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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范学院学生公寓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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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师范学院学生公寓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突发事件,提高学生公寓管理中心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切实保证公寓内学生生命和财产安全,营造安全和谐的苑区环境,促进学校稳定、协调和持续发展。 (二)编制依据 依据《教育法》、《高等教育法》、《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XX省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预案。 (三)分类分级 本预案所称突发公共事件是指突然发生,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以及正常的生活秩序遭受破和严重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 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起因、性质、机理和发生过程,突发公共事件主要分为以下三类: 1、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师生员工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聚集不明原因疾病、集体性食物中毒事件等;社会发生的可能影响校(园)的公共卫生事件。 2、突发事故灾害事件:因地震、狂风、暴雨、等自然灾害,以及突然发生的灾害事件,火灾、地震以及由此诱发的公寓内各种次生及衍生性灾害。 3、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因社会因素或个人因素导致的危害学生个人及集体人身财产安全的突发性安全事件。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主要适用于涉及学生公寓范围内,或超出事发学生公寓处置能力的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本预案指导学生公寓管理中心突发公共事件的具体应急处置工作。 (五)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原则。维护广大学生的切身利益,尽最大努力保护学生生命和财产安全,创造安全和谐的苑区环境。 2、统领导,快速反应。学生公寓防范和处理突发公共事件工作由学生公寓管理中心办公室统领导,成立“学生公寓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生公寓范围内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工作,同时制定应急预案,培训人员,完善保障措施,建立快速反应机制。一旦发生突发公共事件,根据事件类型、级别等因素迅速启动相应预案,做到快速反应,正确应对,果断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各种损失。 各苑区主管为各公寓苑区“第一责任人”,必须完善本苑区内部的分工协作,做到群防群控,力争把事件解决在初始状态。 3、上下联动,加强保障。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事发所在苑区主管要立即深入事发现场,了解各种情况,控制场面,同时应与学校相关部门领导或负责人取得联系,确保各项保障措施和力量部署落实到位,做好充分准备,确保预案一旦启动即能有效实施,提高工作效率。 4、预防为主,适时控制。立足防范,强化应急预案对日常预防工作的指导作用。加强信息收集、研析,从细节抓起,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研究,早解决。增强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和操作性,提高应急反应能力。 5、区分性质,处置得当。处置突发公共事件要根据事件类型采取相应对策,积极化解矛盾,做好善后工作,维护公寓正常秩序。对学生的诉求要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对无理取闹、蛊惑人心、煽闹事的为首分子要及时同保护处处理,确保公寓内的稳定。 6、增强保护,教育先行。公寓为学生集聚区,要将日常防火用电安全常识、遇突发公共安全事件时的自我保护、求助和自救,以及紧急避险措施与日常的安全教育宣传联系起来。 二、应急处置工作机构及职责 (一)学生公寓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1、成立学生公寓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下同),组长由学生公寓管理中心 主任;副组长由学生公寓管理中心副主任及各苑区主管老师担任;各苑区主管助理及工作人员为小组成员.