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师范学院机关及直属单位目标管理考核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提升学校核心竞争力,提高学校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工作效率,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围绕学校第二届代会提出的发展战略目标及《XX师范学院“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纲要》,通过目标管理考核引入竞争机制和激励机制,调动各单位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不断提高学校核心竞争力,加快建设鲜明的高水平综合性应用型大学的步伐。
二、基本原则
机关及直属单位年度目标管理考核遵循以下原则:
1. 实事求是;
2. 客观公正;
3. 突出重点;
4. 分类要求。
三、组织管理
学校每年于考核前成立临时性的目标管理考核工作专班(简称“考核工作专班”)。“考核工作专班”的具体人选由学校委确定,并在学校委直接领导下开展目标管理考核工作。“考核工作专班”下设目标管理考核办公室(简称“目标考核办”),挂靠发展规划处,负责目标管理考核的日常事务性工作。
四、考核的主要内容
学校机关及直属单位目标管理考核内容主要由三部分构成:
(一)行政工作(70分)
主要根据各单位确定的年度工作任务,重点考核单位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岗位职责完成情况。
(二)服务态度与服务质量(30分)
主要考核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服务态度、服务意识、服务水平及服务质量等方面的情况。
(三)一票否决
指根据、省市及学校有关文件之规定设立的具有一票否决性质的项目,主要包括安全稳定、计划生育、廉建、执行力等。
1. 安全稳定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发现“”人员且影响恶劣;发生聚集事件且影响恶劣;发生重大刑事案件(以公安立案为准);发生重大损失或人员伤亡的火灾事故;发生人员重伤或死亡的安全事故;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和逃逸事故(主要责任);发生重大经济案件,当事人被开除或受到法律制裁;发生其他影响安全稳定的重大事件。
2. 计划生育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本单位教职工出现违法生育的行为;进行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非法施行恢复生育手术、实施假节育手术、进行假医学鉴定、出具假生育证明的单位和个人;其他给计划生育工作造成重大不良影响,上级计生部门认定适用“一票否决”的行为。
3. 风廉建
执行《XX省风廉建“一票否决”暂行办法XXX省委XXXX年11月24日)的文件精神。
4. 学术行为
发生违反《关于严肃处理高等学校学术不端行为的通知》(教社科“XXXX〕3号)和《学位委员会关于在学位授予工作中加强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建设的意见》(学位〔XXXX〕9号)中规定的学术不端行为和舞弊作伪行为。
5. 执行力
单位执行不力或单位领导存在严重渎职行为,没有完成学校委、行政确定的年度工作任务;或在其它重大活动、专项工作、临时工作中存在严重过失,造成较大损失或负面影响;或部门负责的教学科研平台、项目和专项工作等事项,经上级主管部门评估、考核、验收,结果差或被取消资格或要求整改的。
五、考核方式及程序
(一)考核分类
根据工作性质及特点,将机关及直属单位分为A、B、C三类进行考核:
A类主要是机关职能部门,包括学工部(处)、团委、人武部,发展规划处、学科建设办公室,人事处,教务处,招生与就业处,科学技术与开发处、社会服务办公室,研究生处,学报编辑部,国际交流合作处(国际教育学院)、港澳台事务办公室,继续教育工作处(继续教育学院)10个部门。
B类主要是群部门及相关直属单位,包括学校办公室,校X委、监察处,组织部,统战部,宣传部,工会,离退休工作处,图书馆8个部门。
C类主要是大后勤管理部门,包括财务处,国有资产管理处,后勤保障处,基本建设处,保护处,采购与招标管理处,审计处,信息化建设办公室、教育技术服务中心,后勤产业集团,银盘山校区管理办公室10个部门。
(二)考核依据
年初“目标考核办”按照学校委、行政要求,根据《XX师范学院机关及直属单位年度目标管理考核指标》明确当年工作目标,并由校长与各单位签订《目标管理任务书》,作为年终目标管理考核的主要依据。
继续教育学院、后勤产业集团2个单位依照本办法参与
考核,考核奖励管理办法按照学校制定相关文件执行。
(三)考核汇报
年终各单位集中向“考核工作专班,,、校领导、教学学院评审团(由各教学学院政负责人2人、副书记1人、副院长1人、办公室主任1人、教师代表3人共144人组成)汇报年度工作完成情况。工作汇报是校领导、教学学院评审团考核评分的重要依据。
(四)考核评分
每年12月底完成各项考核评分工作。
机关及直属单位的“行政工作、服务态度与服务质量”的考核评分由校领导、教学学院评审团两部分评分组成,其中校领导评分占总分的40%、教学学院评审团评分占总分的60%,“考核工作专班”不参与评分。
“一票否决”由考核责任单位进行考核。发生一票否决情形的单位年终不得评优、评奖。
(五)考核成绩汇总
评分结束后,在“考核工作专班”的领导下,由“目标考核办”工作人员按照3个类别分别对其考核结果进行汇总,汇总结果由“考核工作专班”签字后交学校委常委会审议通过。
六、考核结果的运用
考核结果与年终奖励性绩效挂钩,具体使用方案如下:
1. 依据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核定年终奖励性绩效发放额
度
机关及直属单位完成目标任务的90%(考核得分〉90分)视为考核合格。考核合格的单位年终奖励性绩效全额发放;考核不合格的单位,按目标任务未完成的百分点扣减奖励性绩效总额。
2. 依据目标考核得分情况分类设置优秀奖
按照不同类别,对考核得分排名前30%的单位进行奖励,其中第一名、第二名分别按正式在岗职工人均2000元、1500元标准由学校核发奖励经费到相关单位,其它按正式在岗职工人均1000元标准核发奖励经费到相关单位,并由各单位自主进行分配。
3. 设立年度特别贡献奖
学校每年酌情设立年度特别贡献奖(1个),对在学校建设与改发展过程中做出重大贡献、取得巨大荣誉的单位进行奖励。授奖单位由校长提名,校领导集体讨论确定。获得年度特别贡献奖的单位,学校全额发放其奖励性绩效工资,另按正式在岗职工人均1000元标准核发奖励经费到相关单位,并由各单位自主进行分配。
4. 设立年度考核排名进步奖
学校每年设年度进步奖3个(每类设1个),奖励分类排名中进位最大的单位(已经获得优秀奖的单位不再重复设奖,进位最少在2位以上,进位相同时分类排名靠前的单位获奖)。获得年度进步奖的单位,学校全额发放其奖励性绩效工资,另按正式在岗职工人均500元标准核发奖励经费到相关单位,并由各单位自主进行分配。
5. 作为干部年度履职尽责考核和建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
考核结果作为单位主要负责人、班子成员年度履职尽责考核和建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分类排名和服务态度与服务质量单项考核分类排名同时为末位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年度考核等次原则上不得定为优秀。
6. 考核结果与年终评优评奖挂钩
1)发生一票否决情形的单位年终不得评优、评奖。
2)服务态度与服务质量考核排名后10%的单位不得评优、评奖。
3)目标管理考核分类排名后10%的单位不得在建工作考核中评优、评奖。
4)建工作考核排名后10%的单位不得在目标管理考核中评优、评奖。
七、附则
本方案自XXXX年开始实施,由发展规划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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