放置于机房内的,不论临时或长期形式,必须经机房管理人员分配 放置区域。不能在机房及公共通道堆放废旧杂物如:废旧器材、工程 余料、旧机架、木料、纸皮箱等.工具需存放在工具箱,仪表和工具要 摆放在规定的的地方.各项器材用具使用完毕后应放回原处。 第五章机房操作及安全防范要求 第二十四条进入机房应穿工作鞋,插拔电路板时要带防静电手 套;要严格执行机房、设备、工作鞋等周期清洁卫生制度。 第二十五条存放运输各种存储介质应有防磁屏蔽保护设施;维 护使用的各种存储介质要有严格的防病毒措施。 第二十六条机房内各种原始记录、图表、资料等要规格化;整齐 美观、字迹工整、清晰。 第二十七条 机房管理人员应具备较强的病毒防范意识,定期进 行病毒检测,发现病毒立即处理并通知相关部门。采用国家许可的正 版防病毒软件并及时更新软件版本。 第二十八条 做好网络安全工作,严格保密服务器的各种帐号, 对操作密码定期更改,超级用户密码由机房主管掌握。机房管理人员 应恪守保密制度,不得擅自泄露机房各种信息资料与数据. 第六章机房施工管理要求 第二十九条任何进入机房施工都需要有随工人员的配合。 第三十条 随工人员的职责和权限:全程配合工程实施,协调运维 部门,为工程实施提供装机条件和所需资源;配合施工方协调和解决 工程中的问题;做好机房现场管理,确保运行系统安全及稳定。随工 人员需全程对施工单位的建筑安装进行监督. 第三^一条 施工单位在机房施工前,必须出示有关施工内容文 档或设计文本。施工期间,施工人员应携带合法证件,并且接受管理 人员检查。施工单位在机房施工过程中,随工人员有义务监督施工单 位只能在与施工工作相关的范围内进行操作,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不 得进入与施工无关的区域. 第三十二条 电力施工阶段,必须提前发布通知告知全公司和系 统客户。在电力施工时需有电力管理人员和随工人员在场,需准备好 突发情况的应急措施,确保无安全隐患后方可施工。电力施工时间只 允许安排在非工作日进行,如有特殊情况需向上级部门报批。 第七章机房设备运行维护管理要求 第三十三条机房管理员应随时监控机房设备运行状况,发现异 常情况应及时上报,并按照应急方案做好相应处理工作,而且需有详 细记录。 第三十四条必须定期检查软件的运行状况、定期调阅软件运行 日志记录,进行数据和软件日志备份。 第三十五条 各类软件系统的维护、增删、配置的更改,各类硬件 设备的添加、更换必需经主管审批后进行;同时必须按规定进行详细 登记和记录,对各类软件、现场资料、档案整理存档。 第三十六条 严格按规章制度要求做好各种数据、文件的备份工 作,并严格实行异机存放、专人保管.所有重要文档定期整理装订,专 人保管。 第三十七条 机房主机(系统服务器)、网络服务器及其外围设 备每周进行一次例行检查和维护,尤其是设备供电、运行状态是否正 常等要时常检查和维护。 第三十八条 禁止在生产环境内进行试验性质的软件调试,禁止 在服务器随意安装软件。如需要对服务器进行配置,必须在主管的批 准后才能对服务器进行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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