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1)负责统决策、组织、指挥学生公寓的防范和处理突发公共事件工作; (2)定期研究学生公寓防范和处理突发公共事件工作; (3)协调、解决防范和处理突发公共事件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4)协调防范和处理突发公共事件工作与学校正常教学、生活相关工作的关系,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5)根据单位和个人在防范和处理突发公共事件工作中的表现作出奖惩; (6)向学校及相关职能部门汇报工作,并及时取得工作支持。 2、日常管理办事机构:领导小组办公地点设在学生公寓管理中心办公室,日常管理工作由办公室工作人员担任。 日常管理工作主要职责: (1)及时调查、收集、分析防范和处理突发公共事件中相应的数据和工作情况; (2)拟定防范和处理突发公共事件阶段性工作计划; (3)拟定防范和处理突发事件的综合性文件、汇报材料、领导讲话和工作总结; (4)提出相关政策建议以及协调防范和处理突发公共事件工作与日常教育教学、行政工作关系的建议; (5)协调各苑区防范和处理突发公共事件工作; (6)印发领导小组工作人员的组成和通讯方式,如有变动,及时调整; (7)按领导小组授权,及时向学校及相关职能部门报送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征求处理意见和有关支持; (8)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运行机制 (一)预测和预警 要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完善预测预机,开展风险分析,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建立畅通的信息传输渠道和严格的信息上报机制,完善快速应急反应机制。 1、信息报送原则 (1)快速。最先发现或接报发生突发公共事件的单位或个人,应在第一时间向领导小组报告(火灾事故同时报119,盗抢事件同时报110,医疗救险同时报120),不得延报。报送时间必须在事发后20分钟以内。 领导小组接报后必须立即向学校主管部门和主管领导进行初次报告。报送时间一般限定在事发后60分钟以内。 (2)准确。信息内容要客观翔实,不得主观臆断,不得漏报、瞒报、谎报。 (3)续报。根据报告的内容和进展不同,分为初次报告、进展报告和结案报告。 2、信息报送机制 (1)紧急电话报告:事发苑区工作人员接报后,应立即电话报告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组长、副组长要求开展工作,同时与事发苑区保持联系,进一步核实情况,并尽快通知相关部门。 (2)紧急文件报送:突发公共事件执行电话报告后,领导小组办公室在联系接报单位、接报人了解基本情况后,以简明书面形式报学校领导及相关部门,并按照相关预案和领导要求迅速开展工作。 3、突发公共事件报告的主要内容 (1)事件(事故)发生基本情况,包括时间、地点、规模、涉及人员、破程度,以及人员伤亡等情况; (2)事件(事故)发生起因分析、性质的初步判断、影响范围和程度的初步评估; (3)事发后现场及有关部门已采取的措施; (4)事态发展状态、处置过程和结果; (5)来自于学生家长及媒体等各方面的初步反应; (6)需要报送的其他事项。 (二)预警信息发布 预警信息包括可能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的类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预警级别、警示事项、相关措施和发布机关等。 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和解除可在相关授权下通过电话、通信、信息网络、公告栏或组织人员逐一通知等方式进行。 四、应急预案启动原则、响应程序和终止 (一)应急预案启动原则 本应急预案由学生公寓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决定启动,领导小组成员部门必须立即执行。 (二)应急预案响应程序 特别重大事件发生后,学生公寓应急处置工作小组应立即启动相应预案。领导小组立即启动本预案开展处置工作,有关情况及时上报学校有关部门和主管领导。 公寓现场处置工作小组要根据事件的发展趋势动态调整事件级别,适时调整应急措施和方案,加大应急处置力度,提高应急处置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1、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程序: 在发生程度不同的学生食物中毒或不明原因的疾病时, 第一,所在苑区工作人员应立即向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并及时报告学生所在学院领导和辅导员。 第二,拨打120将相关当事人送往医院进行治疗,并联系校医院对当事人周围人员尤其是同寝室学生和毗连宿舍学生进行检查消毒。 第三,配合医疗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及时总结调查报告。 2、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应急响应程序: (1)发生火警后,事发苑区工作人员应立即向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启动紧急预案。 第一,应及时切断火场电源,开放紧急疏散通道,组织学生有序撤离,抢救被困人员,立即使用本区灭火器材进行扑救,报告学校110及保护处值班室,由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扑救及善后工作。 第二,在确实预见到仅仅启动基本应急处理预案未能凑效的情况下或发生重大火灾时立即采取扩大应急管理预案,及时通知公安消防部门,在公安消防部门到达火场后,服从消防部门在火场的最高指挥员统指挥和调动。 第三,火情扑灭后,清点参与救火人员人数,避免出现遗漏;清理残余火种,防止死灰复燃;保护现场原貌,在不破原始现场的情况下做好善后工作。 