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地震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1. 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1.1危险源的确定
根据项目危险性分析,确定以下部位为本单位危险源:生产车间、各工艺车间。
1.2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
地震灾害是指因地震对发电厂现场工作人员人身安全构成威胁;对厂房、主要设备等造成损坏,影响生产出力的情况。
1.3可能发生的季节
地震任何季节均有可能发生。
1.4影响范围及后果
当本地区遭遇地震灾害时,有可能出现道路中断、房屋倒塌、树木倒塌、围墙倒塌、、车辆受损、厂内通讯和电脑网络受损、人员伤害、主要设备损坏等灾害事故。
2. 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地震中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
3. 组织机构及职责
3.1应急组织体系
本单位事故应急救援组织体系由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指挥机构和执行机构组成。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由总指挥、副总指挥及各执行机构(应急救援小分队)队长组成。事故发生时,总指挥(总指挥不在时由副总指挥行使总指挥职责)负责协调各类外部救援力量,负责本单位发生事故时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和指挥。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下设通信联络队、抢险抢修队、医疗救护队、救援后备队、后勤保障队、消防治安队共计六支应急救援小分队。
应急救援指挥中心设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负责日常的应急管理工作,主要包括应急管理方面的文件收发、学习和培训等;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内设24小时应急值守电话:发生重大事故时,负责通知应急救援领导小组,通知并指挥应急救援所有成员;救援指挥中心常设安全管理办公室。
分公司组织机构图
3.2指挥机构
氧化铝一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安全生产
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3. 3主要职责
3. 3.1指挥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3. 3. 1.1应急领导小组组长:
在接到地震事故报告后,立即组织人员赶赴现场进行事故处理,同时保证机组的安全运行。
3. 3. 1. 2应急领导小组成员:
负责员工地震预防安全常识的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向上级汇报、通报和发布公司地震灾害事故应急预案的实施进展情况;发生事故后,应立即按职责分工,赶赴现场组织事故处理。
3.3.1.3当值调度:
当地震灾害事故发生后,立即汇报上级领导,及时下发相应预警,安排相关人员进行现场事故处理工作,采取相应急救措施,保证人身安全。
3.3.2应急指挥中心主要职责
在发生地震灾害事故后,应立即按职责分工,赶赴现场组织事故处理,首先要按照保人身、保电网、保设备的原则处理事故
3.3.3应急救援队伍的组成(见附表)
3.3.4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的职责
3.3.4. 1总指挥
负责启动和解除预案,组织指挥所辖单位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并第一时间向公司领导汇报相关情况;协助事故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总结应急救援工作经验教训。
3.3.4.2副总指挥
协助总指挥负责应急救援的具体指挥工作,组建应急救援队伍。
3.3.4.3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
