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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货!借款协议,值得收藏!
参照文本〔债权人角度〕:
借款协议书
出借人:
身份证号:
住址:
:
借款人:
身份证号:
住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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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人配偶:
身份证号:
住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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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保人:
身份证号:
住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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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保人之配偶:
身份证号:
住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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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人于年月日向出借人申请借款事宜,借款人之配偶、确保人及其配偶对借款人对出借人之债务承当连带清偿责任。双方就本借款事项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借款
1、借款人向出借人借款元〔大写:元整〕,用途为。
2、借款人收款账号为:
3、借款人如使用微信或支付宝账户收款的,收款账户为:
4、如借款人收款账户为其他人的,则出借人向本协议指定账户或借款人另行指定账
户支付出借款项的,视为出借人已经向借款人履行完毕出借义务。
5、本协议签订后日内,出借人将出借款项支付给借款人。
6、本借款期限为年,自收到出借人支付借款之日起计算。
第二条利息
1、借款期内,借款人按年息%向出借人支付利息,利息按月支付,借款人在每月日前支付本月利息。
2、借款期届满或视为借款期限届满后,借款人还未偿还完毕本息的,双方在本协议
中直接确认确认将未偿还的本息总金额计算为新的借款本金,利息按新的借款本金作为计算基数,不再另行签订协议。
3、出借人利息收款账户为:
4、如出借人另行指定收款账户的,以出借人书面指定为准。
5、借款期届满或视为借款期届满后,借款利息为期款期内利息上浮50%。
第三条还款
1、借款期限届满或视为借款期限届满的,借款人应马上还款,先息后本。
2、借款人每月还款,超出当月利息的,剩余部分视为借款人归还的下月利息,以此类推;除非借款人在借款期内偿还的借款期内所有利息偿还完毕的,剩余部分才视为归还的本金。
3、借款人未按期还款的,借款人之配偶、确保人及其配偶有义务在履行期满后日内偿还,包括借款人应按月支付利息而未支付的情形。
第四条担保
1、借款人及其配偶对借款人债务承当共同清偿责任;确保人对借款人的债务承当承当连带确保责任,确保人之配偶对确保人的连带确保责任承当共同清偿责任。
2、借款人提供以下财产提供担保,并在本协议签订后日内办理抵押登记:
3、担保及确保的范围为:借款本金〔含本协议第二条第2款约定的新的借款本金〕、利息、债权人实现债权的合理费用〔律师费、差旅费、复印费、公证费等相关费用〕、诉讼费、保全费等。
4、确保人的确保期限为自借款人还款期限届满后三年。
5、确保人提供以下财产提供担保,并在本协议签订后日内办理抵押登记:
6、就抵押物、担保物拍卖变卖后的价款清偿顺序为利息、债权人实现债权的合理费用〔律师费、差旅费、复印费、公证费等相关费用〕、债权人垫付的诉讼费及保全费、借款本金〔含本协议第二条第2款约定的新的借款本金〕。
第五条提前收回借款
1、借款人出现以下情形的,出借人有权提前收回借款:
〔1〕借款人或其配偶、确保人或其配偶,被发现在本借款前有不诚信或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2〕借款人与配偶离婚的,含协议离婚、诉讼离婚,诉讼离婚的以一方立案起诉时即已视为出借人有权提前收回借款;
〔3〕借款人或其配偶有涉诉〔被告〕、执行〔被执行人〕,金额在10万元以上的〔含10万〕;
〔4〕确保人或其配偶有涉诉〔被告〕、执行〔被执行人〕,金额在20万元以上的〔含20万元〕;
〔5〕借款人或其配偶的投资可能出现较大可能亏损,亏损金额可能在50万元以上的〔含50万元〕;
〔6〕其他可能影响出借人债权安全的情形的。
2、出借人提前收回借款的,向借款人发函后日内,借款人及其配偶、确保人及其配偶有义务偿还借款本息及合理费用。
3、出借人提前收回借款的,向借款人发函要求偿还借款本息之日,即视为借款期届满。
第六条争议解决
双方发生争议的,可向出借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通知
本协议项下的文书、法院传票、判决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书的,送达至以下收件地址,任何人签收的,均视为已经送达。
出借人:
借款人及其配偶:
确保人及其配偶:
第八条附则
本协议一式五份,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各方签字后生效。
以下为各方签字栏,无正文。
出借人:
借款人及其配偶:
确保人及其配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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