第四,做好伤亡人员家属的安置工作;做好各项记录,在不破原始现场的情况下做好火灾事故调查等工作;查清起火点,分析火灾起因;统计火灾损失状况;作出火灾事故报告。 (2)因突然停电及其他突发因素导致学生苑区学生聚集起哄及砸扔东西时,第一,所在苑区工作人员应立即向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及相关学院辅导员或领导。第二,及时组织楼委会干部上楼层安抚学生情绪。及时了解引发学生XX起哄的具体原因。第三,对个别扔砸物品及趁机煽学生扔砸物品的宿舍及个人,注意提取相关证据并视事件严重程度,向有关二级学院或保护处报告。 第四,事件平息后发布相关信息,争取学生理解与支持,对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 (3)发现学生自(残)杀事故时, 第一,知情人员应立即向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汇报,联系学生处和当事人所在学院的领导及辅导员,及时通知学生家长。 第二,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应配合学生处和保护处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和当事人所在学院和公安保护、勘察、处理现场,了解学生在校表现和相关信息,协助公安调查和处理善后事宜,做好家长的接待与安抚工作。 第三,学校根据公安的调查结论由相关人员负责向当事人家属解释,对当事人周围的人员尤其是同寝室同学,应采取积极有效的心理干预和安抚措施,避免产生更大范围的应急性心理危机。 第四,对自(残)杀未遂的当事人,在其病情和精神状况稳定后,由所在学院配合其家长办理请假、休学或退学等相关手续,将其送至医院或家中休养治疗。 3、突发灾害事件应急响应程序 第一,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应及时了解气象部门的相关预告,协同二级学生及各苑区做好应急疏散方案。 第二,加强宣传,联合各二级学院辅导员安抚学生情绪。使学生熟识紧急疏散方案及步骤。 第三,组织人员及时,有序引导学生疏散,避免出现混乱情况。 (三)应急响应终止 在专业部门作出评估并予以确认情况下,或者在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现场应急处置小组征得领导小组同意后,可以终止应急响应。 (四)信息发布 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在事件发生后的第一时间要向受众发布简要信息,随后发布初步核实情况、应对措施和防范措施等,并根据事件处置情况做好后续信息发布工作。 信息发布形式主要包括授权发布、散发新闻稿、组织报道、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等。一般都是以书面形式将事件简要信息交由学校委宣传部发布,未经核实的信息,单位与个人不得擅自以书面或网络信息形式发布。 五、应急保障 (一)信息保障 要健全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收集、报送、传递机制,保持通讯设施完好,确保信息传递及时畅通。 (二)物资保障 应事先对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物资有所准备,加强与设备、保护、后勤等部门的联系,确保紧急情况下物资及时到位。 (三)资金保障 1、学生公寓管理中心应在年度经费预算中优先安排一定应急风险保障资金,专款专用。 领导小组对各苑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保障资金的使用和效果进行管理和评估。 2、必要时,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捐赠和援助。 (四)人员保障 要采取必要措施,组建本单位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队伍,确保该队伍成员随时到位在岗。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各苑区第一责任人及相关工作人员应保持手机24小时开机,随时待命。 (五)培训演练 各苑区要采取措施,加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队伍的培训工作,学习相应应急处置知识及技能,定期进行培训及演练,提高快速反应和协同作战能力。 (六)宣传教育 广泛宣传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常识,增强师生员工的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七)人员防护 1、各苑区要让所有学生明晰应急避险场所,安全通道,完善紧急疏散办法和措施,明确各级责任人,确保在紧急情况下师生员工安全、有序的转移或疏散。 2、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严格按照程序开展应急救援工作,确保人员安全。 六、附则 (一)责任与奖惩 1、学生公寓管理中心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主任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 2、对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附属学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表彰奖励实施办法由领导小组决议作出。 