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防止压力容器爆破事故安全技术措施.doc

上传人:丰**** 文档编号:10097112 上传时间:2025-04-21 格式:DOC 页数:3 大小:13.04KB 下载积分:5 金币
下载 相关 举报
防止压力容器爆破事故安全技术措施.doc_第1页
第1页 / 共3页
防止压力容器爆破事故安全技术措施.doc_第2页
第2页 / 共3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防止压力容器爆破事故安全技术措施 为了防止压力容器爆破事故的发生,依据原能源部和国家电力公司关于《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和《国家电网公司发电厂重大反事故措施(试行)》,结合我公司实际状况,特制定本安全技术措施。 1 防止超压 1.1压力容器在投运、停用时,应严格按照《运行规程》规定控制压力在同意范围内,以防焊缝拉裂,引起爆破。异常工况应按《运行规程》规定进行紧急处理,保证任何工况下压力容器不超压运行。 1.2各压力容器安全阀应结合机组大小修进行定期校验和排放试验。 1.3运行中的压力容器及其安全附件〔如安全阀、排污阀、监视表计、联锁、自动装置等〕应处于正常工作状态。假设因故需退出压力容器保护装置时应经总工程师批准,保护装置退出后,执行远方操作并强化监视,且应限期恢复。 1.4使用中的各种气瓶严禁改变涂色,防止错装、错用;气瓶立放时应采用措施防止倾倒;放置液氯、溶解乙炔气瓶场所的温度要符合要求。使用溶解乙炔气瓶者必须配置防止回火的装置。 1.5压力容器内部有压力时,严禁进行任何修理或紧固工作。 1.6压力容器上的压力表计必须每年校验一次,保证压力表计完好准确。 1.7结合机组大修进行压力容器定检工作。 2在役压力容器应结合机组大小修,按照《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和《电力工业锅炉压力容器监察规程》〔DL612-1996〕的规定,执行定期检验制度。 2.1压力容器进行定检时,应对与压力容器相连的管路系统进行检查。 2.2结合机组大修,委托经资格论证合格的单位对压力容器内外部进行检验。小修的安全附件检查由本公司维护部机械专责工程师〔班组技术专责〕和检修人员进行,检查状况报安生部。突发事故的无损探伤工作由本公司委托试验、检测方面有相应资格证的人员进行。 2.3禁止在压力容器上随意开孔和焊接其他构件。假设必须在压力容器上开孔或修理,应先核算其结构强度,并参照制造厂工艺制定相应的技术处理措施,经安生部机械专责工程师审定、公司主管生产副总〔总工程师〕批准后,严格按处理措施实施。 2.4压力容器及其附件的施焊,必须由取得Ⅱ类焊接资格证的焊工施焊,按技术措施要求,需进行无损探伤检查的,由取得Ⅱ级资格证的检验员进行相应的超声波、射线、磁粉、着色等项目探伤,检查结果送交生技部机械专责工程师审查。 2.5停用超过2年以上的压力容器重新启用时要进行再检验,经耐压试验确认合格才能启用。 2.6因故需改换压力容器时,应对制定单位和制造厂的资格进行审核,其供货产品必须附有"压力容器产品质量证实书'和制造厂所在地锅炉压力容器监检机构签发的"监检证书'。要强化对所购容器的质量验收,特别应参加容器水压试验等重要项目的验收见证。 2.7 对在役压力容器检验中,安全状况等级评定达不到监督使用标准〔三级〕的,要在最近一次检修中治理升级。检验后定为五级的容器应按报废处理。 3 严格按照《压力容器使用登记管理规则》对压力容器进行登记使用。 3.1压力容器压力表计的校验结果由校验人员直接填写到压力容器登记薄上,维护部经理和生技部电气专责签字认可方才有效。 3.2压力容器的安全阀经解体检修后,应按技术要求进行校验,其开启压力、回座压力和提升高度应由校验负责人具体记入压力容器登记薄。 3.3压力容器重大改造和定期的常规检查结果,均应由项目负责人填写到压力容器登记薄上,建立和完善长期的监察资料。
展开阅读全文

开通  VIP会员、SVIP会员  优惠大
下载10份以上建议开通VIP会员
下载20份以上建议开通SVIP会员


开通VIP      成为共赢上传

当前位置:首页 > 包罗万象 > 大杂烩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5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9-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