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重大危险源检查评估管理制度(2篇).docx

上传人:丰**** 文档编号:10090232 上传时间:2025-04-21 格式:DOCX 页数:6 大小:15.89KB
下载 相关 举报
重大危险源检查评估管理制度(2篇).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6页
重大危险源检查评估管理制度(2篇).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6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重大危险源检查评估管理制度 1、通过对本公司重大危险源进行检查和评估,预防重大事故的发生,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生产场所和储存区的重大危险源的检查和评估。 2、生产管理部安全组负责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定期评估,建立重大危险源档案,报送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3、分厂安环处和生产车间负责建立本单位重大危险源档案。负责对辖区内重大危险源进行定期检测和监控,并定期组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 4、工作程序 4.1重大危险源检查 生产管理部安全组每月对公司重大危险源检查 次,并按要求填写重大危险源检查表;分厂安环处每月对辖区范围内的重大危险源进行 次检查,并按要求填写重大危险源检查表;车间干部管理员、值班干部每天巡检 次,当班操作工每小时检查 次;各类维修人员(维修工、仪表工、电工)每天巡检两次,巡检时发现有异常情况要有记录,发现隐患要立即进行整改,对不能整改的隐患要采取可靠的防范措施,同时报告安全部门。 4.2重大危险源的评估 生产管理部安全组每 年联系有资质单位对公司重大危险源进行 次评估,并将评估结果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备案。重大危险源报告应包括重大危险源的详细情况、可能产生的事故类型、安全措施与预防措施、应急预案等。 4.3重大危险源档案的建立 生产管理部安全组、分厂安环处和重大危险源涉及车间分别建立各自的重大危险源档案,档案内容包括辨识、分级记录;重大危险源基本特征表;区域位置 图、平面布置图、工艺流程图和主要设备一览表;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措施说明;事故应急预案;安全评价报告或者安全评估报告等。 4.4重大危险源报告应根据重大危险源的变化、新知识的获取、技术的发展情况进行修订,报告修订后重新到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重大危险源检查评估管理制度(二) 第一条为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检测、监控管理,建立重大危险源早期预控机制,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实现公司安全生产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根据《安全生产法》、国家安监总局《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管协调字[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安全生产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重大危险源分为国家规定的重大危险源和公司规定的安全管理重点。 国家规定的重大危险源指:长期或者临时生产、搬运、使用、或者储存危险品,且危险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场所和设施,以及其它存在危险数量或超过临界量的场所和设施。按照《重大危险源辫识》(CB18218—20)的规定,以及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监管协调字[]号文件规定,属于申报登记范围内的特神设备、设施、场所、危险品等。 公司规定的安全管理重点指:除国家规定的危险源以外,可能造成重大人身伤亡和公司财产损失的其他特种设备、设施、场所、危险品等。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 公司。 第四条各单位必须加强对重大危险源实施监管,对本部门业务管理范围的重大危险源负有业务保安监管责任: (一)安全管理部门是公司重大危险源的综合监管机构,对公司的重大危险源负有建档、检测、评估、监控的综合监督管理工作。 (二)机电管理部门是公司机电设备、锅炉、压力管道、压力容器及提升坠落等重大危险源的专门监管机构,对其范围内的重大危险源负责建档、检测、评估、监控的业务管理工作。 (三)保卫消防部门是公司火灾、爆炸、危险化学品、有毒物品及放射性物品等重大危险源的专门监管机构,对其范围内的重大危险源负责建档、检测、评估、监控的业务管理工作。 (四)物资供应部门是公司油脂储库及其它易燃物资储库、危险化学品等重大危险源的 专门监管机构,对其范围内的重大危险源负责建档、检测、评估、监控的业务管理工作。 (五)各基层管理单位具体负责本单位所辖区域内重大危险源的建档、检测、评估、监控管理工作。 第五条重大危险源检测、评估 (一)各单位每年初要按照《重大危险源辩识》(GB18218-20)标准和《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管协调字】]号)规定,如实填报登记《重大危险源申报表》,若于每年元月底前将有关材料报送公司安全监察部,由安全监察部及有关部门负责审查、汇总报送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各单位在确定重大危险源时,方法要正确、合适,设备、设施要符合标准要求,此外,虽不符合国家规定的重大危险源标准,但是确属重大危险源的,由主管专业部门按有关规定进行确认。 (二)对符合《重大危险源辫识》(CB18218—20)标准的重大危险源,公司组织有资质的专业机构,按照规定进行鉴定、评估。 第六条重大危险源建档 (一)安全监察部负责建立公司重大危险源档案;各专业部室负责建立本专业范围内的重大危险源档案;各基层管理单位负责建立本单位的重大危险源档案。 1. 基层管理单位的重大危险源档案包括: ① 〈重大危险源登记台帐》; ② 《重大危险源基本情况登记表》; ③ 重大危险源确定的依据或鉴定部门出具的鉴定结果、主管部门的确认文 件; ④ 监控措施; ⑤ 日常监控或检查记录; ⑥ 单位重特大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和现场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等资料。 2. 专业部室的重大危险源档案包括: ① 〈重大危险源登记台帐》; ② 《重大危险源基本情况登记表》; ③ 鉴定部门出具的鉴定结果或主管部门的确认文件的原件或复印件; ④ 监控措施; ⑤ 监督检查记录; ④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等资料。 3. 安全监察部的重大危险源档案包括: ① 《重大危险源登记台帐》; ② 重大危险源基本情况登记表); ③ 鉴定部门出具的鉴定结果或主管部门的确认文件的原件或复印件; ④ 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等资料。 (二)(重大危险源基本情况登记表》应明确重大危险源名称、业务管理部门、基层管理单位、责任人及联系电话、存在场所、确定依据及结果、重大危险源物理化学性质及能量描述、事故发生的前提条件、主要危害及后果、事故发生的可能性、监控措施、现场事故应急预案制定及演练等内容。《重大危险源登记台帐》应载明重大危险源名称、业务管理部门、基层管理单位、存在场所、确定依据及结果、监控措施、事故发生的前提条件、主要危害及后果、现场事故应急预案等内容。 (三)各基层管理单位确定重大危险源后,要及时填写《重大危险源基本情况登记表》,建立《重大危险源登记台帐》,每年 月 日之前,将本单位所有重大危险源的《重大危险源基本情况登记表》、鉴定部门出具的鉴定结果或主管部门的确认文件的原件或复印件一式三份分别报相关专业部室和安全监察部备案。每年 月底前,各专业牵头部室将本专业的〈重大危险源登记台帐》报公司安全监察部备案,安全监察部将公司《重大危险源登记台帐》报集团公司安监局备案。〈重大危险源基本情况登记表》和《重大危险源登记台帐》必须编号管理,便于检索。 (四)安全监察部和各专业牵头科部每年 月底之前,必须进行一次重大危险源普查建档工作。安全监察部和各专业牵头部室、各基层管理单位要安排专人负责重大危险源建档管理工作,做好保密工作。 第七条重大危险源监控 (一)各基层管理单位应针对不同的重大危险源,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明确管理职责,落实责任人,并制定相应的监控措施,其内容要符合行业规范及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满足安全生产需要,便于员工操作。 (二)各专业管理部门负责对基层管理单位进行业务指导,对监控措施组织审查,对监控效果进行评价,并提出改进建议和意见。 (三)重大危险源管理单位或专业管理部门要指定专门人员按规定的监测周期,对规定的监测项目进行日常监测,填写相关监测记录;重大危险源管理单位负责人按规定期限对本单位的重大危险源管理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并填写相关的检查记录。 (四)安全监察部和专业部室要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督检查力度,每月必须至少监督检查一次,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 (五)对重大危险源各类监督检查中所查问题,要落实责任单位及责任人,限期整改,并对整改结果进行跟踪验证。 (六)各专业牵头部室每年对本专业重大危险源的监控效果进行一次评价,对监控效果较差的重大危险源,要及时完善监控措施。安全管理部门每年对公司重大危险源的监揎效果进行一次评价,对监控效果较差的重大危险源,及时督促业务主管部室和责任单位尽快完善监控措施。 第八条重大危险源监督考核及其它要求 (一)各单位要完善本单位的重大危险源档案,制订重大危险源建档管理办法,明确管理职责,规范重大危险源的建档、检测、评估、监控措施。 (二)基层管理单位要加强对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监督检查和巡检,发现隐患及时安排处理,不能及时处理时,采取相应的监控措施,并按规定上报上级主管部门,防止事故发生。 (三)各基层管理单位要按照要求,及时完善重大危险源的建档工作,并将相关资料一式二份报安全监察部备案。安全监察部将对建档工作进行验收考核。 (四)二季度,安全监察部对各基层管理单位、各专业牵头部室的重大危险源建档、检测、评估、监控管理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及考核。考核处罚标准执行以下规定: (1)发现未按规定建立重大危险源档案扣单位 元: (2) 未按规定进行监督检查或指导扣单位 元; (3) 缺一项资料扣单位 元。 第九条本制度与上级重大危险源管理有关规定不一致时,依照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本制度从年月日起执行。
展开阅读全文

开通  VIP会员、SVIP会员  优惠大
下载10份以上建议开通VIP会员
下载20份以上建议开通SVIP会员


开通VIP      成为共赢上传
相似文档                                   自信AI助手自信AI助手

当前位置:首页 > 应用文书 > 规章制度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5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9-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gzh.png    weibo.png    LOFTER.png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