3、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突发公共事件重要情况或 者在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有关责任人,要依法依规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二)预案管理 1、本预案由学生公寓管理中心办公室制定并负责实施。根据实际情况变化,及时修订本预案。 2、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林业大学学生公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一、目的 为了总结我校处理学生公寓各类突发事件的经验和教训,完善突发事件的预警、应急和评估机制,积极探索学生公寓安全稳定工作的长效机制,确保各类突发事件能够得到及时、妥善的处理,保障学生公寓内全体学生的生命财产安全,创造安全和谐的公寓环境。 二、指导思想 1、加强学校对学生公寓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的领导,设立应急预案工作小组,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 2、完善应对突发事件的预机与应急机制,早发现、早报告、早决策、早处置,做到积极主动、快速响应、果断处置、平稳解决,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和避免不良影响。 3、完善应对突发事件工作的评估机制,不断提高学校应对学生公寓突发事件的决策水平和处理能力。 三、适用范围 在学生公寓内突然发生的并造成学生伤亡以及其它性质特别严重、影响特别重大的突发事件,预案主要针对以下四类突发性事件: 1、个体事件(如自(残)杀、走失、治安事件等) 2、公共事件(如火灾、爆炸、传染性疾病等) 3、聚集事件(如因国内外重大事件、公共事件、个体事件或利益冲突等引发的聚集、游行等) 4、自然灾害(如地震等) 四、主要构成 1、预机 预机是妥善处理学生公寓内突发事件的基础。 其功能是:通过健全的组织机构建设与及时有效的信息沟通,使学校有关领导能在事件突发的第一时间准确掌握情况,及时形成判断,确定应急机制启动的等级;日常工作中,对所积累的信息进行综合分析,并结合专题调研,形成对稳定形势的基本预测,适时地对影响稳定的因素作出判断,从而采取相应措施。 2、应急机制 应急机制是妥善处理学生公寓内突发事件的关键。 其功能是:根据预机给出的警报,及时反应,通过组织构建、决策实施、信息发布、督导检查等工作进行应急处置。应急机制分一般和紧急两种机制,一般应急机制由学生公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小组工作人员对事情进行处理,稍后上报学生公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紧急应急机制由学生公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小组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内赶到现场,立刻上报学生公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并协助公安、卫生等部门及时对事件进行处理,避免事态扩大。 3、评估机制 评估机制是检验学生公寓内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效果,不断完善预案的保证。 其功能是:运用科学的评估方法,对预案执行情况和执行结果进行评估,做出奖励处罚决定;总结经验和教训,完善和改进应急预案。 五、学生公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流程 (一)机构设置 (1) 学校常设学生公寓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校委与行政领导各1人以及各学院及职能部门负责人固定成员,相关校领导作为专项成员。 (2) 学校设置学生公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小组,成员由政办公室、学生处、研究生工作部、保护部、应急指挥中心、总务处、校医院、校团委、后勤服务总公司、各学院团委等部门相关工作人员组成。学生公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小组挂靠在学生公寓管理办公室。 (二)信息网络 1、建立以宿舍为单位的信息传送网络,由各学院团委将学生在公寓的动态上报至学生公寓管理办公室,学生公寓管理办公室将公寓状况上报至学生处、保护处及各学院。 2、建立以班级为单位的信息传送网络,班主任、公寓辅导员将学生动态上报至各学院,各学院将学生动态上报至学生处和保护处。 3、建立以学生社团为单位的信息传送网络,由校学生会将学生动态上报至校团委,逐级报送。 (三)日常防控 1、学生公寓管理办公室负责对班主任和专职辅导员进行相关业务素质培训,提高其应对突发事件的反应能力。 2、学生公寓自律管理委员会对学生公寓公共区域内安全状况进行全面巡视,每天上报。 3、学生公寓管理办公室利用学校内各种宣传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学生的自我安全防范意识及逃生自救能力。 4、各学院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教育,最大限度地避免学生因精神问题而导致意外紧急情况的发生,如有问题,须及时上报学生处。 5、学校对各部门的防控工作进行定期和不定期进行检查,并提出限期整改意见。 6、举行重大活动或遇重大事件发生期间时,学生公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小组中各单位应安排相关人员值班。 