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江苏太平洋精密锻造有限公司规章制度
物资收发储存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仓库物资收发、储存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仓库物资收发、储存的管理。
第二章 物资收发储存管理规范
第一节 物资的验收入库
第三条 仓库人员对进仓物料必须严格检查物料的规格和数量,发现与发票或送货单数量不符,以及规格、质量不符合标准或使用部门要求的,应拒绝进库或立即通知采购人员及时进行退换,并由仓库保管员负责追换,其程序为:
不合格退换 领用发出
物资验收 合格入库 储存保管 领用发出
第四条 经办理验收手续进仓的物料,必须填制“材料入库验收单”,并据以记帐,同时交采购人员一份用以办理付款手续。但经验收入库的物料,所发生的一切缺损、变质、变形、霉烂等问题,均由仓库按照滞料与滞成品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二节 物资的领用与发出
第五条 各部门领用物料,应一律使用“材料领用单”,(一式三份,由财务部和市场部负责设计与印制),并经领用部门制单和审核、主管部门审批、财务部记帐后,方可到保管室领取物资。但对钢材和模具材料的领用,还应按照下列规定进行:
(一) 精锻车间领用钢材时,由仓库保管员通知成本控制科一同发料,并由成本控制科根据所领材料的规格、重量、长度,按照计划生产的产品规格计算出下料的数量下达给精锻车间。其计算方法为:(钢材棒料长度-700㎜)÷(单件产品制坯长度+2㎜)+700㎜÷(单件产品制坯长度+5㎜)=下料件数。对节约(多下料)的,公司将给予精锻车间材料成本价30%的奖励。对超值(少下料)的,公司将要精锻车间给予材料成本价的赔偿、
(二) 根据模具生产计划,由生产制造部依据技术发展部确定的模具品种的规格、尺寸通知原材料库下料(下料结果或所下模具材料的规格、尺寸、重量等,应由仓库保管员报成本控制科),下料完毕后,由生产管理部向原材料库领取,并由生产管理部负责外协锻打,锻打完毕经淬火验证后入原材料库(保管员同时进行数量和重量验收),不合格的,经质量管理部和生产管理部判定、确认后由原材料库转入废品库作为废品处理;合格的,由原材料库通知模具车间领取加工(在办理领用手续时,应在“材料领用单”上注明所用模具材料的规格、数量、重量等)。但因模具品种或所用模具材料规格、尺寸确定错误,下料通知错误、下料错误或模具材料拿取错误,其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应由责任部门或责任人给予50%的赔偿。
第六条 为提高领料工作的计划性及有利于加强仓库物资的管理,除特殊情况或难以预料的情况外,中 夜班需领用的物料,应在常日班下班前办理完毕。对领用手续不完备或无计划、超定额领用的,仓库保管员有权拒绝发料。
第七条 经批准的“材料领用单”交仓库后,所领物资必须全部出库,不得再滞留在仓库内。对主管部门认定有回收利用价值的物料,由领用部门实行以旧换新,并由仓库回收后交部门进行处理。
第八条 借用物资,应在用后办理归还手续;预领物资,最迟在月底前办理完领用手续。
第三节 物资的储存保管
第九条 所有物料,应充分利用空间,并按类、分区存放,同时做好有关标识和防护工作,并视情倒库,以防物料缺损、变质、变形和霉烂。
第十条 仓库人员应对各项物料设立“材料卡片”,并对购入、领用物料作相应的记载,以及时反映物资的增减变化情况,并做到帐、卡、物三相符。
第十一条 仓库人员应每月盘点库存物资一次,发现升溢或少损时,应办理物资盘盈、盘亏报告手续,并经部门和财务部审核、公司领导批准后办理有关账务手续,同时报财务部一并进行有关账务处理。
第十二条 仓库应建立各类物资的收、发、存台帐,做到及时记帐和消帐,并在每月的月底与财务部对帐一次,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同时妥善保管好年度帐单(下年初将上年的账单移交档案室或财务部),以便查询或核对。
第十三条 为及时反映库存物资数额,配合物管、采购部门编好物料采购计划和节约使用资金,仓库人员应在当月底或下月初编制好月度“材料盘存月报表”,并送相关部门。
第十四条 有消耗定额的物料,仓库应根据最低储备定额和库存情况,及时向市场营业部提出请购计划,或及时通知采购负责人抓紧组织采购。
第三章 附 则
第十五条 本制度自二OO二年五月一日起施行。原《物资收发储存管理制度》(二OO一年第一版)同时废止。
第十六条 本制度由市场营业部部归口并委托其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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