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实验小学行政听课制度
为加强对教师随堂课的管理力度,提高教师的课堂教学效率,提升学校的办学水平,本着“深入课堂、认真督查、及时反馈”的原则,学校特推出“行政听课制度”,具体要求如下:
1. 全体行政组人员每周有计划、有目的深入课堂听取教师随堂课不少于2节。校级领导每学期听课不少于80节,教导处负责人每学期听课不少于100节,其他行政人员每学期听课不少于40节。
2. 行政听课要尽量做到学科平衡,以不事先通知的推门听课为主,每学期听课必须覆盖全校所有年级和所有学科。
3. 行政组集中听课由教导处统一牵头,或覆盖一个年级,或覆盖一个学科,每次听课提前十分钟通知。
4. 每次行政听课后应及时向被听课教师反馈听课信息,便于教师及时调整、不断完善教学工作。
5. 每次听课后,所有行政人员应认真填写《实验小学有效课堂教学评价表》,对所听课进行及时记录与综合分析。
6. 每周五行政例会,行政人员必须通报本周听课的具体情况,汇报听课中发现的问题,并提出相关解决措施。
7. 教导处汇总每周行政听课的记录,形成《行政听课情况说明》,由校长在每周一的政治研究时间向全校教师通
报。
8. 全体行政人员的听课节次以听课记录为准,每学期的听课节数讲列为行政人员工作考核内容之一。
实验学校安全教育管理制度
1、加强领导。建立由校长任组长,由分管安全主任、班主任为成员的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全校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检查工作。
2、教育学生饮水饮食要注意卫生,预防食物中毒。
3、教育学生右侧通行,走人行道,路上不抢道,不玩耍打闹,注意交通安全。
4、各班主任要教育学生课间活动不追逐打闹,不违反规定在楼梯处乱跑,不在楼上扒窗外望。不玩有危害他人的玩具,不准在校园内燃放鞭炮。
5、安全教育的时间可确定在校、班会、晨会中,可在集体组织的活动之前,也可**在各科教学之中。
6、财产管理确定专人负责,财务档案由主管会计负责,现金由出纳员负责。各个办公室的资料、物品、设备均由各个教研组长或办公室主要负责人负责。教室一切物品、设备由班主任负责。
7、后勤处设有校舍、设备检查记录,每月检查一次,若发现有危险应及时停用或维修,特别是夏季汛期,要提前做好防洪、防涝工作,确保师生安全。
8、放学时各班要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不提前和托后放学,且乘坐校车站队放学,由值班教师及照管员组织,一律通过学校正门。
9、严禁未满12周岁学生学骑自行车或16周岁骑摩托车上路。
10、值日教师要认真负责,非学校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学校。非本校及本校人员的机动车辆未经允许不得进入或穿行学校。经许可进入学校的车辆要按规定路线行驶,不得影响学校教育教学活动。
11、不允许任何单位或个人在学校周围从事有毒、有害和污染(包括噪声)环境的生产经营活动。
12、不允许任何单位或个人依傍学校围墙或房墙构筑建筑物。不允许在学校门前和两旁设置停车场、摆摊设点、堆放杂物。
学校疫情报告制度
为认真贯彻《传染病防治法》,保障全体师生的身体健康和公共卫生,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特制定如下制度:
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做好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工作是加强研究卫生防疫和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重要环节。要充分认识到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的重要性,增强“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要以高度负责任的态度,建立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工作责任制,对位履行报告人职责,造成疫情扩散和危害进一步加大的,追究其责任。
1、组织领导:分管副校长为组织领导,政教处配合,校卫生人员、班主任负责具体工作。
2、工作任务:
(1) 严把三个环节:传染源、传播途径、易感人群。
(2) 做到五早:早预防、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隔离治疗。二、严格疫情报告:
1、发现传染病应当立即报告卫生主管人员,由卫生主管人员统计后报告校领导,最后经确认和领导审批后由学校报告上级教育主管单位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2、报告顺序:学生-班主任-卫生工作人员-校领导f市和市疾控中心。
三、报告时限和要求:
1、同一班级、一天内有3例或3天内有多个(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并有共同用餐、饮水史时,学校信息报告人必须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2、发现食物传染病或疑是传染病病人时,学校信息报告人应该立即报出相关信息。
3、学校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学校信息报告人应该在24小时之内报出相关信息。
4、报告方式:当出现本工作规范规定的报告情况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以最方便的通讯方式向市疾控中心和市报告。
(1) 初次报告:学校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后,在第一时间(2小时内)向市疾控中心、和市进行初次报告,发生特别重大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后,可直接向值班室报告。
(2) 进程报告:在特别重大或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中,学校应当每天将事件变化情况向市疾控中心、和市报告。
(3) 结案报告:事件处置结束后,学校应在一周内将事件处理结果送交上级有关部门。
四、复学条件:
凡患有传染病的学生经隔离治愈后,必须有医院出具的复学证明方可入校上课,教职工亦同。
中心小学教师管理制度
1. 人事制度管理
学校执行国家教师资格制度、公开招聘制度和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制度,依法实行学校用人制度。学校根据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制数额、岗位数和岗位任职条件及教育行政部门、学校相关规定聘用教职工,公开招聘,竞争上岗,对聘
用人员实行岗位管理和绩效工资制度。
2. 班主任管理
学校建立健全班主任选配、聘任、培训、考核、评优等制度,切实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提升敬业精神、教育理念和业务能力。教师应当遵照《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履行职责,完成任务,享受相应待遇与权利。
3. 教师权利
教师享有下列权利:
(一)开展教育教学活动,从事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
(二)参加教育教学科研、学术交流,加入专业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
(三)指导学生研究和发展,评定学生品行和学业成绩;
(四)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的带薪休假;
(五)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管理,对学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对学校重大事项有知情权;对不公正待遇或处分有申诉权;
(六)使用学校设施设备、图书音像资料及其他教育教学用品;
(七)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4. 教师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职业道德规范、学校章程及规章制度,为人师表,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自觉抵制任何形式的有偿家教;
(二)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执行学校工作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和岗位职责,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三)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以及文化知识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
(四)弘扬爱心与责任感,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德、智、体、美等方面的全面发展;
(五)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利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5. 教职工待遇
学校保证教职工工资、保险、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逐步改善教职工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帮助解决教职工遇到的实际困难。学校保障对教师的培训待遇,并且对在教育教学、科研、课程改革管理服务等方面表现优异、业绩突出者予以表彰和奖励。
6. 教师考核
学校建立教职工业务档案,每年对教职工的职业道德、工
作能力、工作态度和工作绩效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续聘、转岗、解聘、晋升工资、实施奖惩等的依据。
学校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考核、职务评聘、进修深造和评优评先等的首要内容。
7. 师德师风
教职工要自觉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教书育人,爱岗敬业,团结同事,关爱学生,做到与学校师生同进步,共发展。
8. 教职工考勤
学校考勤工作由专人负责。每月汇总考勤一次,次月5号前将本校教职工的出勤情况在校内公示,接受师生监督,无异议,学校存档。
9. 教职工请假
教职工各类请假要有文字凭证。请假人员必须事先履行请假手续,经领导批准后方可离岗。出校门,持假条交于门卫;请假(续假)结束,上班后应立即销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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