交通职业学院学生公寓安全管理应急预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安全教育及管理暂行规定》,维护学院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保障学生的人身、财产安全和正常权益,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第二条学院根据有关安全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对学生实施安全教育和管理。学生安全教育和管理以预防为主,本着保护学生、教育先行、明确责任、教管结合、实事求是、妥善处理的原则,搞好教育、管理和应急处理工作。 第二章预防管理 第三条学生公寓是学生的集聚地,是安全事故的多发地。根据我校实行院系两级管理的模式,各系(部)与学生工作处要共同努力,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思想教育,对学生公寓实行严格管理、检查,加强值班人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恪尽职守,防患于未然。 第四条制定严格的值班制度。辅导员值班要及时到岗,巡回检查该系(部)学生房间的卫生、秩序,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公寓辅导员要坚守岗位,登记好学生反映的问题、巡回检查公寓区,发现问题及时通知各系(部)处理;后勤部门要派出维修人员值班,及时解决水、电、暖、门锁出现的问题。 第五条值班人员必须遵守值班守则,按时到岗执勤。若无故缺岗一次罚10元,迟到、早退罚5元。在岗不巡查,出现事故,追究相关责任。 第六条后勤服务中心维修人员要经常检查供电、用电设施,禁止学生使用大功率用电器,严禁私拉乱扯。对反复跳闸的房间要重点排查,消除偷、漏电隐患,确保用电安全。 第七条公寓管理人员要经常性检查,对违规用电现象有权进行制止、没收、处罚。 第八条安保办人员要加强巡逻及门卫管理,严禁出租车及不法车辆、人员进入校区和公寓区,确保校园安全。 第九条各系(部)公寓部要实行夜间查房制度。依据学院的规章制度,严惩夜不归宿、熄灯后外出以及晚归的学生;公寓内严禁吸烟,对出售、传递、存放、吸食香烟者予以处罚。 第十条在校生应在学校的学生公寓住宿,不得私自在校外住宿。禁止学生在校外租房居住,凡在校外租房居住者,一经发现,学校要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家住市区的学生申请走读,须经系(部、院)同意,报学生公寓管理部门备案。在校外居住期间发生的安全事故,由居住人按照相关法律负完全责任,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居住人自负。 第十一条学生要严格遵守学校公寓的安全制度、作息制度与卫生制度。要自觉做好防盗、防火、防疫、防意外事故等工作;要自觉维护学生公寓的管理秩序,提高自我管理能力。 第十二条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能力,未经有关部门同意,学生不得私自攀爬或翻越围墙、楼房、阳台、门窗、山崖、电杆等高危险地点或设施。公寓区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否则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当事人自负。 第十三条学生公寓管理硬件建设要跟上,例如定时送电、安装用电自控系统、安全监控系统、门禁系统等。软件方面建立责任目标考核体系,做到优者奖,劣者罚。 第十四条学生在寒暑假期间一般回家休息,不允许私自在校内留宿;学生因公需要在学校住宿的,责任部门要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由学校统安排食宿,责任部门负责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有关部门予以协助。 第十五条学校卫生部门要根据不同季节针对不同XX、不同场所向学生进行卫生健康教育,制定并实施恶性传染病防治预案,做好公寓消毒工作。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树立防疫意识,明确防疫措施。相关部门和系(部)要予以配合,做好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和思想政治工作,要教育学生注意自身健康的心理状态,帮助学生克服因各种原因造成的心理障碍,把事故消除在萌芽状态。 第三章应急处理 第十六条在学校公寓发现打架现象,值班人员要予以制止,并及时通知系(部)予以处理。若人数众多、情节严重可向校园110报警,由学院值班人员和保护处协同处理。 第十七条在学校公寓发现或学生报告有盗窃案件、外来人员滋事,值班人员应及时上报保护处,及时处理。 第十八条学生出现突发重病,人身伤害,应迅速组织人员救送伤员到医务室救治(医务室必须有人值班),医生确定需外出救治时,可拨打120。 第十九条若宿舍内发生火灾,应及时疏散学生,利用安全器材(如缓降器)让学生逃生;组织人员利用眼前的灭火器材断电灭火,必要时拨打119火警,请求帮助。 第二十条学生公寓遭受自然灾害,如狂风、强降水、地震等,应及时上报相关部门,并采取以下急救措施: 狂风:及时稳定学生,让其关好门窗,禁止户外活动; 强降水:人员到位、配备草袋沙土、确保排水管道畅通、启动应急排水系统、备用车辆到位; 地震:人员到位、稳定学生情绪、引导学生到空旷地带、及时营救受伤人员等。 第二十一条为了学生公寓安全,保证紧急情况应急措施的实施,相关部门应选派责任心强、吃苦耐劳的人员值班,值班人员管理见第二章第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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