在发生地震事故后,应立即赶赴现场,批准现场救援方案,按职责分工,组织事故处理,对发生的地震事故及时汇报、调查、责任处理。
3.3.5应急救援指挥部下属工作组
3.3.5.1应急协调组
负责人:安技处处长
成员:安技处各负责人员
职责:负责各部门事故处理的协调、指挥、事故原因调查、分析工作,在需要时联系其他部门进行协助工作。
3.3.5.2通信联络组
负责人:行管科科长
成员:行管科各负责人员
职责:担负各队之间的联络和对外的通讯联系任务。
3.3.5.3医疗救护组
职责:在发生地震事故后,负责组织医疗救护和受伤人员的外送任务。
3.3.5.4事故现场应急抢险工作组
负责人:设备科科长
成员:设备科各负责人员
职责:在发生地震事故后,立即采取相应急救措施,保证人身安全,并做好现场的保护。
3.3.5.5应急资源保障组
负责人:安技科科长
成员: 安技科各负责人员
职责:在发生地震事故后,及时上报分公司安技处,根据地震事故严重程度,有人员伤亡情况时应尽快联系医疗单位,抢救伤员;
3.3.5.6应急行动现场保卫、警戒组
负责人:保卫科科长
成员:保卫科各负责人员
职责:在发生地震事故后,负责布置安全警戒,保证现场井然有条;加强保卫工作,禁止无关人员、车辆通行;紧急情况下的人员疏散。
3.3.6指挥部成员职责
3.3.6.1安技处处长:
在发生地震事故后,负责各部门事故处理的协调、指挥、事故原因调查、分析工作,在需要时联系其他部门进行协助工作。
3.3.6.2行管科科长:
负责对外的联络和接收外部的信息并及时汇报组长,并保证提供应急救援所需的车辆;负责事故现场通讯联络和对外联系,并保证可靠通信。
3.3.6.3设备科科长:
在发生地震事故后,负责组织医疗救护和受伤人员的抢救任务。
3.3.6.4保卫科长:
负责组织警戒、治安保卫、疏散及道路管制工作。紧急情况时组织人员撤离到安全地带。
3.3.6.5当值调度:
负责事故处置时生产系统的统一调度工作;负责组织事故现场设备安全操作的技术工作并及时向救援领导小组提供事故有关信息;组织制定抢险救援临时技术方案和提供其它技术支持。
3.3.6.6安技科科长及生产车间主任:
紧急情况下向领导小组发出救援请求;在抢险救援过程中贯彻执行领导小组下达的各项救援命令,具体组织指挥本单位管辖范围内所发生事故的救援工作;在其它单位发生事故时,按照领导小组要求提供救援支持;负责组织指挥现场医疗救护及对受伤人员送转院,为抢险救援提供所需后勤保障。
4. 预防与预警
4.1危险源监控
4.1.1危险源监测监控的方式、方法
地震灾害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重大损失,直接影响生产安全;
4.1.2预防措施
制定地震灾害预案,加强地震灾害方面的应急演练、人员疏散、各岗位人员独立作战能力。
4.2预警行动
4.2.1各分厂制定出临震、震时、震后的设备运行调度原则,确保临震调度准备工作和震时、震后指挥联系可靠正确,使各岗位值班人员在与上级失去及时联系手段的情况下能独立作战,临危不乱,避免事故扩大和发生次生灾害。
4.2.2各应急组要确定灾后处理的重点和中心,应以救人和尽快恢复生活、办公等重要区域供电为重点。
4.2.3各部门、各单位的领导和技术人员要群策群力,顾全大局,针对受灾情况及时采取措施,防止人为原因扩大灾情。
4.2.4在灾情发生后,立即判明受灾情况(人员伤亡情况、厂房受损情况、设备受损情况),在通讯手段有保障的前提下,调度联系相关部门负责人汇报受灾情况和人员、设备损失情况,根据需要向公司请求援助。
5. 信息报告程序
5.1报警系统及程序
地震事故发生时应立即启动地震事故急应急预案,进行现场人员疏散,尽量保证机组安全。救援工作结束后,经应急救援领导组组长批准,应急救援程序关闭。
5.2现场报警方式
分公司接到地震事故报告后,应通过网络、电话(移动电话)等方式1小时内向公司汇报,报告中应将事故发生时间、事故地点、伤亡人数、事故类别、事故简要情况、已采取的应急措施、可能造成的影响和严重后果等尽可能详细地予以说明。应急救援领导组负责向公司汇报事故发展势态,便于采取适当措施并协助应急响应。
分公司总经理办公室电话 外线:
安技处电话外线:
5.3 24小时与相关部门的通讯、联络方式
5.3.1分公司内部人员应急联系表(见附表)
5.3.2外部救援单位电话:火警:119急救中心:120
5.3.3政府有关部门联系电话:(见附表)
5.4相互认可的通告、报警形式和内容
广播、短信息、互联网、内部有线和无线通信手段
6. 应急处置
6.1响应分级
按照安全生产事故的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影响范围等因素,将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响应分为四级:即班组级生产事故、车间级生产事故、厂级生产事故、分公司级生产事故。生产现场发生应急事件时,若班组、车间、分厂凭自己的能力能够自行进行处理,可不启动分公司级应急预案,但若班组、车间不能自行进行处理,方可根据实际情况由分公司总经理或安技处处长决定是否启动该应急预案。
6.2响应程序
6.2.1预案分级响应条件
可能造成班组级或车间级事故时,必须上报分厂应急领导组,并通知各车间进入预警状态。可能造成厂级事故时,立即通知分公司应急部门。根据预案分级情况实行分级报告。
6.2.2 应急响应程序
6.2.2.1地震事故发生后由当值调度立即向厂部值班人员和生产厂长汇报,由生产厂长根据情况,向分公司总经理汇报,公司总经理发布命令启动执行本应急预案。各就各位,组织抢险、救灾和事故的应急处理。
6.2.2.2生产厂长各单位人员接到命令后迅速安排本部门人员到位工作。
6.2.2.3通信联系电话按本厂下发的电话号码簿执行。在异常情况发生后,通信应急小组,全力确保调度电话的畅通,确保调度岗位全国直拨电话的畅通,所有相关人员的手机保证联系畅通。
6.3处置措施
6.3.1在岗运行人员要坚守岗位,沉着应战,根据上级命令、公司有关规程、预案和现场情况果断操作调整,尽最大可能避免事故和次生灾害;
6.3.2对可能受到地震影响或地震产生的次生灾害危及的电力设备、设施及易受地震影响导致失灵、误动的电气、热控保护,做好运行方式的调整;
6.3.3地震中,发电设备受损后,运行值班人员应迅速隔离故障地点和受损设备,尽快恢复正常设备,如果由于受伤原因,运行值班人员严重不足,则应妥善安排好值班人员,必要时安排以前曾在运行岗位工作过的其他人员进行运行值班工作,以保证运行值班工作的正常进行,保证发电设备的连续运行。在地震中,
如果失去厂用电,则联系调度向厂内发电,恢复厂用电,然后逐步恢复各设备;
6.3.4通讯联系电话按公司下发的电话号码执行。如灾情严重,通讯不能保障,各应急小组应各就各位、各负其责积极开展救灾工作;
6.3.5各单位生产人员、后勤保障人员在地震灾害发生后,在人身安全不受危害的情况下要坚守本职岗位,尽量保证生产、生活秩序正常进行;
6.3.6在地震灾害发生后,根据受灾情况各级管理人员立即组织全厂人员赶赴现场进行事故处理,使损失降到最低限,如果出现设备损坏、全厂停电情况,应迅速组织力量抢修,尽快恢复重要设备运行;
6.3.7抗震救灾期间,要求各岗位尽职尽责,联络渠道要明确通畅;联络用语规范,认真做好有关情况的记录工作;
6.3.8灾害发生后,厂部管理人员做好厂区灾情调查:统计人员伤亡情况、厂房受损情况、设备受损情况。行管部门做好生产区、生活区的消毒、防疫工作;
6.3.9事故应急处置的终止:人员搜救工作结束、所有受伤人员都得到治疗;厂区、所有生活受影响人员都得到安置;所有因地震灾害停运的机组均恢复正常运行为地震应急处理的终止点。
7. 应急物资与装备保障
7.1应急物资与装备配备情况
各车间必须储备足够量的地震事件应急处理的各类物资储备(包括急救药物、消毒药械和检测检验设备等)。发生地震时,应根据应急处理工作需要调用应急储备物资,应急储备物资使用后应得到及时补充,以确保应急供应。
7.2应急物资与装备的管理、维护
7.2.1事故应急专用工器具的管理遵循专人专责、定置管理、专管专用的原则。各单位须在主控室设立应急专用工器具保管箱。
7.2.2各单位在对本预案进行普及培训时,须专门就事故应急专用工器具的使用方法、注意事项作出详细的讲解,要求人人会用,熟练操作。
7.2.3在抢险救灾过程中紧急调用的物资、设备、人员和占用场地,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阻拦或拒绝。
7.2.4事故应急专用工器具的使用应做好记录,严禁随意挪用。
7.2.5各单位须根据各种工器具的特点,制定保养计划,定期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随时可用。如因工器具不能正常使用影响到抢险救灾工作,必须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严肃处理。
7.2.6事故应急专用工器具故障或损坏,应立即报告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并及时维修。
7.2.7关于急救物品要求:
7.2.7.1各分厂属各车间均备急救箱一个,内装止血带等急救药品、器械。
7.2.7.2各分厂急救箱应设专人保管,但位置要固定,且不能上锁,做到人人皆知。
7.2.7.3要定期更换过期药品,定期对敷料及器械进行消毒。每次急救后应及时照原数补齐药品、器械。
7.2.7.4各班组应至少有一人熟悉急救箱内各物品的使用方法。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